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理性危险、有害因素
1、设施缺陷
涂装作业中设备、设施缺陷指:设备、设施的刚度不够,稳定性差,密封不良,应力集中,外形缺陷等。例如:
1)工艺、电气、储能、动力、传动、通风等设备设计不当,制造粗劣
2)火灾爆炸区域防爆电气设备及防爆照明灯不合格或功能失效
3)自动连锁控制系统和信号报警装置不合格
4)涂装场地的消费器具不合格,或未按GB50140配置
2、防护措施缺陷
涂装作业场所,由于未采取防护措施或防护措施失效而造成的缺陷,包括无防护、防护装置缺陷、防护不当、支撑不当、防护距离不够,例如:
涂装作业涉及的桥梁、大型构件或储罐、船舶、机车车辆、建筑物、行车等,其主体构造、平台、护栏等未设防护或在安全防护方面的缺陷。
3、电危害
1)触电:由于电气设备绝缘不良,接地错误或误操作等原因造成电伤害事故或其他危害。主要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情况。
2)电气火花:涂装作业现场的易燃易爆环境下,因电位差引起的电火花所产生的危害,例如:涂装作业现场电路开启与切断、短路、过载,以及由于行灯破裂、保险丝熔断、带电设备、器具的外漏部位电位差过大等原因引起的火花。
3)静电放电:静电喷枪与工件间距过近,使用、存储、输送有机溶剂的设备、容器、管道静电积累或容器、管道破裂导致物料流速过快,以及倾倒有机溶剂未采取防静电措施等原因引起的放电。
4)雷击:涂装工程没有避雷措施,或由于防雷接地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雷电灾害。
5)噪声:涂装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机械性、电磁性、流体动力性等造成操作人员身心健康的声频。
6)震动:涂装作业过程中产生的机械性、电磁性、流体动力性等对人体身心健康和设备造成危害的振动。
7)电磁辐射:紫外线固化、电子束固化、光固化、红外线干燥、静电喷涂等涂装作业场所存在的辐射危害。
8)明火(火焰、火星、灼热):涂装作业场所内部或外部带入的烟火,焊接火花,烘干设备过热表面,灯具破裂时的明火,加热的钢板,照明灯具的灼热表面,设备、工件、管道、散热器、电器等过高温度的表面。
9)生产性粉尘:涂装作业场所生产性粉尘是指在涂装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并长时间漂浮在空气中的固体微粒。例如:无机粉尘。喷丸、喷砂、抛丸及机械、手工干式打磨、磨光等作业粉尘。有机粉尘。喷涂粉末涂料及打腻子、磨光、除旧漆等作业粉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