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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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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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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分细则(通用)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1 负责人与职责(100) 1.1负责人 20 1.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和基层工作。 本项5分。 ① 主要负责人不明确或未明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扣3分。 ② 主要负责人不了解“双基”工作内容,扣2分。 ③ 主要负责人不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内容,扣2分。 ①查文件或安全生产责任制,应明确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②与主要负责人面谈,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双基”工作的内容。 ③与主要负责人面谈。 2.企业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实施安全标准化,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本项5分。 ① 未按本规范要求实施安全标准化,扣3分。 ② 主要负责人不重视安全文化建设,扣1分;未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建设活动,扣1分。 ①查文件是否规定实施安全标准化或是否制定实施安全标准化工作方案或主要负责人未亲自组织实施(抽查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安全标准化。 ② 与主要负责人面谈,是否了解安全文化建设的内容,开展了哪些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形式包括:安全知识演讲比赛、漫画等)。 3.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作出明确的、公开的、文件化的安全承诺,并确保安全承诺转变为必需的资源支持。 本项5分。 ①无文件化的安全承诺,扣5分。 ②主要负责人未签字,扣2分。 ③未向社会公开,扣1分。 ④未提供资源支持,扣2分。 查文件,与主要负责人交谈。 4.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或领导小组会议。 本项5分。 ① 主要负责人未定期组织召开安委会会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漏一次扣1分。 ② 无会议记录或会议记录没有具体内容,每发现1次,扣1分。 抽查3次以上的安委会会议记录,检查主要负责人是否缺席或会议记录是否有具体内容。 1.2 方针 目标 10 1.企业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主要负责人应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组织制定文件化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应满足: 1)形成文件,并得到所有从业人员的贯彻和实施; 2)符合或严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与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风险相适应; 4)目标予以量化; 5)公众易于获得。 本项3分。 ① 未制定或不符合本规范要求扣3分。 ② 公众不易获得扣1分。 ③ 目标未量化,扣1分。 ④ 抽查员工,每人次不符合要求扣0.5分。 查文件,抽查员工。 2.企业应签订各级组织的安全目标责任书,确定量化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标,并予以考核。企业各级组织应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以保证年度安全工作目标的有效完成。 本项7分。 ① 未制定安全目标责任书,未覆盖各级组织,缺少一个部门扣1分。 ② 各级组织未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缺少一个部门扣1分。 ③ 安全工作目标未量化,未对安全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漏掉一个部门扣1分。 ① 安全目标责任书、安全工作计划、安全工作目标,未结合工作特点签订或制定,内容千篇律,视为没有签订或制定。 ② 查考核记录,考核流于形式视为未考核。 1.3 机构设置 20 1.企业应设置安委会或领导小组,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按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 本项10分。 ① 安委会未设立或虚设,扣5分。 ② 未设安全管理机构,或未按《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少一人扣3分。 ③ 未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扣0.5分。 查文件及相关人员证书。 2.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规模大小,设置相应的管理部门。 本项5分。 未设置相关部门或相关管理人员,少一个部门或人员扣1分。 查文件,与1-2个部门领导交谈。管理部门或人员岗位的设置应根据企业规模大小设置,宜包括负责以下工作的部门或人员:设备、动力、生产、技术、教育、财务、环保、供销、运输等。 3.企业应建立、健全从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到基层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本项5分。 ① 未建立从安全生产委员会到班组的 络扣5分。 ② 络中每缺少一个部门或车间、班组扣1分。 ① 查 络图及组织机构设置情况(或组织机构图)。 ② 与安全管理部门交谈。 1.4 职责 30 1.企业应制定安委会或领导小组和管理部门的安全职责。 本项10分。 未制定安委会、各管理部门、各车间、班组的安全职责。每漏掉一个部门扣1分。 查资料。车间、班组如工作性质差别不大,可合并制定。 2.企业应制定主要负责人、各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职责。 本项10分。 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缺少一类人员职责,扣1分或相关人员对本岗位责任制不了解,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 ① 抽查3人对安全职责的了解情况; ② 应特别关注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3.企业应建立安全责任考核机制,对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安全职责的履行情况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实现情况进行定期考核,予以奖惩。 本项10分。 ① 无安全责任考核制度扣10分。 ② 未定期考核,扣5分。 ③ 无奖惩记录,扣5分。 ④ 考核对象有漏项,每漏一个部门(人员)扣1分。 查考核记录, 根据企业制度情况确定考核频次,每季度宜考核一次。 1.5 安全生产投入及工伤保险 20 1.企业应依据国家、当地政府的有关安全生产费用提取规定,自行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 本项5分。 ① 未建立安全投入保障制度,扣5分。 ② 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低于有关规定,扣3分。 查相关资料。 2.企业应按照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合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台账。 本项10分。 ① 未建立安全费用台帐,扣5分。 ② 安全费用挪作他用,扣3分。 查台帐。 3.企业应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本项5分。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扣5分; 参加工伤保险不全的,少1人扣1分。 查相关资料。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2 风险管理(100) 2.1范围与评价方法 10 1.企业应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明确风险评价的目的、范围和准则。 本项3分。 ① 无制度文本,扣3分。 ② 未明确风险评价目的,扣1分。 查文件,查资料。 2.企业风险评价的范围应包括: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非常规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人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8)企业周围环境;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本项2分。 风险评价范围不明确,或未覆盖所有活动、区域扣2分。 查相关资料。 3.企业可根据需要,选择科学、有效、可行的风险评价方法。常用的评价方法有: 1)工作危害分析(JHA); 2)安全检查表分析(SCL); 3)预危险性分析(PHA); 4)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 5)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FMEA) 6)故障树分析(FTA) 7)事件树分析(ETA) 8)作业条件危险性分析(LEC)等方法。 本项2分。 未确定危险与有害因素辨识及风险评价的方法,或方法不适用,扣2分。 查风险评价管理制度或作业指导书。 4.企业应依据以下内容制定风险评价准则: 1)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本项3分。 未制定评价准则或评价准则不符合企业实际情况,扣3分。 查相关资料。 2.2风险评价 30 1.