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表层温度变化的影响
一天之中外温和仓温变化,可对杀虫目标物(烟架)表层温度产生影响,这一微小变化也能使粮堆表层磷化氢浓度产生 动,一天之中,早晨烟架温度较低,磷化氢浓度较高;下午表层温度较高,气体浓度则较低,呈波浪状变化。当仓房保温性能好时,外温的影响会相应减少。
3、风的影响
风通过对仓墙的压力对仓内的磷化氢浓度和分布产生影响,引起不同部位浓度的波动。由于仓库条件参差不一,许多熏蒸仓库仓上密闭性不好,经风的作用,外界空气进入仓内,稀释降低了仓内的磷化氢气体浓度,使害虫得以存活;而气体外泄,造成仓内浓度降低,致使熏蒸效果不佳,未达到预期效果。
4、仓内不同部位的影响
通常情况下,仓库的墙角处为低温区,磷化氢更易相对集中。仓内门口和窗口处磷化氢浓度相对降低。
5、吸附的影响
在熏蒸过程中,目标物的吸附作用是影响磷化氢药效的重要因素,目标物所含水分越高,吸附磷化氢气体数量越大,反之越小。
6、密闭情况的影响
密闭是进行熏蒸工作的前提,对于磷化氢来说,杀死害虫需要保持较长的暴露时间,为保持有效浓度,需要更好的密闭条件。
整仓熏蒸时,需特别注意门窗和仓顶的密封,封仓应尽量采用单面或多面封,根据具体情况应尽量使用帐幕熏蒸。
采用环流熏蒸技术,仓库的气密性应达到一定的要求,否则,在环流风机的 压段会出现毒气的泄漏,在负压段则会出现外界空气的进入,从而稀释薰蒸环境中的有效气体浓度,影响杀虫效果。当仓库密封条件不好又需进行薰蒸时,可采用膜下环流薰蒸或通过补充药剂的办法,以达到仓内所需的浓度。
第二章 薰蒸前的准备和检查
熏蒸前准备
第一条 熏蒸计划:
1. 每年年初制定烟叶虫害防治方案、应急预案,预算所需进行熏蒸防治的库房面积、烟叶数量,预计磷化铝用量,做出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经公司领导同意方案后,由公司安委会报分管厂长和厂安委会,同意后,按贵阳卷烟厂招投标程序选定供货厂商。
2. 有计划地对各库熏蒸救援预案进行演练。
3. 由技安科对熏蒸防护设备(空呼器等)年检,并报公司安委会及相关职能部门备案。
4. 对具体的施药仓库,需提前5天向职能部门进行申报,必须报明施药仓库、烟叶等级及数量、用药量、实施时间、熏蒸方式、预案、投药示意图,经公司安委会按规定向上级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并通报安保、生产、医务室等相关协作部门。
第二条 熏蒸仓库条件:
1. 整仓熏蒸
熏蒸仓库必须上不漏、下不潮,门窗完好,具有防水、密闭条件;投药仓库内不能有金属设备(特别是铜制设备);熏蒸仓库不受洪水等自然灾害的侵害;砖木结构库房上部为瓦顶、空间大于8M的不易整仓熏蒸;熏蒸仓库30米内不得有居民区和明火作业;确保库房、库内照明设备密封完好。
2. 帐幕熏蒸
不能进行整仓熏蒸的库房,可采用该法熏蒸;熏蒸时用10-20S塑料薄膜覆盖,施药后,薄膜四周用沙袋、夹子、不粘胶压制。
第三条 施药计量和熏蒸时间:
1. 施药计量:
仓储科技术组要根据仓库内烟叶数量、虫口密度、库内空间、库房结构比例等,严格按施药剂量:实仓3-8 g/m3(约700-1700ppm),空仓2-4g/ m3。(约400-800ppm)计算施药量及投药点。一般使用剂量为6 g/m3,每一库房用药量取整数。
2. 熏蒸时间
保证磷化氢气体浓度300ppm达96小时以上,可杀死烟叶仓库各种害虫各虫态。据此要求及药剂的反应时间,一般要求密闭仓库8天左右。
第四条 熏蒸前检查
