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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动火“六大禁令”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6月29日

      1、没有获批准的动火证,严禁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隔绝,严禁动火。
      3、设备、管道、储罐等不进行清洗、置换合格,严禁动火。
      4、不把周围易燃物清除,严禁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严禁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无人监护,严禁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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