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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锅炉尾部烟道再燃烧的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9日

一、锅炉启动过程中:

1、点火时不得同时点两支以上油枪,经常检查油枪着火情况,调整油量、风量保持雾化良好,不冒黑烟。
2、投入给粉机后,应注意燃烧情况,合理调整风、粉量,保证燃烧充分,禁止采用小油量、大粉量的恶劣燃烧方式。
3、发现灭火时,应迅速切除给粉机及燃油,经充分通风后,重新点火。

二、正常运行中:

1、监盘人员加强燃烧调整,尽量使煤粉在炉膛内能够充分燃烧。合理调整风量,保持氧量在规定范围内,严禁缺氧燃烧。
2、认真监视制粉系统各参数的变化情况,防止煤粉过粗。粗粉分离器有问题时,及时联系检修处理。细粉分离器堵塞时,立即停止制粉系统处理,防止大量煤粉从三次风口进入炉膛上部,燃烧不完全,积存到尾部烟道内。
3、严密监视烟气温度、热风温度、烟道负压的变化情况。发现烟气温度、热风温度不正常升高或烟道负压变化大时,应及时查明原因.如确认烟道发生再燃烧时,应对受热面进行蒸汽吹灰。排烟温度超过300℃时,应紧急停炉,停炉后立即停止吸、送风机严密关闭各风门挡板及烟道各孔、门,禁止通风。向尾部烟道投入灭火装置。必要时投入消防水进行灭火。处理过程中吸风机每隔15min手动盘车(旋转180o)一次。

三、低负荷燃油时:

1、保持油枪雾化良好,燃烧充分。
2、合理调配风粉量,风量不宜过大,以免炉温过低,造成燃烧不完全。

四、停炉时:

1、停止给粉机后,对一次风管进行吹扫5分钟再停止油枪。
2、油枪应逐个吹扫,不得同时吹扫多支油枪。
3、油枪吹扫完毕后,对炉膛通风5~8分钟,风量不少于额定负荷时的20~30%。以排除炉内存留的可燃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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