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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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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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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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上级领导的布置和安排,协助配合机电部长全面负责抓好机电设备运行、维修管理工作。
2、对矿区所有机电设备运行管理工作做到总体布局规范,分块管理有序,和各项目部协调配合有方,加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
3、掌握全矿机电设备的动态,定期召开机电工作会议,分析讨论机电设备运行管理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对矿区不能处理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4、负责矿区所有机电设备的安全运行、维修管理,每月上岗检查不少于16次,下井不少于12次。对违章操作及设备有带病运行要及时制止。
5、认真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定期组织全矿性机电设备大检查,并及时分析机电设备的完好、防爆、使用、维修和事故情况,制定改进措施,组织实施并落实。
6、抓好机电维修人员、设备运行人员管理,日常工作安排。督促设备维护和保养。
7、认真抓好机电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加强对副井和风井绞车及其配套设施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
8、抓好机电班组建设和各级机电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的落实,做到每台设备有专人管理,责任明确、情况清晰,设备运转和维护保养良好。
9、抓好职工队伍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技术素质,认真实施责任事故追究制度,减少机电设备事故发生。
10、认真完成矿领导及机电部长安排的各项工作,做到有请示、有汇报、有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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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严格遵守矿各项规定,严格执行机电部各项制度。
2、按时参加召开早碰头会,落实上级领导指示精神,安排好当日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3、随时调度分管机电设备运行情况。
4、监督、督促制度落实情况。
5、积极参与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机电专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单位整改。
6、制定设备检修计划,督促维修人员严格安装检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7、组织分管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培训。
8、深入现场,查看设备运行情况及隐患排查。
9、发生重大事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并按“四不放过”原则,组织本系统职工追查、分析、处理。
10、对各个岗点不定时查岗,每月不少于16次。
11、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
12、做到语言文明、知法守法、服从领导、兢兢业业干好每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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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按规定执行,一次扣50元。
2、不按时参会,工作落实不到位,一次扣50元。
3、管理失误,一次扣50元。
4、设备维修管理不到位,一次考核100元。
5、设备故障分析不到位,隐患消除不彻底,一次扣50元。
6、杜绝各类人身事故。发生事故,依据事故分析对管理者进行罚款
7、违章指挥,造成事故,一次扣200元。
8、迟到、早退、脱岗,一次扣20元。
9,不认真、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一次扣50元。
10、完成工作后不进行汇报,一次扣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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