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矿山安全>>正文

井下大修工安全生产操作标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15日

1、 认真进行安全交接班,开好班前会,合理分工,明确任务。
2、 入坑必须做到“四带、五禁止”。
3、 进入工作现场,必须检查安全和通风,做到“三检查、三清除”。
4、 人力搬运材料设备时,要集中精力,行动口令统一。
5、 使用撬棍时,不准正对人体,人员应站在侧面操作,防止撬棍滑落和反翘伤人。
6、 电气作业必须2人以上,并且有明显警示标志或专人守护开关,才能进行作业。
7、 检修机械、电器故障时,严禁带电修理或在设备运行中进行任何修理工作。
8、 上、下吊、放材料要检查滑轮、棚子、钢绳是否完好,确认无误方可作业。
9、 使用葫芦、千斤顶时:禁止超负荷使用,并遵守有关起重安全的有关规定。
10、 使用电氧焊、砂轮机时,应遵守有关的安全规定进行作业。
11、 驾设的滑铜线、电缆线时必须符合要求,接头不得裸露,与风水管交岔的地方,应用绝缘物体可靠地隔开。
12、 机械、电气设备检查修完后,收拾清理好工具进行试车运转正常后,才能撤离现场。
13、 搞好本区域内的文明生产。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