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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生产六忌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9日

  搞好安全工作有以下“六忌”:

  一忌“事故难免”。有人认为“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供电企业的线路设备面宽、点多,哪有不出一点问题的。这种观点是不正确的。实践证明,只要我们思想重视,工作过细,管理严格,安全工作是完全可以做好的。

  二忌讲起来重要,做起来忘掉。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特别是在任务重、时间紧的情况下,一定要把搞好安全作为头等重要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忌时紧时松。安全工作要常抓不懈,绝不能时紧时松。要以高度的政治和工作责任感,强烈事业心,时时、事事、处处都把安全工作抓得很紧。

  四忌有章不循。为了搞好安全工作,各级都制定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这是搞好安全工作的基本保证,在实际工作中要严格执行。实践证明,凡发生事故十有八九都是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

  五忌掉以轻心。有的职工对各级领导和安监部门三令五申要做好安全工作不以为然,认为不会发生问题,对安全工作“马大哈”往往发生事故,到头来“后悔莫及”,一害自己,二害集体,三害国家。

  六忌与己无关。有的人认为安全工作是领导、安监部门的事,与我无关。其实,安全工作与全体职工有关,靠少数领导和部门来做,是做不好的,必须要全体职工参加才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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