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通风科副科长
1、 在总工程师、通风部长、通风科长的领导下,对分公司所属矿的通风系统、主要通风机、粉尘防治、防灭火放炮、通风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一通三防质量(技术)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结合各矿井具体情况,提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年、季、月工作计划意见,经批准后积极贯彻执行。
3、及时解决各矿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一通三防问题,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负责收集、整理、保管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资料,刻苦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全面负责矿区“一通三防”达标工作。
6、组织督促指导各矿井瓦斯鉴定、通风阻力测定、反风演习、粉尘测定、火区气体测定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7、参与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8、参加事故的抢险工作,提出处理事故在一通三防方面的具体措施。
(五)、通风科技术员
1、 在总工程师、通风部长、通风科长的领导下,对分公司所属矿的通风系统、主要通风机、粉尘防治、防灭火放炮、通风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一通三防质量(技术)标准,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结合各矿井具体情况,提出矿井一通三防工作的年、季、月工作计划意见,经批准后积极贯彻执行。
3、及时解决各矿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一通三防问题,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负责收集、整理、保管一通三防方面的技术资料,刻苦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5、全面负责矿区“一通三防”达标工作。
6、组织督促指导各矿井瓦斯鉴定、通风阻力测定、反风演习、粉尘测定、火区气体测定工作,为领导决策提供准确的依据。
7、参与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8、参加事故的抢险工作,提出处理事故在一通三防方面的具体措施。
(六)、监测科科长
1、在总工程师、通风部长的领导下,对分公司所属矿的监测监控、分公司监测系统工作全面负责。根据监测监控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贯彻学习执行上级有关指示指令和文件精神,结合各矿井具体情况,提出矿井监测工作的年、季、月工作计划意见,经批准后积极贯彻执行。
3、及时解决各矿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监测系统存在的技术难题,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监测系统方面的技术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全面负责矿区监测监控管理和达标工作。
6、负责对公司、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及定义、报警设置、断电范围及监测相关的各种记录、台账、图纸资料、规章制度进行督促检查。矿井出现瓦斯异常时参加原因分析和事故追查。
7、参加事故的抢险工作,提出处理事故在一通三防方面的具体措施。
8、参与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七)、监测科技术员
1、在总工程师、通风部长、监测科长的领导下,对分公司所属矿的监测监控、分公司监测系统工作全面负责。根据监测监控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贯彻学习执行上级有关指示指令和文件精神,结合各矿井具体情况,提出矿井监测工作的年、季、月工作计划意见,经批准后积极贯彻执行。
3、及时解决各矿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监测系统存在的技术难题,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监测系统方面的技术资料,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5、全面负责矿区监测监控管理和达标工作。
6、负责对公司、矿井监测监控系统的监测数据及定义、报警设置、断电范围及监测相关的各种记录、台账、图纸资料、规章制度进行督促检查。矿井出现瓦斯异常时参加原因分析和事故追查。
7、参加事故的抢险工作,提出处理事故在一通三防方面的具体措施。
8、参与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八)、防突科科长
1、在总工程师、通风部长的领导下,对分公司所属矿的防突及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瓦斯管理规定、防突细则、防突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贯彻学习执行上级有关指示指令和文件精神,结合各矿井具体情况,提出矿井防突工作的年、季、月工作计划意见,经批准后积极贯彻执行。
3、及时解决各矿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防突问题,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瓦斯管理、防突方面的技术资料,刻苦研究学习国内外防突新技术,并推广应用。
5、全面负责矿区防突、瓦斯管理达标工作。
6、组织督促指导各矿瓦斯管理、区域瓦斯治理、防突参数制定、突出测试、防突措施落实工作。
7、参与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8、参加事故的抢险工作,提出处理事故在一通三防方面的具体措施。
(九)、防突科技术员
1、在总工程师、通风部长、防突科长的领导下,对分公司所属矿的防突及瓦斯治理工作全面负责。根据瓦斯管理规定、防突细则、防突管理实施办法,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
2、认真贯彻学习执行上级有关指示指令和文件精神,结合各矿井具体情况,提出矿井防突工作的年、季、月工作计划意见,经批准后积极贯彻执行。
3、及时解决各矿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防突问题,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4、负责收集、整理、保管瓦斯管理、防突方面的技术资料,刻苦研究学习国内外防突新技术,并推广应用。
5、全面负责矿区防突、瓦斯管理达标工作。
6、组织督促指导各矿瓦斯管理、区域瓦斯治理、防突参数制定、突出测试、防突措施落实工作。
7、参与组织审查《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
8、参加事故的抢险工作,提出处理事故在一通三防方面的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