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电力安全>>正文

电器安全使用须知

  
评论: 更新日期:2012年07月05日

        1、电气连接、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非电工严禁操作;
        2、工地必须达到完全的漏电保护配置,严禁使用零件、漏电保护装置有故障的电器用具,更不可蓄意破坏;
        3、严禁在地下管线不明的地方进行挖掘,电器用具用完必须关掉电源,电缆线应随时吊挂。
        4、注意安全用电,电线不准乱拖乱拉,电源线均应架空扎牢。
        5、分配电箱与开关箱距离不得超过30米,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电器设备距离不得超过3米。
        6、配电箱及开关箱的周围,应有足够得空间和通道,严禁在箱旁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7、配电箱内的动力开关与照明开关必须分开设置。
        8、用电设施应“一机、一闸、一漏、
        一箱”,严禁一闸多用,以保证安全。
        9、配电箱应固定牢固,便于操作。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