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矿山安全>>正文

矿井火灾的分类及其特征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1月10日

 根据火灾发生地点不同分类

  地面火灾
  发生在矿井工业广场范围内地面上的火灾称之为地面火灾。地面火灾可以发生在行政办公楼、福利楼、井口楼、选煤楼以及坑木场、贮煤场、矸石山等地点。
  
  地面火灾外部征兆明显,易于发现,空气供给充分,燃烧完全,有毒气体发生量较少,地面空间宽阔,烟雾易于扩散,与火灾斗争回旋余地大。
  
  井下火灾
  发生在井下的火灾以及发生在井口附近而威胁到井下安全,影响生产的火灾统称为井下火灾。井下火灾可以发生在井口楼、井筒、井底车场、机电峒室、火药库、进回风大巷、采区变电峒室、掘进和回采工作面以及采空区、煤柱等地点。
  
  井下火灾处于百里煤海,巷道纵横相连,即使发生也很难及时发现;井下空气供给有限,难以完全燃烧;有毒有害烟雾大量发生,随风流到处扩散;毒化矿井空气,威胁工人的生命安全;在瓦斯和煤尘爆炸危险矿井,还可能引起爆炸,酿成重大恶性事故。
  
  由于井下火灾引起的重大事故,中外采矿史多有记载。1956年,比利时包斯•德•卡赛尔(Bois-de-Cazier)煤矿,进风井筒火灾造成262人死亡,矿井关闭。1961年,捷克杜克拉(Dukla)煤矿,井下皮带着火,108人死亡。1965年,日本雅马罗煤炭公司矿井,瓦斯喷出多次连续爆炸引火,死亡236人。国内河南郑州矿务局王庄煤矿、辽宁抚顺老虎台煤矿、吉林舒兰矿务局东付矿在76、78、79年先后发生重大井下火灾事故,造成严重损失。近年来安徽淮北矿务局芦岭煤矿、山东枣庄矿务局山家林煤矿、山西潞安矿务局王庄煤矿、河北峰峰矿务局薛村煤矿等也发生过重大火灾事故。因此,对于井下火灾的防治必须给予格外的重视。
  
  根据发火点对矿井通风的影响

  上行风流火灾
  上行风流是指沿倾斜或垂直井巷、回采工作面自下而上流动的风流,即风流从标高低点向高点流动。发生在这种风流中的火灾,称为上行风流火灾。当上行风流中发生火灾时,因热力作用而产生的火风压,其作用方向与风流方向一致,亦即与矿井主扇风压作用方向一致。在这种情况下,它对矿井通风的影响主要特征是,主干风路(从进风井流经火源,到回风井)的风流方向一般将是稳定的,即具有与原风流相同的方向,烟流将随之排出,而所有其它与主干风路并联或者在主干风路火源后部汇入的旁侧支路风流,其方向将是不稳定的,甚至可能发生逆转,形成风流紊乱事故。因此,所采取的防火措施应力求避免旁侧支路风流逆转。
  
  下行风流火灾
  下行风流是指沿着倾斜或垂直井巷、回采工作面(如进风井、进风下山以及下行通风的工作面)自上而下流动的风流,即风流由标高的高点向低点流动。发生在这种风流中的火灾,称为下行风流火灾。在下行风流中发生火灾时,火风压的作用方向与矿井主扇风压的作用方向相反。因此,随火势的发展,主干风路中的风流,很难保持其正常的原有流向。当火风压增大到一定程度,主干风路的风流将会发生反向,烟流随之逆退,从而酿成又一种形式的风流紊乱事故。
  
  在下行风流内发生火灾时,通风系统的风流由于火风压作用所发生的再分配和流动状态的变化,要比上行风流火灾时复杂得多,因此,需要采用特殊的救灾灭火技术措施。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