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泡沫灭火系统分类
1、泡沫灭火系统按泡沫发泡倍数可分为:
(1)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①低倍数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5~7L/ (min.m2)、混合比为3%~6%、预燃时间60~120s 的情况下,灭火时间为3~5min;中倍数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为4~4.4L (min.m2)、混合比 为8%、预燃时间60~90s 的情况下,灭火时间为1~2min。在供给强度同为4L/ (min.m2), 时,中倍数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124s;低倍数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为459s;低倍数 氟蛋白泡沫混合液灭火时间为270s。
②低倍数泡沫是指泡沫混合液吸入空气后,体积膨胀小于20倍的泡沫。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主要用于扑救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甲醇、丙酮等B类的火灾,适用于炼油厂、化工 厂、油田、油库、为铁路油槽车装卸油的鹤管栈桥、码头、飞机库、机场等。一般民用建筑 泡沫消防系统等常采用低倍数泡沫消防系统。低倍数泡沫液有普通蛋白泡沫液,氟蛋白泡沫液,水成膜泡沫液(轻水泡沫液),成膜氟蛋白泡沫液及抗溶性泡沫液等几种类型。
③由于水溶性可燃液体如乙醇、甲醇、丙酮、醋酸乙脂等的分子极性较强,对一般灭火泡沫有破坏作用,一般泡沫灭火剂无法对其起作用,应采用抗溶性泡沫灭火剂。抗溶性泡沫灭火 剂对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有较好的稳定性,可以抵抗水溶性可燃、易燃液体的破坏,发挥 扑灭火灾的作用。不宜用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扑灭流动着的可燃液体或气体火灾。此外,也 不宜与水枪和喷雾系统同时使用。
(2)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①《石油库设计规范》规 定,地上式固定顶油罐、内浮顶油罐应设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等,当浮顶油罐采用中心软管 配置泡沫混合液的方式时,可设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国产中倍数泡沫液是一种氟蛋白泡沫 液,泡沫发泡倍数在21~200之间,可应用于局部应用式、移动式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50 倍以下的中倍数泡沫液适用于地上油罐的液上灭火,50倍以上的适用于流淌火灾的扑救。
②发泡倍数在21~200之间的称为中倍数泡沫。中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一般用于控制或扑灭 易燃、可燃液体、固体表面火灾及固体深位阴燃火灾。其稳定性较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差, 在一定程度上会受风的影响,抗复燃能力较低,因此使用时需要增加供给的强度。中倍数泡 沫灭火系统能扑救立式钢制贮油罐内火灾。
(3)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
①发泡倍数在201~1000之间称为高倍数泡沫。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在灭火时,能迅速以全 淹没或覆盖方式充满防护空间灭火、并不受防护面积和容积大小的限制,可用以扑救A类 火灾和B类火灾。高倍数泡沫绝热性能好、无毒、有消烟、可排除有毒气体、形成防火隔 离层并对在火场灭火人员无害。高倍数泡沫灭火剂的用量和水的用量仅为低倍数泡沫灭火用 量的1/20,水渍损失小,灭火效率高,灭火后泡沫易于清除。
2、泡沫灭火系统按设备安装使用方式可分为:
(1)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由固定的泡沫液消防泵、泡沫液贮罐、比例混合器、泡沫混合液的输送 管道及泡沫产生装置等组成,并与给水系统连成一体。当发生火灾时,先启动消防泵、打开 相关阀门,系统即可实施灭火。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泡沫喷射方式可采用液上喷射和液下 喷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