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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及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方法和机制研究

  
评论: 更新日期:2018年08月24日

        3.严密的全过程控制
        发达国家对危化品、危险废物都施行"从摇篮到坟墓"的全过程控制,已形成了完整管理控制体系。如欧盟的《化学品登记、评估、授权和限制条例》(REACH)要求化工产业对产品的安全负责,并将这一责任进一步延伸到整个供应链。规定危化品生产前环境风险评价、授权生产、转移和排放许可,进行全过程控制。美国《资源保护和回收法》 (RCRA)要求美国环保署对危险废物实行全程监控。美国危险废物管理政策遵从于从源头减量-回收利用-安全焚烧、填埋的管理目标序列。对必须处理的危险废物主要依靠跟踪制度和许可制度这两大制度,进行全程监控。
        4.有效的应急管理和处置
        (1)应急管理的参与主体多元化、专业化
        在发达国家,环境事件应急不仅政府部门参与其中,企业也积极参与,使环境事件应急更具市场特色和科学性。这些企业特指专业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服务企业,他们针对不同的危化品、危险废物的污染事件,制定各种应急计划、技术流程和规范,并掌握多方面过硬的处置技术,拥有完善的装备并处于常备状态。一旦发生污染事件,他们能应政府召唤,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开展救援,特别是污染清除。企业参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是有偿服务,但比政府供养专门的应急队伍大大节省和高效。
        (2)落实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发达国家普遍认为企业是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所以要求危化品、危险废物相关企业必须采取防范措施,使环境风险最小化。如欧盟《萨维索指令》要求危化品经营者向主管部门提交通知书,并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还要求经营者提交安全报告、建立安全管理系统和制定应急计划。
        (二)国内发达地区
        我国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管理借鉴国外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发展迅速。在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上,已形成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国家技术和经济政策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方法和机制基本建立。在危化品环境管理方面,各地也根据实际情况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理方式,取得了不少经验。
        1. 加强立法,完善法律体系
        面对危化品环境管理法律体系不健全的情况,一些省市的环保部门进行了有益的尝试。如天津制定了《天津市有毒化学品环境污染防治办法》,明确了危化品的单位或个人保护环境的义务,建立、健全危化品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危化品污染事故应急救援系统;规定了环保部门负责危化品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的统一的监督管理,并实行了有毒化学品环境管理登记和优先管理制度。浙江、广东、吉林、山西等省根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各省实际情况,制定省级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细化了危化品、危险废物管理手段、加大了管理力度。这些地方法规的出台都为当地防范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证。
        2.拓展环评制度,开展环境风险评估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的重要制度。但其主要针对新建项目,而未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施前就存在的危化品、危险废物单位纳入管理范围。为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部分发达地区拓展环评制度,开展现有危化品、危险废物单位环境风险评估,取得较好成效。如杭州市在拱墅区已开始试行对现有危化品单位进行环境风险评估的工作。它和环评中的环境风险评价不同,侧重于对现有企业的重大危险源和最大可能事故对人身安全与环境的影响和损害进行评估,提出防范、应急与减缓措施。环境风险评估既可提高企业的环境风险防范能力,又有利于进一步提高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风险评估报告是危化品重点监管企业制订和完善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科学依据。
        3. 强化全过程监管,增强部门协调,形成管理合力
        危化品环境风险防范涉及危化品生产、转移、贮存、使用、废弃处置等多个环节,而环保部门的监管职能主要在废弃处置环节,因此容易使危化品环境风险防范产生管理缺位。部分发达地区为解决这一问题建立协作机制,大力部门合作。如《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规定,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相互通报危化品安全管理的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实施情况的相关信息。《浙江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实施办法》规定,负有危化品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进行处理的,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部门应当对移送材料或者案件及时依法作出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移送部门。
        4. 增强应急处置能力
        (1)建立环境应急处置技术支持系统
        发达地区环保部门为建立环境应急管理技术支持系统,积极开展研究,为处置危化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提供科学保障。如天津环保局就与南开大学合作,完成1232种化学品的选定,主要物化性质的甄别及数据评定、毒性及应急处理方案选定。其中理化性质及毒理性数据齐全的1039种,每种化学品包括76项信息,总数据232万字。
        (2)建立专业应急队伍
        安全处置危化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大、要求高,需要专业技术、设备、人员,否则可能造成伴生、衍生或次生污染。部分发达地区对现有资源进行整合,组建了环境应急处置的专业队伍,使环境应急处置的效率提高、成效显著,最大限度的减轻了环境污染。如深圳环保局依托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有限公司开展危化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多次协助环保、公安、安监等执法部门,处理多起危化品泄漏污染环境事故,查处、封存及处置各类危化品。
        四、我市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的对策
        (一)完善环境风险防范的法规体系
        依据现有的国家法律,加强我市相关法规建设。根据我市危化品、危险废物具体情况,细化国家法律法规,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建议我市制订《重庆市固体废物及有毒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建立并规范我市环境风险防范机制,进一步明确我市相关职能部门在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中的责任,健全我市环境风险防范管理机构和 ,明确我市环境风险防范所应采取的主要方法。
