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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库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8月19日

1、严禁在油库区吸烟、生火、打猎及携带打火机、火柴、易燃物等火种、火源进入油库区。

  2、严禁在各种油气区内用钢铁工具互相敲打金属容器、设备。

  3、严禁穿钉子外露的鞋和穿戴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油库区、作业区参加油料作业。

  4、严禁不按规定办理用火手续和无安全可靠措施在库区内进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5、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或未安防火星罩的机具进入油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6、严禁在易燃易爆区使用非防爆的动力及照明设备进行作业。

  7、严禁在库内存放其他危险品、爆炸品、易燃物资。

  8、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器材与设备、损坏库区的防爆措施与设备。

  9、严禁加油车未与飞机或机坪接地铆连接好而实施飞机加油。

  10、严禁用塑料、搪瓷、镀锌铁皮等容器作取样器或作排放汽、煤、柴油容器、及用汽油、易发溶剂在库区内擦洗设备、衣物及地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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