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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市场安全治理方法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7月20日

  狠抓落实。为加强对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加强领导。成立区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区建设、安监、公安消防、质监、工商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燃气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名单附后)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建设局,具体负责专项整治的日常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将燃气市场整顿工作当作一件大事来抓,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精心筹划,认真部署。区建设局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指导和协调,建立一支稳定的具有一定技术素养的执法队伍,对燃气市场进行全面监管,实现对燃气市场的长效管理。对发生泄漏安全事故、液化气质量和重量达不到要求、超范围或非法经营液化气、服务不及时、随意抬高或降低价格以及其他违反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为进一步规范燃气市场秩序。为全区人民营造安全的生活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燃气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为保证活动的顺利开展,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安全生产法》省燃气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加强燃气市场的清理整顿,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行为,切实把专项整治工作抓出成效。二、工作重点科学规划,专项整治的范围是全区液化气经营企业、燃气器具销售市场。重点对非法经营站点进行清理整顿。合理布局,控制总量,减少站点,严格标准,搞好建设;明确安全责任,消除事故隐患,提高安全系数,遏制和杜绝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对安全隐患多、不符合规划、无资质证书和气瓶充装登记证的燃气企业坚决予以关停一)搞好燃气市场的摸底排查、清理整顿。要通过摸底排查。对非法倒罐的商贩坚决予以取缔。同时要加强对燃气器具的检测和准销管理,重点查处无证经营、无证安装维修燃气器具的行为,对没有进行气源适配性检测的燃气器具要清除出市场,维护市场秩序,确保安全运行。乡镇区域按原个乡镇设置二)严格供应站点的规划建设。供应站点的设立要严格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合理规划、选址 城区供气站点布局原则上每至户为一个区域。每个区域原则上设一个供气站点。燃气供应站点应当远离人口密集区,并必须达到以下标准:设有单独的办公室(值班室)和钢瓶储存间(分为空瓶间和实瓶间)钢瓶储存间的建筑面积不少于平方米,房屋高度不低于.米;配备防雷防静电设施,设有外开门和通风窗;安装防爆电器、燃气泄漏报警器、防盗门、防盗窗;四周应设置高度不低于.米的实体围墙,并符合消防安全间距,配备灭火器材;张贴岗位操作规程、应急处置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和燃气用户安全换气用气须知,设有固定联系电话。区建设、安监、质监、工商、消防等部门联合组织验收三)严格燃气供应资格的认定及手续办理。申请办理燃气供应许可证的企业应当具备《省燃气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燃气供应站建成后。验收合格后,由区建设局颁发燃气供应许可证。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四)切实加强燃气供应站点的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消除安全隐患。进一步加强行业管理,规范经营行为,推行服务承诺,从根本上解决非法经营、用户钢瓶过期使用、搀杂使假、短斤少两的问题。并按规定进行统一编号,1经营管理。每个燃气供应站点应储备至少只以上的钢瓶。不允许使用无登记注册的钢瓶。供应站点的气源由具有经营资格的液化气站提供,充装时严格按标准充装,并做好登记工作。出站时必须加套塑料倒拉封口。防止不合格或超期未检的钢瓶进入用户。对收回的钢瓶要严格检查后再进行充装液化气,2钢瓶管理。燃气企业要对进入储存间的液化气瓶进行不间断检查。否则不允许上市流通。钢瓶的所有权要逐步向燃气企业过渡,今后燃气用户原则上不再购买钢瓶,对现有燃气钢瓶可与供应企业协商托管,也可协商租用供应站点的钢瓶。各供应站点要严格钢瓶的使用管理,按照安全检测标准,定期搞好钢瓶的检测。同时,积极鼓励燃气企业和燃气用户参加燃气保险。安全管理员负责安全管理、供气登记、气瓶发放;安全送气员负责气源采购和上门送气。燃气供应站点的工作人员,3持证上岗。各燃气供应站点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送气员。经培训后持证上岗。未经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从事燃气经营工作。燃气供应企业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服装和形象标识,佩带“安全管理员”或“安全送气员”标志,并标明单位名称、姓名、编号、职务等。三、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月日结束,这次专项整治从月日开始。共分四个阶段进行。一)组织建设、整顿规范阶段(月日至月日)按照要求搞好供应站建设;1合理确定各供应站的选址和建设规模的基础上。2整治领导小组组织各供应站工作人员参加相关技术岗位培训;3完善各项操作规程和服务承诺等制度建设。二)考察验收、统一颁证阶段(月日至月日)对符合规范要求的燃气供应站颁发相关证书。燃气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对全区燃气供应站进行统一检查验收。三)燃气器具市场整顿规范阶段(月日至月日)召开经销单位负责人会议,1对全区燃气器具市场进行调查摸底。下发适配性检测通知;做好报检工作;2填写申请表。对检测合格的商品张贴准销标志,3对检测结果予以公布。对不合格的商品取缔出市场。四)全面验收阶段(月日至月日)1对非法站点经营取缔情况进行检查验收;2对供应站建设、服务和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验收;3对燃气器具市场整顿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4整治领导小组对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综合验收。四、工作要求统一思想认识。开展燃气市场专项整治是确保社会安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出发一)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做好燃气专项整治活动的宣传教育和引导,要在深入调查摸底的基础上,通过电视、报刊、广播、出动宣传车等各种宣传媒体加大对燃气专项整治活动意义、目的要求的宣传力度,使广大人民群众和各经营业户真正认识到专项整治的意义和好处,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自愿地参加和配合全区燃气市场专项整治活动,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精心组织。区建设局是全区燃气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二)明确职责。安监、工商、公安消防、质监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燃气管理工作。区建设局重点抓好燃气生产、经营综合管理工作以及燃气工程施工、燃气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审查工作和燃气器具气源适配性检测工作,严格各类燃气工程审批和综合验收手续。区安监局要做好燃气企业及站点的安全监察工作,抓好燃气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设及从业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发证工作。区公安消防大队做好燃气的消防监督工作,检查燃气企业紧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设及企业职工消防知识培训及发证情况;区质监局负责计量监督检查,液化气罐车、气瓶的安全监察工作;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流通领域内燃气和燃气器具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搞好燃气及燃气器具经营者营业执照的登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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