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目的
为保障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储存、运输中的安全,特制订本要点。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要点适用于本公司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使用、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 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附件一:公司危险化学品目录)
第二章 安全职责
第四条 安全环保处
1、负责对各单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专业指导。
2、负责对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人员的
培训与取证。
4、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原有(工程、设施、工艺、种类)、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证照和相关手续的办理。
5、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设施的增加、改变、维修施工作业安全措施进行审查。
6、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查。
7、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管理要点的编制及修订。
8、负责对危险化学品销售单位及采购单位安全协议的签订。
第五条 保卫处
1、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设施及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和专业指导。(附件二:保卫处建立消防设施查检表)
2、实施危险化学品入厂登记、检查制度。
3、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的确定及检查。(附件三:行车路线及检查规定)
4、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调查处理。
5、负责建立落实危险化学品保管及防盗的专项保卫制度及其相关案件的调查处理。
6、编制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和相关案件的专项应急预案。
第六条 销售处
1、组织购买危险化学品的客户及运输单位到安全环保处签订安全协议。
2、负责对购买危险化学品的客户安全证件的审核及运输单位资质的审核和备案。(附件四: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证件明细.)
第七条 供应处
1、负责对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安全证件的审核(见附件四)。
2、组织销售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到安全环保处签订安全协议。
3、做好危险化学品入库前的安全管理,做到物帐相符。
4、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先验货,后进货,采购员与现场接收人员交接时应办理验收签字手续,禁止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入库,并配合现场交接人员做好验收工作。
第八条 生产处
1、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过程组织协调。
2、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3、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车辆调配。
第九条 设备处
1、 负责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的维护标准和检查。
2、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设施检测和校验。
3、 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设施的增加、改变、维修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审查。
4、 参加因设备原因造成危险化学品事故的调查、分析,提供技术支持。
第十条 生产、储存和使用单位
1、负责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各项安全措施的制定及落实。
2、 负责建立本单位各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3、 负责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操作岗位执行安全规程;执行危险化学品相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4、 负责二次审查危险化学品销售及购买单位各类入厂、运输证件,对危险化学品装卸实施安全监督。
5、 负责检查、维护各类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设施及报警装置,达到正常使用状态。
6、 发生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
第三章 生产、储存和使用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 在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明显部位悬挂“禁止烟火”,“禁带火种”等安全标志牌及危害告知牌。
第十二条 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按照公司保卫处确定的消防器材配备标准进行配备,不得擅自移动、损坏、挪用,按照消防器材管理规定进行检查和更换。(附件五:保卫处制定配备标准的表格,确定区域及数量)
第十三条 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内严禁堆放其它物品;标有“禁止入内”警示标识的区域,非生产人员禁止进入,需要进入人员要做好登记记录。(附件六:外来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登记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