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矿山安全>>正文

采剥工艺安全对策措施建议

  
评论: 更新日期:2017年09月20日

1、露天采场境界选用的各种参数,应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的有关规定。
2、矿山生产时必须严格控制台阶高度、生产平台宽度及边坡角。
3、对采场边坡应定期进行安全稳定性检查,发现滑落征兆,必须及时采取安全措施,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4、必须建立、健全边坡管理和检查制度,对边坡重点部位和潜在滑坡危险的地段应进行加固。在生产过程中,遇到现有采场边坡过陡时,应事先采取措施进行降坡处理。
5、人员在高出作业面2m以上作业时,要系安全带,且作业时要有专人监护。
6、露天矿边界上2m范围内,可能危及人员安全的树木及其他植物、不稳固材料和岩石等,应予清除。
7、每个阶段采掘结束后,要及时清理平台上和坡面上的浮石。
8、边坡浮石清除完毕之前,其下方不应生产,人员和设备不应在边坡底部停留。
9、上、下台阶同时作业的挖掘机和前装机,应沿台阶走向错开一定的距离,且距离不应小于50m。
10、各种机械设备的操作,应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11、各种转动设备应按规定加防护网、罩或设置隔栅等,并应有醒目的警示标志或标语。
12、设备移动时,禁止人员上下。
13、采用前装机铲装石料时,严禁超载。
14、前装机禁止装满物料后倒退下坡,空载下坡时也必须缓慢行驶。
15、运输设备不应装载过满或装载不均,也不应将巨大岩块装入车的一端,以免引起翻车事故。
16、采掘运输设备运转时,禁止人员对其转动部分进行检修、注油和清扫。
17、挖掘机的停留、挖掘作业等,严格执行挖掘机的安全操作规程。
18、挖掘机工作时,其平衡装置外型的垂直投影到阶段坡底的水平距离,应不小于1m。
19、装车时,禁止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并不得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20、采场内人行通道应有安全标志。
21、遇有大雾、尘雾或暴风雨雪等恶劣天气,禁止作业。
22、操作人员在工作中,严禁脱岗、串岗,从事与操作机器无关的事情。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