企业应依据风险评价准则,选定合适的评价方法,定期和及时对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企业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 本项25分。 ① 未根据已选定的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方法开展辨识,扣3分。 ②风险评价时未根据评价准则并结合本单位的实际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进行分析,扣10分。 ③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风险评价范围有遗漏,每遗漏一处扣3分。 查相关资料。 氯碱生产单位风险评价关注点详见附件2“2.2.1” 合成氨生产单位风险评价关注点详见附件3“2.2.1” 2.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应参与风险评价工作,鼓励从业人员积极参与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本项5分。 评价人员组成不合理,缺一类人员未参与扣2分。 查评价记录或现场询问,了解参与人员组成。 2.3 风险控制 20 1.企业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不可接受的风险,制定并落实控制措施,将风险尤其是重大风险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程度。企业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 1)应考虑: (1)可行性; (2)安全性; (3)可靠性。 2)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 (2)管理措施; (3)培训教育措施; (4)个体防护措施。 本项15分。 ① 无不可接受的风险清单(尤其是重大风险清单),扣3分; ② 无控制措施或控制措施未落实,缺一项扣3分;控制措施不合理,一项措施不合理扣3分。 查评价记录,查相关资料。 ①控制措施是指应进一步采取的控制措施,而不是原有的控制措施。 ②评价结果为无不可接受的风险,经现场查看与实际情况不符合,而又未制定具体措施的应视为无控制措施。 2.企业应将风险评价的结果及所采取的控制措施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培训,使其熟悉工作岗位和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落实应采取的控制措施。 本项5分。 ① 抽查培训记录、班组活动记录,无相关内容,扣3分; ② 抽查现场作业人员对岗位风险掌握情况,每人次不掌握扣1分。 查培训记录,抽查现场作业人员。 2.4 隐患治理 10 1.企业应对风险评价出的隐患项目,下达隐患治理通知,限期治理,做到定治理措施、定负责人、定资金来源、定治理期限。企业应建立隐患治理台账。 本项3分。 ① 查《隐患登记(治理)台帐》和《隐患整改通知书》,无台帐,扣2分。 ② 无整改通知书,缺1份,扣1分。 ③ 未做到“四定”,每处隐患扣1分。或未落实整改措施并验证的,扣1分。 查文件、资料等相关内容。 2.企业应对确定的重大隐患项目建立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 2)评审意见; 3)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 4)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 5)竣工验收报告。 本项2分。 ① 未建立档案的,扣2分; ② 档案内容不全,每缺一项扣1分。 无重大隐患按缺项处理。 查档案、资料等。 3.企业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书面向企业直接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 本项3分。 ① 未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的,扣3分。 ② 未书面向安监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的,扣2分。 无重大隐患按缺项处理。 查文件资料。 4.企业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事故隐患,必须采取防范措施,并纳入计划,限期解决或停产。 本项2分。 未制定整改计划的,扣2分。 无重大隐患按缺项处理。 查资料。 *2.5重大危险源 20 1.企业应按照GB 18218辨识并确定重大危险源,建立重大危险源档案。 本项4分。无重大危险源的单位按缺项处理。重大危险源未进行定期检测或评估或监控,扣20分。 ① 未按GB 18218进行辨识,确定重大危险源扣3分。确定不全,每遗漏一个扣1分。 ② 未建立档案,每遗漏一个扣1分。 ① 通过查看现场和安全评价报告完成本项的考评。 ② 档案内容(包括:危险物质名称、数量、性质、位置、管理人员、管理制度、评估报告、检测报告等)。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2.5.1”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2.5.1” 2.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设置安全监控报警系统。 本项3分。 无监控、报警设施,扣3分。 查看现场。 3.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 本项2分。 未定期进行评估的,扣2分。 查看安全评价报告或有关评估记录。 4.企业应对重大危险源的设备、设施定期检查、检验,并做好记录。 本项2分。 无定期检查、检验记录,扣2分;记录流于形式,无具体内容,扣1分。 查检查、检验记录。 5.企业应制定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本项2分。 ① 未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或预案无可操作性,扣2分。 ② 未配备必要的救援器材、装备,扣2分。 ③ 未进行演练或演练流于形式,扣1分。 查应急救援预案,查现场,查演练方案或记录。 6.企业应将重大危险源及相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送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本项3分。 查重大危险源备案记录或备案证明,未备案扣3分,每漏报一个相关单位扣1分。 有关单位应为公安(消防、治安)部门、周边社区、环保部门、医疗部门、协作单位等。 7.企业重大危险源的防护距离应满足国家标准或规定。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规定的,应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 本项4分。 ① 新建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扣4分。 ② 老企业与周边的防护距离不符合规定,且未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或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扣4分。 查现场,查安全评价报告。 2.6 风险信息更新 10 1.企业应适时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危险、有害因素和隐患。 本项4分。 未在适时的时机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缺一次时机扣2分。 查工作台帐、资料等。 适时的时机应包括动火、检维修等临时性作业情况。 2.企业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评价结果和风险控制效果。 本项2分。 未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效果,扣2分。 查工作台帐、资料等。 3.企业应在下列情形发生时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条件变化或工艺改变; 3)技术改造项目; 4)有对事件、事故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本项4分。 每发现一种情况未及时进行风险评价,扣2分。 查工作台帐、资料等。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3 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100) 3.1 法律法规 20 1.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确定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及时识别和获取,定期更新。 本项8分。 ① 无文件化制度扣8分。 ② 无责任部门或责任部门不明确扣2分。 ③ 未明确获取渠道、方式和时机扣2分。 ④ 未形成法规清单扣2分; 未及时更新,每一项法规不符合扣0.5分。 ⑤ 未保存文本(或电子文本),缺少一项法规扣0.5分。 查文件、资料。 清单中有过期、作废或缺少的法律法规或标准规范,视为未及时更新。 2.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本项7分。 未及时宣传和培训,每少一项法规扣1分。 查培训记录或活动记录。 对复审企业,应重点关注新发布的法律法规、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3.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相关方。 本项5分。 未及时传达给相关方,每发现一次扣1分。 查相关记录。 3.2符合性评价 15 企业应每年至少1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消除违规现象和行为。 本项15分。 ① 未进行符合性评价扣10分,评价不全,每漏一项法律法规扣1分。 ② 对评价发现的不符合项,未进行原因分析,未制定整改措施或整改措施不落实,每项不符合扣2分。 查符合性评价记录(评审表)、评价报告。 对复审企业重点关注达标以来新发布、修订的法律法规、标准。 3.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5 1.