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机体或组织都要生存和发展,而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是安全。安全上出了问题,就意味着生存危机,发展更无从谈起。电力行业对安全的重视程度相对较高,原因有三:一是电力生产较复杂;二是电力生产关系到国计民生,国脉之所系;三是电力行业处于垄断地位,责任重大。安全大检查、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和反事故技术措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双达标、创一流等措施的实行,极大地遏制了生产不安全行为。
但是,每隔一段时间,人员责任性的设备事故和人身伤亡事故还会发生,甚至有增无减,预防事故的发生、开创电力工业持续安全生产的新局面,仍然任重道远。电力公司“安全生产责任书”中就指出“:我们相信,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通过我们的努力,所有事故都应当可以预防,任何隐患都应当可以控制。”据此,本文试图探讨问题存在的症结,寻求解决的办法。
1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
每当事故发生,我们在事故通报、事故处理意见中看到的基本上是这样的文字“:各单位务必要加强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对作业人员、运行人员的教育和监督,增强责任心,杜绝误操作事故,发扬严、细、实的工作作风,全力以赴确保安全”“、反违章力度不够,对现场的违章行为缺少有效的监督和稽查手段,致使违章现象屡禁不止。”“、规章制度没有落实,对职工业务培训和
抓得不细、不实,反映出领导的安全意识不强。”“、事故暴露出人员业务素质不高,安全意识淡薄;反映出安全监护不到位,反违章活动流于形式,未认真开展”等等。
从中不难看出,对于事故的原因,认为:第一是管理不严,制度未落实,第二是,监督不力,稽查不到位;第三是,职工的安全意识淡薄,业务素质不高,有章不循。针对原因,采用的对策就是;(1)加强管理,做到严、细、实;(2)加强教育,提高安全意识;(3)加强监督,制止违章。
应该说,电力系统的各级领导对安全是非常重视的,领导最担心的就是安全出问题。安全系统工程理论特别强调“管理”,认为安全管理缺陷是根本性的事故隐患,领导是搞管理的,领导最怕的评语是管理能力差。安全出差错,就是管理水平不高。因此,领导抓安全是不遗余力的,该开的安全生产会都开,该搞的安全大检查都搞,该投入的都投入,能想到的办法全都使用了。
但人员责任性事故还是屡屡发生,有些事故是明显不该发生的,诸如跑错位置、强行开锁、不按规程操作等习惯性违章,其实就是心里少了安全意识。那么,究竟为什么总是缺乏安全意识呢?为什么管理层的安全紧迫感和巨大压力总是传递不下去,深入不到职工的内心呢?究其原囚,就看责任人要负的责任重不重。没有责任,当然不必用心;责任不大,可以抱侥幸之心;责任重大,不得不用心。现行的规章制度,唯一涉及到具体人员责任的只有安全生产责任制,它以《安全生产责任书》来具体体现,其核心内容是安全风险金,附加一些离岗、待岗若干月的条款。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不折不扣地落实了,但未能引起人们的高度警觉,因为它大不了扣点钱,并不危及人们的饭碗。如果不用心就会丢掉饭碗,谁还敢漫不经心、盲目蛮干呢?那些本不该发生的悲剧,只要当事人稍加留意是完全可以避免的。现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双达标、创一流、安全性评价、危险点分析等都只能对设备和环境起到作用,只能增加管理者的压力,并不能从根本上约束职工的行为。正如《供电企业安全性评价》所言“:在实践巾我们发现,安全性评价在控制‘物的不安全状态,方面成效显著,而在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方面虽有一定的作用,但不尽人意,还要进行新的探索。”电力部门不能有效制约“人的不安全行为”,除了认识上存在问题外,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国有垄断企业、终身制、铁饭碗,这些都使得企业在用人上难以灵活机动。因此,在安全问题上,不加大处罚力度,不打破铁饭碗.不废除终身制,压力就不可能一传到底,就不可能杜绝违章现象“,明显不该发生”的事故也不可能消除。同时,不解决具体人员责任感的问题,创一流、双达标、安全性评价等一系列活动在安全上的投入与收效将是不相称的。但是,这需要相应的配套措施、明确的责任划分和令人信服的仲裁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