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矿山安全>>正文

机电部(供电)副部长岗位工作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1月31日

 

工作职责
工作标准
考核标准
1、配合部长做好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及各项机电管理工作。
   2、负责井上下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每月上岗检查不能少于16次。每月下井不少于12次,定期不定期检查井上下供电情况,参加机电设备完好检查和安全大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解决。
   3、负责全矿供电管理,做到计划用电,安全用电,并组织电气管理人员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用电大检查,纠正不安全用电行为,杜绝偷电、漏电现象的发生。
   4、负责机电供电系统质量标准化工作,确保供电及地面运行工作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完成,加强机电运行管理。
   5、熟悉全矿机电设备的规格、型号和技术性能,掌握地面及井上下所用供电设备的使用地点和设备运行环境。
   6、负责井上下机电方面安全技术工作,做到定期整定、测定、校验等技术工作。
   7、随时掌握矿区用电负荷,根据用电负荷情况合理调整供电系统。
   8、认真组织所分管的工作人员学习业务规程和安全知识,同时加强自身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9、积极主动完成矿领导及机电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到有请示,有汇报,有总结。
1、严格遵守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机电部各项制度。
2、按时参加召开早碰头会,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安排好当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3、随时调度变电所设备运行情况。
4、掌握清楚矿井供电详细情况。
5、积极参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机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单位整改。
6、制定供电设备检修计划,督促维修人员严格安装检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7、严格按照停送电制度下令停送电。
8、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系统职工追查、分析、处理。
9、对各个岗点不定时查岗,每月不少于3次。
10、定期开展分管人员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活动。
11、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12、做到语言文明、知法守法、服从领导、兢兢业业干好每项工作。
1、不按规定执行,一次扣50元。
2、不按时参会,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次扣50元。
3、供电系统不熟悉,指挥失误,一次扣100元。
4、管理失误,一次扣50元。
5、杜绝各类人身事故。发生事故,依据事故分析对管理者进行罚款
6、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一次扣200元。
7、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20元。
8、督促检查规程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次扣50元。
8,不认真、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一次扣50元。
9、完成工作后不进行汇报,一次扣50元。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