9.救护
(1)现场救护
①将染毒者迅速撤离现场,转移到上风或侧上风方向空气无污染地区;
②有条件时应立即进行呼吸道及全身防护,防止继续吸入染毒;
③对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心脏挤压,采取心肺复苏措施,并给予氧气;
④立即脱去被污染者的服装;皮肤污染者,用流动清水或肥皂水彻底冲洗;眼睛污染者,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
(2)使用特准备药物治疗;
(3)对症治疗;
(4)严重者送医院观察治疗。
10.洗消
(1)在危险区与安全区交界处设立洗消站。
(2)洗消的对象
①轻度中毒的人员;
②重度中毒人员在送医院治疗之前;
③现场医务人员;
④消防和其它抢险人员以及群众互救人员;
⑤抢救及染毒器具。
(3)使用相应的洗消药剂;
(4)洗消污水的排放必须经过环保部门的检测,以防造成次生灾害。
11.清理
(1)用喷雾水、蒸汽、惰性气体清扫现场内事故罐、管理道、低洼、沟渠等处,确保不留残气(液);
(2)清点人员、车辆及器材;
(3)撤除警戒,做好移交,安全撤离。
12.警示
(1)进入现场必须正确选择行车路线、停车位置、作战阵地;
(2)不准盲目灭火,防止再次爆炸;
(3)冷却时严禁向火焰喷射口射水,防止燃烧加剧;
(4)当贮罐火灾现场出现罐体震颤、啸叫、火焰由黄变白、温度急剧升高等爆炸征兆时,指挥员应果断下达紧急避险命令,参战人员应迅速撤出或隐蔽;
(5)严禁处置人员在泄漏区域内下水道等地下空间顶部、井口处滞留;
(6)严密监视液相流淌、气相扩散情况,防止灾情扩大;
(7)注意风向变换,适时调整部署;
(8)慎重发布灾情和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