企业应制定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安全生产职责; 2)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会议管理; 4)安全生产费用; 5)安全生产奖惩管理; 6)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 7)安全培训教育; 8)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9)管理部门、基层班组安全活动管理; 10)风险评价; 11)隐患治理; 12)重大危险源管理; 13)变更管理; 14)事故管理; 15)防火、防爆管理,包括禁烟管理; 16)消防管理; 17)仓库、罐区安全管理; 18)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 19)生产设施管理,包括安全设施、特种设备等管理; 20)监视和测量设备管理; 21)安全作业管理,包括动火作业、进人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破土作业、断路作业、设备检维修作业、高温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管理等; 2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包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危险化学品储存、出人库、运输、装卸等; 23)检维修管理; 24)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 25)承包商管理; 26)供应商管理; 27)职业卫生管理,包括防尘、防毒管理; 28)劳动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管理; 2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 30)应急救援管理; 31)安全检查管理; 32)自评等。 本项20分。 ① 查看文本,每少一项内容扣1分。 ② 制度的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不具有可操作性,每项内容不满足上述要求,扣1分。 至少抽查十项制度,检查其内容是否具有可操作性。 氯碱生产单位的制度还应包括的内容见附件2“3.3.1” 合成氨生产单位的制度还应包括的内容见附件3“3.3.1” 2.企业应将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发放到有关的工作岗位。 本项5分。 ① 查发放记录,未发放到各个工作岗位,缺少一个岗位,扣2分; ② 抽查工作岗位,每发现一个岗位无规章制度扣2分。 工作岗位至少应包括所有职能部门、所有车间、班组 *3.4操作规程 25 1.企业应根据生产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操作规程,并发放到相关岗位。 本项20分。 ① 查看文本,每少一种扣3分; ② 查发放记录或抽查工作岗位,每发现一个岗位无操作规程扣25分。 ① 所有生产岗位、所有通用工种(管工、焊工等特种作业)都应编制岗位操作规程。 ② 岗位操作规程内容应符合实际情况,且应包括以下内容:本岗位工艺指标、工艺操作方法、正常开停车程序、紧急停车程序和处理方法、可能发生事故原因分析和处理方法、操作过程注意事项、设备巡回检查的规定、本岗位有毒有害允许浓度、消防器具的使用等。至少抽查六项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检查其内容是否满足上述要求。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3.4.1”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3.4.1” 2.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或投用前,组织编制新的操作规程。 本项5分。 未编制新的操作规程,扣5分。 无“四新”时按缺项处理 查相关资料。 3.5 修订 15 1.企业应明确评审和修订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时机和频次,定期进行评审和修订,确保其有效性和适用性。在发生以下情况时,应及时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进行评审、修订: 1)当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当企业归属、体制、规模发生重大变化时; 3)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8)其他相关事项。 本项9分。 ① 未明确评审和修订时机和频次,扣4分。 ② 未按本单位规定的频次进行评审、修订,扣3分。 ③ 未及时进行评审、修订,扣2分。 查文件及相关记录。 2.企业应组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操作人员和工会代表参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评审和修订,注明生效日期。 本项2分。 查评审及相关记录,参加人员不全,缺少一类人员,扣1分。 查评审及相关记录。 3.企业应及时组织相关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培训学习修订后的安全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本项2分。 未及时进行宣贯、学习扣2分。 查宣贯、培训记录。 4.企业应保证使用最新有效版本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本项2分。 查工作现场及从业人员持有的制度或操作规程,发现有过期作废版本扣2分。 查工作现场。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4培训教育(100) 4.1 培训教育管理 10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依据国家、地方及行业规定和岗位需要,制定适宜的安全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根据不断变化的实际情况和培训目标,定期识别安全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并实施安全培训教育计划。 本项3分。 ① 未制订培训教育目标和要求,扣1 分; ② 未按规定识别培训教育需求或识别不全,扣2 分; ③ 无有效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扣2 分; ④ 安全培训教育计划未有效实施,扣 2 分。 ① 查培训计划,每期培训是否明确目标与要求。 ② 对培训教育需求应进行辨识、分析。 并根据培训教育需求制定培训教育计划。计划应包括内部计划和外部计划。 2.企业应组织培训教育,保证安全培训教育所需人员、资金和设施。 本项1分。 未落实组织培训教育的人员、资金或设施,扣1分 查有无培训场所、组织实施的人员、教师、或培训计划无法落实(包括培训教育资金计划不落实)等。 3.企业应建立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档案。 本项2分。 未建立培训教育档案或档案不全,扣2分;培训教育台帐(记录)不符合,每项扣0.5分。 培训教育档案应包括: ①培训教育台帐(记录); ②每位从业人员入厂以来历次培训教育记录,应一人一档; ③培训档案应记录培训时间、内容、和考核结果等。 4.企业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变更时,应记录变更情况。 本项1分。 未记录计划变更情况扣2分;记录不全,每条扣0.5分。 查培训教育计划的执行情况,未按计划进行视为有变更。 5.企业安全培训教育主管部门应对培训教育效果进行评价。 本项2分。 未进行有效的培训效果评价扣2分;漏评1次扣1分。 查评价记录。 6.企业应确立终身教育的观念和全员培训的目标,对在岗的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培训教育。 本项1分。 培训目标未包含终身教育或全员培训的扣1分;对在岗人员的培训教育未经常进行的扣1分。 根据培训管理制度及培训档案做出综合判断。 *4.2 管理人员培训教育 20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应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教育,经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任职,并按规定参加每年再培训。 本项10分。 主要负责人未接受培训(含再培训)或无安全资格证书扣20分;安全管理人员未接受培训(含再培训)或无安全资格证书缺一人扣20分。 查有关证书。 2.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包括管理部门负责人和基层单位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由企业相关部门组织,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本项10分。 相关人员未接受培训或未经考核或考核不合格上岗的,每人次扣2分。 ① 先任职,后上岗视为未考核而上岗。 ② 安全培训教育应分类施教,若发现本项所指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采用一本教材、一张试卷应扣分。 4.3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20 1.企业应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从业人员每年应接受再培训,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本项5分。 ①抽查员工培训教育档案(记录),每个考核不合格或未经安全培训教育而上岗的员工,扣2分。 ②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再培训,未进行,扣2分;再培训教育的学时数不符和规定要求的,每人次扣1分。 查培训教育档案或记录;抽查5名员工。 2.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安全培训教育,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作业,并定期复审。 本项5分。 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台帐及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每人不符合扣1分。 查台帐,查5名员工。 3.企业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驾驶员、船员、押运人员,必须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部门考核合格(船员经海事管理机构考核合格),取得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本项4分。 抽查作业人员台帐及上岗资格证书,每人不符合扣2分。 本单位无运输车辆、无相关人员时作缺项处理。 查台帐,查员工。 4.企业应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装置、新产品投产前,对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本项6分。 未进行专门培训扣3分;有关人员未经考核上岗操作扣3分。 无“四新”投产的按缺项处理。 查培训记录,查员工。 *4.4 新从业人员培训教育 20 1.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对新从业人员进行厂级、车间(工段)级、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本项10分。 抽查新员工培训记录每人次未接受三级培训教育而上岗,每发现一人扣20分。 查培训记录,查员工。 2.企业新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学时。 本项10分。 抽查新员工培训档案(记录)每人次培训学时不足的,扣2分。 查培训记录,查员工。 4.5 其他人员培训教育 10 1.企业从业人员转岗、脱离岗位一年以上(含一年)者,应进行车间(工段)、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本项3分。 抽查培训教育档案(记录),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 查培训记录。 2.企业应对外来参观、学习等人员进行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的培训教育。 本项2分。 抽查培训记录,每人次不符合扣1分。 查培训记录。 3. 企业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进行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入厂证,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进人作业现场前,作业现场所在基层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进行入现场前安全培训教育,保存安全培训教育记录。 本项5分。 ① 未建立承包商作业人员台帐扣3分; ② 无培训的相关记录扣5分; ③ 无入厂证扣3分; ④ 每人次考核不合格而发放入厂证的扣2分。 查工作台帐,查相关记录。 4.6 日常 20 1.企业管理部门、班组应按照月度安全活动计划开展安全活动和基本功训练。 本项4分。 未开展活动的扣4分;未按计划开展活动的每项或每部门扣1分。 ①查相关资料; ②与安全管理部门及班组有关人员交谈。 2.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2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1学时。班组安全活动应有负责人、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企业负责人应每月至少参加1次班组安全活动,基层单位负责人及其管理人员应每月至少参加2次班组安全活动。 本项4分。 查班组安全活动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班组活动记录。频次、学时、负责人未参加各扣1分。 3.管理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不少于1次,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学时。 本项4分。 查部门安全活动记录,每项一个部门不符合扣1分。 查相关记录。 4.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月至少1次对安全活动记录进行检查,并签字。 本项4分。 查安全活动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相关记录。 5.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结合安全生产实际,制定管理部门、班组月度安全活动计划,规定活动形式、内容和要求。 本项4分。 未制定部门、班组安全活动计划扣4分;计划内容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相关记录。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5 生产设施及工艺安全(100) *5.1 生产设施建设 15 1.企业应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本项5分。 查项目建设“三同时”资料,发现一个项目资料不全,缺一项资料扣3分。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8号令)实施之前的建设项目按缺项处理。 2.企业应按照建设项目安全许可有关规定,对建设项目的设立阶段、设计阶段、试生产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规范管理。 本项5分。 查各阶段资料,每项不符合扣2分。 查各阶段文件、资料。 3.企业应对建设项目的施工过程实施有效安全监督,保证施工过程处于有序管理状态。 本项2分。 查施工监督管理记录,未进行有效管理扣2分。 无在建项目按缺项处理。 查对施工队伍的协议,监督管理记录;查施工单位资质。 4.企业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规定,履行变更程序,对变更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本项2分。 查变更资料,每项不符合扣1分;未进行风险管理的扣1分。 查设计变更、查变更单,查资料与现场。 5.企业应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 采用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的,扣100分。 本项1分。 采用淘汰落后的工艺、设备,扣1分。 按国家产业政策判定,注意规定的时间界限。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5.1.5” *5.2 安全设施 25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设施台账。 本项5分。 查安全设施管理制度、台帐,没有建立台帐的扣4分。 查台帐等资料。 2.企业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1)宜按照SH 3063-1999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和/或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 2)按照GB 50351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3)宜按照SH 3097-2000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4)按照GB 50057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5)按照GB 50016、GB 50140配置消防设施与器材; 6)按照GB 50058设置电力装置; 7)按照GB 11651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8)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GB 50016、GB 50160; *9)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和/或光报警和安全联锁装置等设施。 10)其他 本项5分。 抽查现场、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未按照有关规定或标准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检测报警设施或在可能发生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防超温、超压安全联锁设施或泄压设施及其它控制设施,扣100分。 对有危险工艺的企业,按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鲁安监[2008]149号的要求考核。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5.2.2”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5.2.2” 3.企业的各种安全设施应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本项5分。 ①查定置管理图或安全设施台帐,无专人负责的,扣4分; ②查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未定期检查和保养,漏一项扣1分。 查资料,记录。 4.安全设施应编入设备检维修计划,定期检维修。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维修拆除的,检维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本项5分。 ①无检修计划扣1分;未按计划定期检修,扣1分; ②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扣1分;检修完毕未立即复原,又未采取安全措施,扣1分。 查安全设施检修资料和装置现场。 5.企业应对监视和测量设备进行规范管理,建立监视和测量设备台账,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并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本项5分。 ①无监视和测量设备台帐,扣2分; ②未定期进行校准和维护,每种扣1分; 扣完为止。 查设备台帐,查有关记录。 5.3 特种设备 5 1.企业应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管理规定,对特种设备进行规范管理。 本项1分。 未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相关要求进行管理,扣1分。 查相关资料。 2.企业应建立特种设备台账和档案。 本项1分。 查特种设备分类台帐,并核对档案;无档案、台帐,扣1分。 查台帐和有关档案。 3.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企业应当向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本项0.5分。 查登记使用证,每缺一台设备没有登记扣0.5分。 查相关资料。 4.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检查,并保存记录。 本项0.5分。 查维护保养记录,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抽查现场、查记录。 5. 企业应对在用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保存记录。 本项0.5分。 查检修、校验记录,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0.5分 抽查现场、查记录。 6.