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确划定本企业的防火重点部位
火灾危险性大、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都应划定为防火重点部位。根据经验,燃料油罐区、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机油系统、制氢站及氢气系统、瓦斯站、变压器室(区)、电缆隧(沟)道及夹层、蓄电池室、控制(调度)室、计算机及通信机房、档案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企业主管认定的部位和场所,都应属于防火重点部位。
防火重点部位应有明显的标志,并按规定配置必要的报警、灭火装置,明确各部位防火责任人。
四、实行防火巡查制度
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定域进行防火安全巡视检查。巡查内容:是否存在火情苗头;员工遵守防火制度情况,纠正现场违章行为;防火标志是否完好;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通畅无阻;防火器材设施是否在位、完整且好用;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妥善处理。
五、坚持防火设施的定期维护实验
定期由专业人员对火灾报警装置、灭火自投系统、消防水系统、灭火器等进行检查实验及鉴定,是保证灭火手段常处良好备用状态的最有效方法。检试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解决。特别是对水喷雾灭火系统一定要坚持做开启喷淋实验,这对保证管路和喷头始终通畅是非常必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