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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供电企业危险点预测预控范围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1月18日

  (3)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计量仪表的定期检验,按水电部1987年颁《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检验条例》、JJG 124-93《国家计量检定规程》、JJG 55-87 《弹簧管式一般压力表压力真空表及真空表检验规程》等相关规定的项目、技术标准及方法进行。

  (二)交接试验

  交接试验也叫竣工试验。运行中的电力设备,在经过了检修、技术改造、扩建后或者新建的设备在施工结束、投入电网运行前,根据其专业的不同,按以下相关规定执行:

  (1)发、供电企业电气设备,经过了扩建、改造及大修后的竣工试验,按照相关设备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检修规程、检修工艺导则、实施细则、检验条例及《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规定的项目、方法及技术标准施行。

  (2)发电厂热能或水能动力设备,经过了扩建、改造及大修后的竣工试验,按照相关设备的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规程以及现场标准等规定的项目、方法及技术标准进行。

  (三)特殊性试验

  所谓特殊性试验,是指既不是日常生产中检验运行设备健康状况的预防性试验,也不是属于施工结束、竣工移交前的交接试验的常规项目和内容,而是对新装、或者运行、或者经改造后的电力生产设备特殊(或个别)性能进行摸底或验证的试验。其内容有以下几方面:

  (1)新装或大修后火力发电厂锅炉、汽轮机的热效率校核试验,运行需要或改造后汽轮发电机组、水轮发电机组的出力摸底验证试验。

  (2)对某种高压电器的使用工况进行验证,如高压断路器对高压输电线路充电时的切、合空载的能力,对切、合小电感负载的截流水平等的验证试验。

  (3)为满足电网运行方式需要发电机提供一定无功功率容量,要求安排汽轮发电机或水轮发电机进相运行,但只有设备的技术指标而无实际运行经验和数据时,应进行实际运行的验证试验。

  (4)为弄清发生事故的原因进行的验证试验,如电网低频振荡试验等。

  安排这些特殊性试验,在实施前,应将试验内容、试验方法、试验人员的劳动组合、试验中的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拟订出,并经主管生产的领导批准,如涉及到电网运行方式,还要经相关调度安排后,方能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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