企业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企业应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本项1分。 查特种设备台帐、检测报告,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抽查现场,查记录。 7.企业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本项0.5分。 查报废及注销手续,每发现一处手续不符合扣0.5分。 查相关资料。 氯碱生产单位还应关注的内容见附件2“5.3.7” *5.4 工艺安全 25 1.企业操作人员应掌握工艺安全信息,主要包括: 1)化学品危险性信息: (1)物理特性; (2)化学特性,包括反应活性、腐蚀性、热和化学稳定性等; (3)毒性; (4)职业接触限值。 2)工艺信息: (1)流程图; (2)化学反应过程; (3)最大储存量; (4)工艺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安全上下限值。 3)设备信息: (1)设备材料; (2)设备和管道图纸; (3)电气类别; (4)调节阀系统; (5)安全设施(如报警器、联锁等)。 本项3分。 现场询问操作人员,相关人员一人次不了解或了解不全面,扣1分。 现场抽查操作人员。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5.4.1”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5.4.1” 2.企业应保证下列设备设施运行安全可靠、完整: 1)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包括管件和阀门; 2)泄压和排空系统; 3)紧急停车系统; 4)监控、报警系统; 5)联锁系统; 6)各类动设备,包括备用设备等。 本项4分。 每项不符合扣1分。 未办理相关手续停用安全联锁设施,扣25分。 对1)项,查阅检验报告; 对2)项,查安全阀查检验报告;防爆膜查出厂合格证及更换记录; 对3)、4)、5)项,查调试记录; 对6)项,查现场和设备档案。 3.企业应对工艺过程进行风险分析: 1)工艺过程中的危险性; 2)工艺场所潜在事故发生因素; 3)控制失效的影响; 4)人为因素等。 本项3分。 未进行风险分析,扣3分; 未采用适当的方法进行风险分析,扣2分。 较适宜的方法是HAZOP分析 4.企业生产装置开车前应组织检查,进行安全条件确认。安全条件应满足下列要求: 1)现场工艺和设备符合设计规范; 2)系统气密测试、设施空运转调试合格; 3)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已制订; 4)编制并落实了装置开车方案; 5)操作人员培训合格; 6)各种危险已消除或控制。 本项3分。 查安全条件确认各个阶段形成的方案、档案、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相关资料。 重点关注原始开车和大修后的开车。 氯碱生产单位还应关注的内容见附件2“5.4.4”。 合成氨生产单位还应关注的内容见附件3“5.4.4”。 5.企业生产装置停车应满足下列要求: 1)编制停车方案; 2)操作人员能够按停车方案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本项3分。 无停车方案和停车记录,扣2分; 现场抽查操作人员,对停车方案及操作规程不了解,扣1分。 查停车方案和有关记录。 氯碱生产单位还应关注的内容见附件2“5.4.5” 6.企业生产装置紧急情况处理应遵守下列要求: 1)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应按照不伤害人员为原则,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 2)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采取适当的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程序紧急停车。 本项3分。 查工艺操作规程或制度,无异常情况处理的内容扣1分;异常情况处理记录不符合要求, 扣1分。 查工艺操作规程或有关制度。 7.企业生产装置泄压系统或排空系统排放的危险化学品应引至安全地点并得到妥善处理。 本项3分。 现场检查,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分。 现场检查。对于有毒有害的危险化学品应满足本条要求。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5.4.7”。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5.4.7”。 8.企业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对工艺参数运行出现的偏离情况及时分析,保证工艺参数控制不超出安全限值,偏差及时得到纠正。 本项3分。 ①未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每发现一处扣1分; ②工艺参数出现偏离,未及时进行原因分析并纠正,扣1分。 查工艺规程或操作规程、查操作记录。 现场询问操作人员。 氯碱生产单位工艺参数见附件2“5.4.8”。 合成氨生产单位工艺参数见附件3“5.4.8”。 5.5 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 5 1.企业应加强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安全管理,实行企业领导干部联系点管理机制。 本项1分。 ①.制度中未明确承包人的责任,到承包点的活动频次,活动的内容等内容,缺一项内容扣1分。 ②.未实施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扣2分,每漏一点扣1分。 企业领导指厂级领导。 查文件及有关资料。 2.联系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包括: 1)指导安全联系点实现安全生产; 2)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3)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4)督促隐患项目治理; 5)监督事故处理原则的落实; 6)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等。 本项1分。 监督与指导内容不符合规范的要求,每缺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 ①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界定由企业进行; ②查安全活动记录。 3.联系人应每月至少到联系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治理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 本项1分。 查安全活动记录,每少活动一次或活动内容不符合要求,一次不符合扣1分。 查有关记录,应有意见、工作指示、签字。 4.企业应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档案,建立企业、管理部门、基层单位及班组监控机制,明确各级组织、各专业的职责,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形成记录。 本项1分。 ①未形成监督机制,扣2分。 ②查检查记录,未定期检查扣1分;扣完为止。 查档案及有关记录。 档案内容应包括:工艺参数、控制指标,设备运行及检修、仪表、安全设施运行检修维护情况、安全检查记录等。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5.5.4”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5.5.4” 5.企业应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事件及事故。 本项1分。 ①未制定应急预案,扣1分,每缺一处或一项预案扣1分; ②每少演练一次,扣1分; 查应急预案及有关记录。 6.企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为重大危险源时,还应按2.5条执行。 按2.5进行。 5.6检维修 15 1.企业应严格执行检维修管理制度,实行日常检维修和定期检维修管理。 本项5分。 查制度文本,无相关内容,扣3分;未严格执行扣2分。 查制度,查资料。 2.企业应制订年度综合检维修计划,落实“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原则。 本项4分。 查检修计划及方案,未制定计划或方案未做到“五定”,扣2分。 查相关文件、资料。 3.企业在进行检维修作业时,应执行下列程序: 1)检维修前: (1)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2)编制检维修方案; (3)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4)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5)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6)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7)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2)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3)检维修后办理检维修交付生产手续。 本项6分。 未按规定执行的,每项不符合扣2分。 查相关台帐、记录。 5.7拆除和报废 10 1.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设施拆除和报废管理制度。拆除作业前,拆除作业负责人应与需拆除设施的主管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到现场进行对接,作业人员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拆除计划或方案,办理拆除设施交接手续。 本项4分。 ① 制度中未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程序、未对清洗、报废等程序做出规定的,一项不符合扣1分;未严格执行的扣1分。 ② 未制定拆除计划、未进行风险分析的,一项不符合扣1分。 查相关资料。 2.企业凡需拆除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应先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拆除作业。 本项3分。 查验收记录,未按程序进行验收,每发现一处扣1分。 查相关记录。 3.企业欲报废的容器、设备和管道内仍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应清洗干净,分析、验收合格后,方可报废处置。 本项3分。 未履行报废程序的,每发现一处扣1分。 查资料,查现场。 