        也可以根据2007年实施的《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针对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制订实施细则或法律解释,明确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内涵、外延,细化我市相关职能部门责任, ,协调机制和实现途径等。
        (二)完善监管制度
        1.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机制
        (1)建立环境风险防范监管部门协调和联动制度
        环保部门与其他监管危化品的职能部门应加强部门间工作联动和信息沟通,构建全市危化品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部门齐抓共管,有效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其主要方法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制度、隐患问题通报和移送机制、信息和资源共享机制、突发环境事件联动机制等。
        部门联席会议是重要的制度和平台。一种方式是在我市已建立的环保联席会议中新增设一项危化品环境安全部门联席会议。第二种方式是充分利用由市安监局牵头的危化品安全联席会议平台。无论哪种形式的部门联席会议,均应由市经委、商委、安监、工商、公安、交通、环保、质监、消防、公安局交通管理等部门参加。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研究布置全市危化品环境安全监管工作,掌握工作动态,为市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和建议。研究解决危化品环境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和事宜,如建立多部门联合检查执法制度、隐患问题通报和移送机制、突发环境事件联动机制等;组织协调危化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导、监督有关区县人民政府危化品环境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原则上每月或每季度召开一次例会。联席会议研究议定的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有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印发。会议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经有关成员单位研究形成意见后报市政府审定。
        (2)健全环保系统两级监管体系
        在市、区(县)两级环保局之间,以事权划分形式进一步明确市、区(县)两级环保局在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中的责任、分工、工作任务和要求。完善并强化考核制度,将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纳入党政一把手环保实绩考核及环保工作年度考核目标,充分调动区县环保部门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积极性。
        2.继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是对规划实施后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价的过程,属战略影响评价范畴,在优化产业布局、促进结构调整方面作用十分明显。重庆是老工业基地,很多工业企业地理分布不合理,附近多临河湖、居民较多。而且我市化工行业80%以上是中小型企业,使用和生产有毒品的企业比重较大;许多企业生产工艺落后,装备水平差。我市危化品、危险废物单位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风险较严重,隐患难以根消。所以需要在我市城市和区域的总体规划中,必须充分考虑环境因素,通过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在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经济的同时,逐步解决我市危化品、危险废物企业存在的布局性、结构性问题,在发展的源头消除环境风险和隐患。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涉及危化品、危险废物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环境风险评价,并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禁止和限制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大的建设项目。对确需建设的必须提出科学的、详细的、操作性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采用先进和环保的生产工艺、制定严格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施、设备。
        3.执行环境风险评估制度
        根据《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并借鉴其他省市成功进行环境安全安全评估的经验,执行环境风险评估制度。要求危化品、危险废物企业或工业园区等高环境风险单位定期开展环境风险现状评估,指导各相关单位不断完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为政府决策和环保部门的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市环保部门制定环境风险评估相关技术导则、审核标准、程序。采取"环保部门提要求-企业提供现状资料-专业咨询单位分析评估-专家审核把关"的操作方式,确保环境风险评估质量。
        4.探索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
        危化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往往严重污染环境。而消除这些污染花费巨大,责任企业通常难以承受,造成政府和百姓为污染者承担损失的局面。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利用市场机制防范环境风险的有效手段。建立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机制能分散危化品、危险废物企业经营风险,提高企业环保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化解污染事件带来的环境和社会矛盾,稳定社会经济秩序。同时环境污染责任保险也能解决应急处置以及遗留问题的资金,为有偿的专业应急服务体系的建立提供支持。
        2007年12月原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发布《关于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指导意见》,提出将危化品企业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开展试点工作。我市作为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城市应该抓住这一机会推动我市危化品、危险废物企业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切实减轻环境风险。
        我市环保部门要做好指导和服务工作,重点是提供环境污染事故、风险程度等基础情况,为保险产品的设计提供依据。会同保险监管部门从防范环境风险出发,提出投保企业或设施的范围。在发生污染事故时要加强与保险公司的沟通,加强现场监测和监督,为企业减轻污染事故影响,协助保险公司确定责任和理赔。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监管
