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井上班前准备规定
上班前必须保证下井员工身心健康,休息良好,精力旺盛,心情愉快,头脑清醒,严禁赌博与喝酒。
二、入井班前活动规定
(一)入井人员必须认真参加班前会,要明确以下内容:
1.当班任务;
2.上一班没有处理或没有处理完的安全隐患;
3.当班生产过程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二)班前会对领导的要求
1.必须由副队或副区级及其以上的区队值班领导或主要领导亲自到班前会主持,值班队干、带班队干、当班班组长要认真组织好班前会。严禁遥控指挥,严禁由班长、值班长、区队调度工代主持班前会。
2.简明扼要贯彻上级政策、规定、规章制度、指令、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状况和重点、劳动秩序。
3.认真传达上一班的安全生产作业情况和作业现场情况。明确本区队安全生产重点和存在的隐患,并贯彻处理措施。
4.明确当班工作地点、内容、生产量、质量要求,强调注意事项,安全保障措施,处理隐患内容、措施。
5.明确现场安全负责人、生产负责人以及重要工作、重点场所负责人。
6.掌握本班上岗员工的身体和情绪情况。会后立即向矿调度室报告当班本区队入井人数、作业区域、跟班领导、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等情况。
7.检查员工持证上岗情况。
8.安排工作中的动态安全联保互保工作。
安排本班所需要携带的配件和工具。
(三)班前会对入井员工的要求
1.参加班前
时,要注意听、记、理解,掌握和了解有关规定和要求;
2.讨论安全方面的问题时,要把自己所掌握的经验及时告诉大家,同时也要虚心地听取大家的建议。要共同讨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达成共识;
3.遇到领导批评或员工之间发生纠纷时,要正确对待,绝对不能带着情绪去工作。
三、入井须知规定
(一)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学习《煤矿安全规程》及矿井的规章制度、《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
(二)坚持“三个一定”:
1.下井前,一定要休息好,做到心情愉快,保持旺盛精力。
2.下井前,一定要携带好自救器;需要使用便携式瓦检仪的,作业地点的人员必须携带好便携式瓦检仪。
3.下井前,一定要戴好矿灯。
(三)做到“一个必须”:
下井前,必须把工作服、安全帽、胶鞋或统靴、胶带、工具包等穿戴整齐,带齐完好的生产工具、检查仪器和上岗证件、记录本。
(四)做到“三个严禁”:
1.严禁酒后下井;
2.严禁携带烟草和点火物品下井;
3.严禁穿化纤衣服下井。
(五)要领取矿灯,不戴矿灯者不准入井,领取矿灯后一定要认真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灯头有无裂伤,灯圈是否松动,灯头玻璃有无破裂;
2.电池盒有无破裂或漏液;
3.灯线是否破损,有无松动;
4.灯锁是否锁好,有无松动;
5.灯头上的开关是否完好、可靠;
6.灯光亮度是否足够。
若发现不完好的矿灯,要立即到矿灯房更换;只有经检验无误后,随身佩戴好矿灯方能入井。
(六)遵守“六检查”:
1.检查作业服,穿着要整齐,严禁穿化纤衣服人井。
2.检查烟火,通过自查、互查,严禁带烟火下井。
3.检查个人防护、自救器、瓦斯检测仪、工具等其他仪器是否齐全、完好。
4.检查随身物品(工具、材料)是否带牢固,携带好随身作业工具(长工具或钎子必须由专用运输车运送),刀、斧头、掏扒、钎镐、钻头等锋利工具应套上护套和放置于专用包中,避免碰伤他人,以防乘罐笼和乘人车时坠落和滑下。
5.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发现不完好矿灯要立即更换。
6.检查特种作业证件、上岗证是否在身上。
(七)坚持“两要求”:
1.应当随身携带毛巾。
2.应当随身携带淡盐水。
(八)其他要求
1.凡是未参加班前会的员工不得擅自入井或上岗。
2.需要办理有关工作票和入井证的,应提前办好,并注意随身携带。
3.高空作业、斜井作业、煤仓作业、溜煤眼作业人员应检查、携带合格的保险带和安全帽。
4.员工人井前都必须接受检身。
5.人井人员必须遵守候车和乘罐制度,服从管理人员指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