氯碱生产单位还应关注的内容见附件2“5.7.3”。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6 作业安全(100) 6.1 作业许可 25 企业应对下列危险性作业活动实施作业许可管理,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各种作业许可证中应有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和安全措施内容: 1)动火作业; 2)进入受限空间作业; 3)破土作业; 4)临时用电作业; 5)高处作业; 6)断路作业; 7)吊装作业; 8)设备检修作业; 9)抽堵盲板作业; 10)其他危险性作业。 本项25分。 ① 查作业许可证,每缺一项作业证扣2分; ② 查相关作业证,未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每缺一项作业扣2分; ③ 查相关作业证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控制措施,每缺一项作业扣2分;。 抽查3-5种(份)作业许可证。 ①制度中应有相关规定。 ②作业的种类由企业根据实际情况界定。 ③企业各种作业证存根应至少保存一年。 氯碱生产单位还应关注的内容见附件2“6.1” 6.2警示标志 15 1. 企业应按照GB 16179规定,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GB 2894规定的安全标志。 本项5分。 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 扣完为止。 抽查现场。 2. 企业应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本项3分。 查看现场,无警示标志扣3分。 查现场。 3. 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厂内道路设置限速、限高、禁行等标志。 本项2分。 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现场。 4. 企业应在检维修、施工、吊装等作业现场设置警戒区域和安全标志,在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场所设置围栏和警示灯。 本项2分。 查看现场或制度规定,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制度或现场。 5.企业应在可能产生严重职业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按照GBZ 158设置职业危害警示标识,同时设置告知牌,告知产生职业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 本项2分。 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现场。 6.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在生产区域设置风向标。 本项1分。 查看现场,未设置风向标扣1分。 查现场。 *6.3 作业环节 25 1.企业应在危险性作业活动作业前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制定控制措施。在作业现场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具)及消防设施与器材,规范现场人员作业行为。 本项2分。 查风险分析、控制措施和作业现场,每项不符合扣2分。 查相关资料,查作业现场。 2.企业作业活动的负责人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科学指挥;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 本项2分。 查作业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 无作业现场按缺项处理。 查作业现场。作业活动的负责人是指如吊装负责人、动火负责人等。 3.企业作业人员在进行6.1中规定的作业活动时,应持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 本项3分。 未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从事危险性作业活动,扣25分 抽查作业现场及部分作业人员。 4.企业作业活动监护人员应具备基本救护技能和作业现场的应急处理能力,持相应作业许可证进行监护作业,作业过程中不得离开监护岗位。 本项3分。 查作业现场,监护人员不到位的扣3分。 查制度,无对监护人的技能和能力要求的扣2分。 查作业现场及相关人员。 5.企业应保持作业环境整洁。 本项1分。 查作业现场,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查作业现场。 6.企业同一作业区域内有两个以上承包商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时,应组织并监督承包商之间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本项2分。 查承包商管理档案及作业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相关档案资料,查作业现场。 7.企业应办理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现场相关手续,机动车辆应佩戴标准阻火器、按指定线路行驶。 本项2分。 查作业现场,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作业现场。 重点关注进入防火防爆区域的车辆是否符合本项要求 8.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储存、出入库安全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应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以下统称专用仓库)内,并按照相关技术标准规定的储存方法、储存数量和安全距离,实行隔离、隔开、分离储存,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与禁忌物品混合储存;危险化学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应当进行核查登记,并定期检查。 本项4分。 ① 未履行制度或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扣2分; ② 查看现场,每项不符合扣2分。 查相关制度,查作业现场。 9.企业的剧毒化学品必须在专用仓库单独存放,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制度。企业应将储存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本项3分。 ① 未履行制度或制度内容不符合要求,扣2分; ② 未备案,扣2分; 无剧毒化学品的按缺项处理。 查相关制度,查仓库现场。 10.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运输、装卸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运输、装卸人员行为。 本项3分。 ① 无制度文本,或制度文本不符合鲁安监发[2005]81号文件要求,扣3分。 ② 查相关记录及现场,未进行规范管理,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相关文件、资料和记录。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6.3.10”。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6.3.10”。 6.4 承包商与供应商 15 1.企业应严格执行承包商管理制度,对承包商资格预审、选择、开工前准备、作业过程监督、表现评价、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建立合格承包商名录和档案。企业应与选用的承包商签订安全协议书。 本项8分。 查制度及相关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制度及相关记录。 2.企业应严格执行供应商管理制度,对供应商资格预审、选用和续用等过程进行管理,并定期识别与采购有关的风险。 本项7分。 查制度及相关记录,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制度及相关记录。 6.5 变更 20 1.企业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下列变更程序: 1) 变更申请:按要求填写变更申请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2) 变更审批: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领导审批; 3) 变更实施:变更批准后,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不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的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 4) 变更验收:变更实施结束后,变更主管部门应对变更的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形成报告,并及时将变更结果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 本项15分。 查制度,变更记录等,每项不符合扣3分。 查相关制度、记录。 重点关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6.5.1”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6.5.1” 2.企业应对变更过程产生的风险进行分析和控制。 本项5分。 查变更记录、风险分析记录,每项不符合扣2分。 查相关记录. 重点关注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的变更。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7 产品安全与危害告知(100) 7.1 危险化学品档案 15 企业应对所有化学品,包括产品、原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普查,建立危险化学品档案,包括: 1)名称,包括别名、英文名等; 2) 存放、生产、使用地点; 3)数量; 4)危险性分类、危规号、包装类别、登记号; 5)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安全标签。 本项15分。 ① 未进行普查扣10分,普查缺一种化学品扣2分。 ② 未建立化学品档案扣5分,档案内容不全,缺一项扣1分。 本项普查范围包括所有的化学品,不仅仅限于危险化学品。 