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成立组织结构,落实职责
承包商要结合国际石油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生产管理安排,根据项目实际,按照线性管理原则,建立完善HSE管理组织结构和制度,配备能力与之相适应的管理人员,赋予各层相应的HSE 管理职责:
1)HSE管理小组或委员会: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HSE监督、船长、专(兼)职医务人员以及班组长等组成;
2)HSE监督人员配备:承包商应根据项目的规模、地形、地表条件和风险大小,合理配备专职HSE监督;各班组、船舶应设置专(兼)职HSE监督。
3)职责:主要负责人为地震队HSE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地震队HSE管理全面负责,并做出书面承诺;分管负责人负责分管业务内的HSE管理工作;HSE监督具体负责HSE监督管理工作;船长对本船舶的HSE管理全面负责;班组长对本班组的HSE管理全面负责。
4)制度:
承包商应根据滩海作业特点、项目特点、作业国家安保形势及法律要求,应建立、完善不限于以下的有关规章制度:
——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程;
——安保制度;
——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爆炸物品管理规定:
——消防管理规定;
——用电管理规定;
——水陆两栖设备管理规定;
——作业船舶管理规定;
——作业许可制度;
——环境管理规定;
——健康管理规定;
——HSE检查制度;
——通信联络制度;
——应急管理制度;
——事故管理规定;
——劳动防护用品管管理规定;
——内部交叉作业管理规定;
——其他制度等。
二、开展作业资格及能力评价
1)资格要求
——在滩涂地区施工,应按照作业国家当地政府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在水域施工,应按照作业国家要求取得“海洋石油作业设施备案证书”与“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承包商作业人员应持有作业国认可的“海上求生”、“海上急救”、“船舶消防”与“救生艇筏操纵”培训证书,使用直升机,应持有“海上直升机逃生”培训证书。
——承包商管理人员应按照项目合同要求,取得国际通用、作业国家认可的安全资质证书,管理人员包括如地震队队长(经理)、HSE主管队长(副经理)与HSE监督、船长等。
——特种作业人员应持有所规定的证书,这些人员包括如:司机、电焊工、电工、吊车操作手、叉车操作手等。
——气枪震源操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水陆两栖设备、挂机艇操作人员应经过技术培训,考核合格。
——船舶上的船员,必须取得、持有作业国家认可的资质证书。
——临时出海人员应接受
。
——新员工上岗前应接受岗前
。
——全体雇员应经符合要求的医院体检,达到上岗要求。
2)能力评价
承包商应对关键岗位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相应资质及能力;
——HSE专业知识与技能;
——身体状况。
三、做好设备设施准备
1)水陆两栖设备
——水陆两栖设备应保持状况良好。
——设备上的通信、消防、救生等设施应符合有关规定。
——发动机运转正常,仪表指示准确,报警指示灯有效,各操纵手柄、转向控制机构、制动系统操纵灵活。
——装载不应超过额定载荷,活动载荷应在货台中心线两侧均匀分布并固定。货台四周应设防护栏杆。
——罗利冈类两栖车各轮胎之间应气压平衡,并应根据地表情况和载荷及时调整轮胎气压。
——履带车左右浮筒应密封良好,全部排水螺栓应坚固。
——全道路式运输车(赫格隆)应达到车门密封,前后车厢放水塞紧固,排水马达及泵运转正常,装载不超过吃水线。
——空气(气垫)船螺旋桨应有防护罩。
2)气枪震源
——震源的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测,经过检修、改装、换新的部分也应重新检测,达到或符合有观要求。新压力容器应有出厂证书和检验报告。
——系统内的高压软管应根据产品的使用周期,按时进行更换;震源系统安全装置应完好、可靠。
3)挂机艇
——挂机固定应符合标准,橡皮挂机艇各气室应密封良好。
——应配备以下物品:救生圈、罗盘或GPS、对讲机、防水手电筒、哨子或报警器、备用桨、常用工具(包括火花塞、安全销等)和备用绳索、锚、打气筒等。
——应有艇名和额定乘员人数的标志。
——应使用防静电油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