        1.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监管能力建设
        抓住全市环保系统机构改革的机会,争取各区县环保局均明确专人或单位负责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工作。通过提升技术手段,实现高效监控,对危化品及危险废物重点单位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在线监测,对危化品及危险废物重大危险源施行视频监控。并且通过危化品、危险废物辅助管理系统,将市、区(县)环保部门和相关企业联系起来,强化全过程监管。
        2.探索我市危化品、危险废物分级管理
        我市危化品、危险废物面广量大,存在环境风险的环节众多,不分重点采取统一监管尺度,实施困难。而且危化品、危险废物虽然都对环境造成危害,但是由于其活性和数量不同,其环境风险也不同。所以,应对不同的危化品、危险废物应根据危险特性与危害程度采取区别对待、分级管理。市环保部门将深入调查我市危化品及危险废物情况,在此基础上对我市主要危化品及危险废物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根据对危化品及危险废物的环境风险程度和数量,制定优先管理名单和分级监管要求,在我市对危化品及危险废物进行分级管理,集中力量控制重大环境风险,提高管理的科学性。
        (四)增强应急能力
        1.构建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件社会应急体系
        依托化工园区、重点化工和危险废物处置企业的现有应急能力,建立专业的危化品、危险废物污染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立相关企业互助和应急有偿服务机制,整合社会专业应急救援资源,完善环境污染事件应急体系。
        考虑到我市危化品、危险废物单位集中区域、化工园区发展的规划,宜在主城区、长寿、涪陵和万州先行建设4支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建议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依托主城区和长寿危险废物处置场建立。万州重点发展盐化工和天然气化工,涪陵着重发展磷氮化肥产业,长寿是我市天然气化工基地。针对这些区域危化品、危险废物实际情况,依托区域龙头企业组建职能各有侧重又具有互补优势的区域危化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这4支依托重点危化品、危险废物单位组建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队伍,其隶属关系、单位性质、资产关系均保持不变,行政和业务由所在企业负责管理,受市环保局业务领导、检查和调用,同时亦受所在地环保部门的指导、检查和调用。
        在投入机制方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费用应由企业、政府共同承担,按照"企业投入为主、市区政府补助"的原则。企业投入主要是承担救援车辆及装备的购置、维护、损耗以及救援人员的培训、演练等费用,以确保能够承担本企业的专业救援任务。所在区财政补助主要是补助征地、购置装备,以保证承担本地区的应急救援任务。市财政补助主要是补充救援装备、储备物资及药品,以满足跨区域应急救援需要。
        2.强化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
        根据污染者、危害者负担原则,相关企业是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的责任主体。全市环保部门应加强宣传教育,帮助其增强其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我市环保系统要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进行细化、量化,制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明确提出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要求,对不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或存在环境隐患的进行查处,确保企业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提高。
        (1)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完善环境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环境安全责任制,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责任层层分解。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环境安全排查制度和检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组织环境安全检查。建立环境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加强环境安全培训教育。危化品、危险废物单位都应坚持不懈地对从业人员开展环境风险宣传、教育和培训,促其提高环境安全防范意识,掌握预防和处置危化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
        (2)完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企业根据自身环境风险评估的结论,有针对性的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预案论证和演练。并且根据应急处置和演练中发生的不足和问题,不断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建立应急预案更新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更新预案,使之始终处于有效的状态。各级环保部门做好预案备案工作,通过专家审查的方式提高预案质量,并不断监督企业演练和更新预案。
        (3)落实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措施
        企业应根据自身条件和可能发生的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类型,有针对性的建设相应的应急设施,如各种围堰、事故收集池,消防废水收集系统,以及处理在事故等非正常状态下排放的各类污染物的处理处置措施。并配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救援设备,包括医疗救护仪器药品、个人防护装备器材、应急监测仪器设备和交通工具等。以及其他应急救援的物资,特别是处理泄漏物、消解和吸收污染物的物资。
        企业应加强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教育,普及预防常识,增强职工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加强环境事件技术人员和危险源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定期组织环境应急实战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的技能。
        3. 继续提升环保部门应急能力
        争取国家和地方财政支持,多方筹措资金,继续提高我市环保系统危化品、危险废物应急监测和预警能力,着重加强7个环境应急监测中心服务覆盖能力,构建市和区(县)两级环境预警和监测网络。
        针对我市危化品、危险废物实际强化科技研究。重点研究我市主要危化品、危险废物在环境中的污染规律和环境效应。研究我市主要危化品、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预测的基础信息和方法、预警技术、快速处理处置技术、风险控制的应用技术、事件污染对象的快速修复技术等。同时研究我市主要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评估技术,为我市的危化品、危险废物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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