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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换局蓄电池放电试验实施方案

  
评论: 更新日期:2013年01月26日

二、系统输出电压不可直接调整的开关电源系统
(一)核对性放电试验
1. 交换局蓄电池放电试验应在夜间零点以后进行,相关的交换、传输等通信设备应提前做好数据备份、应急预案等准备工作,并安排相应的技术骨干值守。
2. 放电试验前应检查柴油发电机组状况并试机,放电期间油机室应安排专人值守,随时准备启动发电机组供电。
3. 方法一:
(1) 零点之后,拆除蓄电池组侧一组电池的电缆端子,分别接出延长电缆,利用智能假负载以10小时放电率进行恒流放电,放电时做好电池端电压记录,密切注意动力环境监控系统中的电池组总电压和每只电池的端电压。放出蓄电池额定容量的30~40%,利用智能假负载计算蓄电池组容量。
(2) 接回开关电源系统方法:
a. 用另外的备用电源,将拆下的蓄电池组充电到原系统浮充电压值后,将电池组负极先接好,然后将正极接好(接正极时,会有轻微打火现象,动作应迅速、果断)。
b. 将电池组静置15分钟后,将电池组负极先接好,然后将正极接好(接正极时,会有打火现象,动作应迅速、果断)
4. 方法二:
零点以后,将开关电源交流输入断电,用该电源系统所带实际负荷作为负载进行在线放电。放电期间做好电池端电压等相关记录,密切注意动力环境监控系统中电池组总电压和每只电池的端电压,达到下列三个条件之一,应立即停止放电,恢复开关电源的交流供电:(1)放出蓄电池额定容量的30~40%;(2)蓄电池组总电压达到46V;(3)单体电池电压达到1.85V。根据放电电流、电压、放电时长、环境温度等估算蓄电池组的容量。
(二)容量试验:
1. 放电试验方法与“系统输出电压可调整的开关电源系统”相同。
2. 将蓄电池组接回开关电源系统的方法:
利用另外的备用开关电源,将拆下的蓄电池组充电到原系统浮充电压值后,将电池组负极先接好,然后将正极接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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