档案内容至少应包括:普查登记表、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要有鉴别分类报告,一书一签。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7.1”。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7.1”。 7.2 化学品分类 10 企业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其产品、所有中间产品进行分类,并将分类结果汇入危险化学品档案。 本项10分。 ① 每一种未进行分类,扣2分。 ② 未对危险性不明的化学品进行分类,缺一种化学品扣2分。 查相关档案资料。 7.3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 15 1. 生产企业的产品属危险化学品时,应按GB16483和GB 15258编制产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并提供给用户。 本项10分。 ① 每漏编一种危化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扣4分;扣完为止。 ② 编写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符合GB 16483、GB 15258的要求,一种危化品扣4分。 查资料,查现场。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7.3.1”。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7.3.1”。 2. 企业采购危险化学品时,应索取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不得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 本项5分。 ① 采购无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扣5分; ② 采购的危险化学品每缺一种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扣2分。 查资料,查现场。 7.4 化学事故应急咨询服务电话 10 生产企业应设立24小时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有专业人员值班并负责相关应急咨询。没有条件设立应急咨询服务电话的,应委托危险化学品专业应急机构作为应急咨询服务代理。 本项10分。 ① 未设立应急咨询服务固定电话,扣10分。 查专业人员值班情况: ② 设立的化学事故应急咨询电话不能24小时提供服务的,视为虚设扣10分; ③ 用移动电话者或应急人员不能满足应急咨询要求的,扣5分; 查相关资料,查现场。 本项10分。 ① 没有条件设立电话,也未委托应急代理扣10分。 ② 已委托应急代理,查委托代理协议书,未明确代理机构职责的,或代理机构未尽职责的,扣2分。 *7.5 危险化学品登记 30 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 未按照规定要求进行登记,扣100分。 本项30分。 查登记证书,产品每漏登一种扣5分;中间产品每漏登一种扣3分。 查登记证书。 7.6 危害告知 20 企业应以适当、有效的方式对从业人员及相关方进行宣传,使其了解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危险特性、活性危害、禁配物等,以及采取的预防及应急处理措施。 本项20分。 ① 查看宣传培训记录、现场标识牌等,每项不符合扣2分。 ② 抽查从业人员及相关方掌握情况,每人次不符合扣2分。 查宣传培训记录。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7.6”。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7.6”。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8职业危害(100) 8.1职业危害申报 25 企业如存在法定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危害因素,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报,接受其监督。 本项25分。 查《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表》,每漏报一种危害因素或一个岗位扣2分。 按卫生部《职业危害因素分类目录》逐一辨识职业危害因素,并如实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卫生管理部门申报。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8.1”。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8.1”。 *8.2 作业场所危害管理 50 1.企业应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护档案。 本项10分。 ① 未制定职业危害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扣5分;未实施的,扣3分。 ② 无档案或档案内容不全,缺一项扣2分。 应对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超出标准规定限制的岗位制定具体详细的计划和方案,无针对性和操作性应酌情扣分。 2.企业作业场所应符合GBZ 1、GBZ 2。 本项10分。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2分。 查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和现场检查。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8.2.2”。 3.企业应确保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应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隔离。 本项5分。 ① 使用和产生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与生活区未分开,作业场所住人,扣100分。 ② 操作室、休息室、更衣室处于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场所内未采取有效措施,扣5分; ③ 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所未进行有效隔离,扣5分。 查现场。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8.2.3”。 4.企业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定期检查,并记录。 本项15分。 现场检查,发现一处不符合扣5分。 查作业现场。 5.企业应严格执行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管理制度,定期对作业场所进行检测,在检测点设置标识牌,告知检测结果,并将检测结果存入职业卫生档案。 本项5分。 ① 无制度文本,扣5分; ② 查检测报告,发现一处未检测或现场未告知,扣2分。 ①制度内容应明确责任人、检测项目、取样点、取样频次等内容。 ②查制度、检测报告,标识牌和档案。 6.企业不得安排上岗前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从业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从事禁忌作业。 本项5分。 查职业健康查体档案,每发现一人不符合扣2分。 查有关档案,资料。 8.3 劳动防护用品 25 1.企业应根据接触危害的种类、强度,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 本项10分。 ① 未制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或规定,扣5分。 ② 查《发放标准》,每发现一个岗位或工种遗漏或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扣3分; ③ 查培训记录或安全活动记录,无个体防护用品和器具使用、维护内容,扣2分; 查有关资料。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8.3.1”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3“8.3.1” 2. 企业各种防护器具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检查,定期校验和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铅封。 本项5分。 ① 现场查看,未按规定定点存放、无专人负责,扣2分; ② 未定期校验和维护,扣2分; ③ 查主管人员检查记录,无记录扣1分。 查台帐并与现场核对。 3. 企业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及个体防护用品管理台账,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 本项10分。 ① 未建立防护设施台帐、发放台帐,扣5分。 ② 现场查看,未按规定佩戴,每发现一人次不符合扣2分。 查台帐,查现场。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9事故与应急(100) 9.1事故报告 15 1.企业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除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外,应按规定和程序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及有关部门。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本项6分。 未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和未明确事故报告程序(内部报告程序和外部报告程序),一项内容不符合扣2分。 查事故报告制度、事故记录台帐等。 2.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本项5分。 ① 查事故报告制度,未做出规定,扣5分 ② 查事故台帐或记录,未按规定进行报告,扣2分。 未发生事故按缺项处理。 查制度,查记录。 重点关注报告的时间、及报告的部门。 3.企业在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按有关规定及时补报。 本项4分。 ① 查事故报告制度,未做出规定,扣4分。 ② 查事故档案或记录,未按规定及时补报扣2分。 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制度,查记录。 9.2 抢险与救护 20 1.