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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电企业安全大检查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03月29日

  安全大检查是发现生产隐患,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开展的一项群众性活动。安全大检查按其检查内容和项目一般可分为以下两类。

  1.常规的季节性安全大检查

  (1)春季安全大检查。

  (2)秋季安全大检查。

  这两项安全检查是《安全生产工作规定》明确的例行工作之一。

  春季安全大检查是以查防雷、防雨、防火、防小动物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通过春季安全大检查,查出设备越冬后的缺陷及防雷工作不足,经过整改,使系统及设备安全度过雷雨季节并为全年安全运行打下好的基础。

  秋季安全大检查是以查防火、防冻、防污闪、防小动物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大检查。通过秋季安全大检查,为设备迎接冬季负荷高峰,并安全越冬做好准备。

  春、秋季安全大检查属于全面性安全大检查,一般应制订比较实用的安全检查提纲,成立有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及专业人员组成的领导机构,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这类安全大检查,除检查设备外,还应对有关安全管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的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各基层生产单位,应发动生产一线职工先进行自检,对检查出来的不安全因素和设备缺陷按车间、按专业进行汇总,能在车间整改的项目自行整改;涉及跨车间、跨专业的项目,由车间整理后上报,由单位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其落实,然后迎接上一级组织的安全检查。

  2.单项检查和专业性检查

  这类安全检查内容单一,可以包括夏季防汛安全大检查(其内容在国电发[2001]148号文颁发)、为保证重大社会活动供电安全的保电安全大检查、为保证人民群众节日生活正常的节前安全大检查、为严格落实反事故措施执行的专业安全检查(如继电保护专项检查、升压站接地装置专项检查、防污闪专项检查)等。这些检查一般由省级电力部门拟订检查要求,并下发通知(有些小范围的检查活动也可由基层单位自行组织),基层单位进行检查。个别专业检查,省公司也可组织互查或抽查,以确保检查效果。

  安全大检查工作的整改及闭环管理。安全大检查的效果最后体现在所查出问题的整改上,对安全大检查查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实施闭环管理非常重要,在各单位的安全大检查的总结中,必须有过程的简述,查出哪些问题,解决哪些问题,查出哪些缺陷及违章,已处理了多少,未处理的列出整改计划。

  对于查出的问题,应该分成三块,一是查出来后立即整改的;二是查出问题由车间列整改计划整改的;三是查出的问题提交厂(局);由厂(局)统一安排整改的。

  厂(局)的总结中,要有各车间自行安排整改的数量及有厂(局)安排的整改计划,在车间整改工作中,除自行安排的整改计划外,还要再完成厂(局)安排给本车间的整改计划。

  厂(局)及车间的整改计划,应该按统一格式编制,凡是列入整改计划的项目,各负责单位及负责人均应将其列入生产计划,计划的完成情况要作为生产任务进行考核。对完成的项目,负责人应向安监部门汇报,并由该项目监督人验收,然后,该项目才算正式完成,每项内容必须在整改计划中填全。

  实际上,大概有10%的整改计划因为涉及材料、停电、停机或者人员组合等问题,完成有困难。要求完不成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计划完成时间之前,向安监部门提出延期完成的时间和理由,便于延期考核。有些项目也可能因某种原因不再处理,经过有关领导或专业人员审查,报书面材料予以注销。只要有一个项目未完成,该安全检查整改计划就不能结案,要确保安全检查中的每一个问题得到处理,实施闭环管理,达到安全检查的目的。

  省内安全互查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对于安全大检查,一般每年在基层单位季节安全大检查自查之后,再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的互查工作,把全省的发、供电单位分若干个组,由省公司安监部派人带队,分片互查。安全互查应规定对企业安监部门、生产部门、生产车间、检修班组、运行班组、生产现场等场所的具体检查内容,所有的互查均须按要求的内容逐一检查,不搞主观臆想,不搞走过场,检查结束,由检查组向被检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及生产口的主要管理、技术干部反馈检查情况,对于其中重要的问题,由省公司安监部向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下达安全监督备忘录,被检单位必须在一周内将整改计划向省公司书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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