1. 实药前1-2天安全、职能部门人员必须对实施现场进行检查, 检查仓库密封情况、消防设备是否正常,库房电源是否切断。达到要求后方可施药。
2. 由安保人员指导仓库安全人员设定警戒距离,警戒线一般在30米上。
3. 在实施前掌握天气情况,不能夜间、雨天、大风时投药,气温应在15℃以上。
4. 对外租库房由安保科提前与对方安全部门联系,共同进行安全检查,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学习。
第一章 熏蒸期间
第五条 熏蒸安全学习
熏蒸实施前半小时,组织参加熏蒸全体人员对《操作规程》、《救援预案》、《安全注意事项》和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等进行学习,并作好记录。
第六条 熏蒸药品入库
1. 我公司不储存、运输熏蒸药剂,每次熏蒸时由供方将指定数量的药品送到指定库点。
2. 由专人根据仓库药量进行摆放,并核对数量与投药点,要求准确无误。
3. 将盛药盒放在投药点上,投药点均匀分布在库房内,每点距离不低于1.5米。
第七条 熏蒸人员防护:
选用有效的滤毒罐:MP1L(绿+白色)或MP1(绿色);滤毒罐使用40分钟后,将使用过的滤毒罐接口处损坏以防重复使用;按规定穿着防渗透的防护服,戴手套;防护用具专人专用,每次使用前必须检查其严密性和有效性。
第八条 熏蒸操作:
1. 熏蒸时,熏蒸人员要保证精力充沛,投放时,要有一现场熏蒸指挥人员,详细安排分工、各人的投、撤路线、事故信号等。
2. 投药时,佩戴好防护用具,根据指指挥员的信号,统一行动。自罐中取出药片,将药片均匀地倒在各点上,药片不能重叠,须从里到外,从上到下,多人快速(不超过20分钟)完成。
3. 投药时注意不要让水(包括操作者的汗水)打湿药片。
4. 投药前后,由安保的现场监护人员核对人数,记录操作时间。
5. 实施时医务及救护人员准备急救药品车辆到现场,做好救护准备。人员在施药过程中,如闻有大蒜味,头昏、呼吸困难等异常情况,告知指挥员立即撒离投药现场,到通风处,呼吸新鲜空气及时护理,出现中毒症状的及时送往医院。
6. 投药后,禁止饮酒,不能吃高蛋白食物,多吃水果、喝糖水、更衣沐浴,保障充分的休息。
7. 空间的磷化氢气体浓度检测分别在开始熏蒸后的2、6小时进行;后进行抽测,熏蒸结束散毒前检测一次。
第九条 熏蒸监护
1. 熏蒸后的前24小时,由安保科、技安科、熏蒸技术人员、仓库安全员共同进行监护,需配置空气呼吸器。
2. 24小时后的监护由仓库安全员负责,人、畜等不能靠近警戒区,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紧急情况按救援预案进行实施。
3. 仓储科对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第二章 熏蒸散药期
第十条 熏蒸结束期
1. 一般在施药后八天结束熏蒸,撤药时提前一天通知安保部。
2. 熏蒸结束后,对采取整仓熏蒸的仓库需戴好防护装置,进行一次浓度检测,操作人员须佩戴好防护品,方可打开库房门,通风换气;对采取帐幕熏蒸的仓库应分垛散气,或用吸尘器进行过滤。
3. 散毒期间,仓库安全要加强安全警戒,人、畜等不能靠近警戒区,检查无残毒后,方可入库。
第十一条 药品回收
1. 熏蒸结束后,由技术人员指导将药罐、残渣清理干净,并清点数量,交由供货方统一回收,并做好记录。
2. 库内要搞好清洁卫生,不得留有残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