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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企业论文安全管理问题及原因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10日

  近年来,虽然石油企业的劳动安全卫生工作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安全生产形势仍然十分严峻。本文就当前我国石油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了深入分析。
       近些年,石油企业在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方面取得的成绩有目共睹,但安全责任事故时有发生,石油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事故的频繁发生,对该职业从事人员危害严重,从而造成经济上的重大损失,甚至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究其原因,主要是石油企业的安全投入不足,对石油安全重视程度不够。石油企业管理者应对企业的安全卫生工作足够重视,建立“安全经济观”意识,因为对于石油企业来说,安全就是效益。
      1.目前石油企业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石油企业的安全生产意义重大,尽管当前众多石油企业及相关部门非常重视石油生产的安全管理,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国家关于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总结事故的经验教训,探求石油安全生产和管理的新理论和新方法,为此积累了大量的安全管理与事故预防的经验,但是在石油企业生产和管理中仍然存在许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石油企业安全管理缺乏系统理论。目前我国所采用的石油企业安全管理理论几乎都来自西方,我国在这方面的理论寥寥无几,这从大学安全工程教材中就可以看出。理论的缺乏导致石油企业安全管理主要依靠经验,缺乏系统理论支持。西方由于发展时间较长,管理经验较为丰富,在管理理论上也已采用系统分析的方法,总结了一系列系统的事故控制理论,如风险分析理论、轨迹交叉理论、多米诺骨牌理论、单因素理论等,在这些系统理论的指导下,企业可以根据其现实情况创造出许多行之有效的管理方法。
      1.2石油企业就事论事多,但追根溯源少。采用一系列有效的分析方法来对涉及石油企业管理中的人和物进行危险预测分析,变安全管理中的事故后处理为事故前预防,这也是现代安全管理的主要特征。对于事故的超前预防控制,需要对事故进行合理的统计分析,发现其中规律性的东西,以达到对企业的宏观指导的目的。
      1.3石油企业安全管理经验说教多,理论推广很少。作为高风险的石油企业,逐渐意识到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在该方面所做的工作也有了较大的改进。从1997年起国内石油行业陆续发布了sy/t6276.1997《石油天然气工业健康、安全与环境 》等多个行业标准文件,标准性文件的颁布有利于提高国内石油企业的健康和安全管理水平,有助于推动我国国内石油企业尽快建立和实施hse ,节约企业成本,改善企业形象。与此同时,国内率先建立hse 的部分企业在这方面已经取得显著成效。
      2.石油企业安全事故的原因分析
      我国石油企业安全管理目前存在诸多的问题,对于其原因分析,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2.1对安全事故隐患的处罚力度不够。事故隐患的存在是石油企业安全事故发生的一个最重要原因,绝大多数事故发生源于安全隐患的存在,所以企业必须防患于未然,讲隐患消灭于萌芽状态。但同时依据法律规定,只要没有出现重大的事故,对于个人只能追究行政责任,通常就是限期整改或者罚款为主,我们知道企业是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对于地方保护主义来说实在是缺少震撼感。为此相关专家提出应将安全事故隐患纳入刑法的范围,事故发生后要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加大事故的处罚力度,给予相关企业和责任人强有力的威慑,从而使安全事故发生机率降到最低,保证石油企业企业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2.2石油企业日常安全的执法检查力度不够。经过研究我们不难发现,那些事故频发的企业,并非缺乏好的政策支持,而只是各种相关政策和法规很难在具体管理过程中落到实处。现在相关部门已经意识到在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并已在安全生产、经营方面颁布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数量也较多。《安全生产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安全法制建设上了一个新台阶,相关部门开始注重安全生产的法制方面建设,也是石油行业职业从业人员盼望已久的结果,开创了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安全法制体系。作为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大法,《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制度、安全中介服务制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从业人员权利义务制度等七个方面,其中对于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责任进行了完整、清晰的界定,对于现实的安全生产工作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及指导性等。《安全生产法》的出台对于企业搞好安全生产工作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切实落实贯彻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着重推进安全生产法制化、规范化及制度化的进程,以防范石油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对于实现我国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及现实意义。
      2.3石油企业的职工权利意识及安全生产意识较差。经研究发现,许多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企业的不安全状态所引起的。尤其是在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企业,许多职工的生产环境非常险恶。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国际劳工组织所组织的研讨会上,根据国家安全研究中心主任刘铁民所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我们可以看出,报告中系统总结了安全生产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五个原因,是对现代化国家劳工行政一体化的任意践踏,而其中许多重大安全事故的最大受害人则是第三方即劳动者。这些劳动者处于被雇佣的位置,无法自由的表达他们的意志,也没有组织成一支强大的力量,来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因此企业生产者及相关政府部门要引起足够重视,保障石油企业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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