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迅速启动应急救援预案,企业负责人直接指挥,积极组织抢救,妥善处理,以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安全、技术、设备、动力、生产、消防、保卫等部门应协助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工作,保护事故现场。 本项10分。 查事故处理报告及相关事故处理记录,每项不符合扣2分。 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相关资料。 2. 企业发生有害物大量外泄事故或火灾爆炸事故现场应设警戒线。 本项5分。 查事故处理报告及相关事故处理记录,未按规定设警戒线扣5分。 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现场。 3.企业抢救人员应佩戴好相应的防护器具,对伤亡人员及时进行抢救处理。 本项5分。 查事故处理报告及相关事故处理记录,未按规定执行扣5分。 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现场、查记录。 9.3事故调查和处理 20 1. 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应积极配合各级人民政府组织的事故调查,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本项5分。 查事故处理报告及相关事故处理记录,询问事故调查过程,每项不符合扣5分。 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相关资料。 2.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委托企业负责组织调查的,企业应按规定成立事故调查组组织调查,按时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本项5分。 查委托书和调查报告,每项不符合扣5分。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相关资料。 3. 企业应落实事故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再次发生。整改和预防措施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 2)培训教育措施; 3)管理措施。 本项5分。 查整改报告,每项不符合扣2分。扣完为止。未发生事故时按缺项处理。 查资料,查现场。 4.企业应建立事故档案和事故管理台帐。 本项5分。 无档案和管理台帐,或内容不符合要求,每项不符合扣2分。 查档案和台帐。 9.4 应急指挥与救援系统 10 1.企业应建立应急指挥系统,实行分级管理,即厂级、车间级管理。 本项4分。 ① 未建立应急指挥系统,扣4分; ② 未实行分级管理,扣2分。 查文件资料。 2.企业应建立应急救援队伍。 本项3分。 未建立应急救援队伍,扣3分。 查文件,查现场。 厂级应建立应急处置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车间应建立应急小组。 3.企业应明确各级应急指挥系统和救援队伍的职责。 本项3分。 查相关文件,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相关文件。 9.5 应急救援器材 15 1.企业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足够的应急救援器材,并保持完好。 本项5分。 ①未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扣5分; ②现场查看应急救援器材完好性,一处保存不完好,扣2分。 查现场。 包括:抢险抢修器材;个体防护用品;通讯联络器材;照明,交通运输工具。 2.企业应建立应急通讯网络,保证应急通讯网络的畅通。 本项5分。 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现场,询问相关人员。 报警方法、联络号码和信号使用规定要置于明显位置,人员要熟悉掌握。 3.企业应为有毒有害岗位配备救援器材柜,放置必要的防护救护器材,进行经常性的维护保养并记录,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 本项5分。 每项不符合扣1分。 查现场、查记录。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9.5.3”。 *9.6应急救援预案与演练 20 1.企业宜按照AQ/T 9002,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针对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项5分。 未制定预案扣5分;内容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查应急救援预案。 氯碱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9.6.1” 合成氨生产单位关注点见附件2“9.6.1” 2.企业应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应急救援预案的培训,定期演练,评价演练效果,评价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分性和有效性,并形成记录。 本项10分。 查演练记录及相关资料,每项不符合扣3分。 未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扣20分。 查相关记录。 每年至少一次厂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一次车间级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3.企业应定期评审应急救援预案,尤其在潜在事件和突发事故发生后。 本项3分。 查相关规定和评审记录,未规定定期评审的要求和未进行定期评审扣3分。 查相关规定和记录。 4.企业应将应急救援预案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并通报当地应急协作单位,建立应急联动机制。 本项2分。 查备案回执和相关通报文件,每项不符合扣2分。 查备案回执和相关资料。 有关部门通常指公安(消防、治安)、环保、交通、卫生、质监;协作单位通常指医疗救护、相邻单位、社区、同类企业的应急队伍。应根据事故的性质(燃烧、爆炸、中毒、污染等)到相关部门备案或通报。 考 核 要 素 标准分 标 准 内 容 考核要点与评分办法 考核方法与关注点 10 检查与自评(100) 10.1安全检查 25 1.企业应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安全标准化有效实施。 本项10分。 ① 无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扣10分。 ② 未严格执行安全检查管理制度,每发现一项扣2分。 查文件,资料。 2.企业安全检查应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内容和计划。各种安全检查均应编制安全检查表,安全检查表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或依据、检查结果等内容。 本项10分。 ① 安全检查应有计划,明确目的、内容和要求。无计划扣5分,每缺一项扣1分。 ② 无检查表每种扣5分。安全检查表不符合要求每项扣1分。 查相关资料和记录。 3.企业各种安全检查表应作为企业有效文件,并在实际应用中不断完善。 本项5分。 ① 安全检查表应以文件下发。无文件扣5分。 ② 安全检查表应有修订记录。无记录扣1分。 查相关文件、资料。 10.2安全检查形式与内容 30 1. 企业应根据安全检查计划,开展综合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日常检查和节假日检查;各种安全检查均应按相应的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并与责任制挂钩。 本项10分。 ①未按检查计划、检查表检查,每发现一起扣1分。 ②未建立安全检查台帐,扣5分。 ③未与责任制挂钩,扣5分。 查检查计划和记录。 2. 企业安全检查形式和内容应满足: 1)综合性检查应由相应级别的负责人负责组织,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专业共同参与的全面安全检查。厂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级综合性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 2)专业检查分别由各专业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人员进行,主要是对锅炉、压力容器、危险物品、电气装置、机械设备、构建筑物、安全装置、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监测仪器等进行专业检查。专业检查每半年不少于一次; 3)季节性检查由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组织本系统相关人员进行,是根据当地各季节特点对防火防爆、防雨防汛、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及防冻保暖工作等进行预防性季节检查。 4)日常检查分岗位操作人员巡回检查和管理人员日常检查。岗位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各级管理人员应在各自的业务范围内进行日常检查; 5)节假日检查主要是对节假日前安全、保卫、消防、生产物资准备、备用设备、应急预案等方面进行的检查。 本项20分。 五种检查每种4分。 ① 负责人不符合要求扣1分。 ② 内容不符合要求扣1分。 ③ 频次不符合要求扣1分。 ④ 检查流于形式的,扣1分。 查相关资料。 10.3整改 20 1.企业应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时间、责任人,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保存相应记录。 本项15分。 ① 未进行原因分析扣5分。 ② 未制定整改措施并“两落实”的,扣5分。 ③ 未对整改情况进行验证的,扣5分。 查相关记录。 2. 企业各种检查的主管部门应对各级组织和人员检查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定期进行检查。 本项5分。 抽查记录,凡主管部门未定期检查的,每次扣1分。 查相关记录。 应半年一次或以企业制度规定为准。 10.4自评 25 企业应每年至少一次对安全标准化运行进行自评,提出进一步完善安全标准化的计划和措施。 本项25分。 ① 未建立自评管理制度的扣5分。 ② 未进行自评的扣15分。 ③ 未提出改进计划和措施的,扣5分。 查相关资料。 自评流于形式,本项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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