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目前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
1、自2002年国务院颁布实施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后,消防部门不再核发危险化学品的有关储存、经营、运输等许可证件,对相关单位的监督管理有所弱化。以危险化学品运输为例,按《江苏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界定标准》要求,危险化学品专业运输单位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但因管理对象的移动性、消防执法缺乏相关法律依据或依据难以把握等特点,消防部门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管理处于不愿管、少管、不管等“真空”状态。
2、随着企业的大量改制,部分国有危险化学品企业“改头换面”,消防管理部门、人员被精简,消防管理不够规范。再加上部分化工单位经过数十年的发展,设备、设施陈旧,维护保养不善等隐患逐渐暴露出来。而一些新建企业虽然消防硬件设施较齐全,但因企业不重视消防安全或缺乏专业管理人才,导致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出现。
3、责任主体意识不强、责任制不落实是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消防素质较低的深层次原因,使得违章电焊、违章操作、用火不慎等人为因素成为引发火灾等事故的主要原因。
4、消防监督机制和责任主体意识的变化。一方面,由于消防事务的增多和工作压力的增大,消防部门急于摆脱消防监督的“保姆”角色,由经常性检查向抽样性检查转变,检查和服务频率明显降低;另一方面,部分单位仍未树立责任主体意识或按公安部61号令完善自身管理。另外,消防执法与服务经济的矛盾仍困饶着部分监督员的心态。
四、加强危险化学品监管的针对性措施
1、建立富有成效的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培训教育机制。利用现有培训体系,积极提请政府或协调各部门,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各地安监、劳动、技监、运管等职能部门定期开展的危险化学品单位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课程,使危险化学品管理、作业人员掌握违章、违规和违法行为的事故危害,减少处置不当等人为因素影响,增强其自我救助能力。
2、规范危险化学品单位消防管理行为。加强指导,督促单位建立健全储存、装卸、生产等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约束不按规定、操作规程进行的超量装卸、违章作业、违章动火,并实行责任连带和倒查追究奖惩制度,抑制和减少火灾发生的人为因素和管理因素。
3、抓好消防宣传进企业工作成效。结合单位和具体岗位火灾危险性特点,帮助单位建立事故警示牌,督促推行动火审批程序等规范化作业行为,定期开展宣传、教育、培训,开展好对员工“懂火灾危险性,懂事故预防措施,懂火灾扑救方法,懂火场逃生办法,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疏散”等“四懂四会”的宣传工作。
4、抓好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重点工种等三项动态管理。建立易燃易爆设备、重点岗位和特殊工种及其作业人员技术水平等基础档案,对重点部位的施工作业、设备的腐蚀磨损技术状况、电气防爆性能、人员的消防素质和心理状态实行严格的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消除可能出现的事故苗头和隐患。
5、运用先进科技既抓“防”也重“消”。对散发可燃、易燃气体的生产、储存单位的设备、部位,要严格按国家技术规范督促单位设置固定式或移动式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督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加强作业过程监控。同时,督促单位设置防毒面具、化学物品洗消器材和设备,并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单位自身应急反应和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