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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20日

一、施工现场使用液化石油气瓶安全要求
    1、液化气瓶要有定期压力检验合格标记;
    2、使用液化气瓶现场要配有1只干粉灭火器;
    3、使用液化气瓶现场要指定1名监护人员;
    4、液化气瓶与火源之间距离不小于1.5米。
    请各使用液化气瓶施工人员,一定按照安全要求进行。
   
    二、液化石油气瓶使用安全规定
      1、使用有生产许可证厂商的合格气瓶,不使用超期或未检的气瓶。
      2、按规定检验周期对气瓶气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按报废处理。
    3、气瓶加气必须到已办理经营注册的加气站加气。
    4、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气瓶加气后,要用毛刷沾肥
    皂水检查气瓶阀门、减压阀等处应没有漏气现象。
      5、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间距离不小于1.5米。
    6、气瓶体外应套两道橡胶圈,以防碰撞气瓶。
    7、气瓶应立放,防止倾倒,夏季应防止曝晒。
    8、 严禁敲打、碰撞气瓶。
    9、 严禁用热源给气瓶加热。
      10、严禁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11、气瓶投入使用后,不得对气瓶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12、严禁擅自更改气瓶的铅印和颜色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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