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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安全必知必会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4月13日

五、电力、配电类:
        1.停电、检电、接地封线工作必须由二人进行(1人操作,1人监护)。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靴),戴护目镜,用绝缘杆操作。
        2.人体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要符合下列规定:(1)带电体电压:6~10KV,有安全遮拦:0.35M、无安全遮拦:0.70M;(2)带电体电压:10~35KV,有安全遮拦:0.60M、无安全遮拦:1.00M;(3)带电体电压:35~66KV,有安全遮拦:1.50M、无安全遮拦:2.00M;
        3.工作人员的正常活动范围与带电设备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列规定时,必须停电作业:(1)带电导线电压:1KV以下,检修的线路0.2M、邻近,交叉的其他线路0.2M;(2)带电导线电压:1~10KV,检修的线路0.7M、邻近,交叉的其他线路1.0M;(3)带电导线电压:10~35KV,检修的线路1.0M、邻近,交叉的其他线路2.5M;(4)带电导线电压:35~66KV,检修的线路1.5M、邻近,交叉的其他线路3.0M。
        4.停电检修时,必须把各方面的电源完全断开(运用中的星形接线设备的中性线,应视为带电设备)。断开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作电(能)源。断路器、隔离开关的操作机构必须加锁。检查柱上断路器“分、合”指示器。禁止在只经断路器断开电源的设备上工作,必须拉开隔离开关,使各方面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与停电设备有关的变压器和电压互感器,还必须从低压侧断开,防止向停电设备反送电。
        5.对于低压停电作业,应从各方面断开电源,将配电箱加锁。没有配电箱时应取下熔断器。在多回路的设备上进行部分停电作业时,应核对停电的回路与检修的设备是否一致,严防误停电或停电不彻底。
        6.检电工作应在停电以后进行。检电时应使用电压等级合适并经试验合格、有试验合格标签的检电器,先验证检电器是否正常,然后在其他带电设备上试验,确认良好后进行。
        7.高压检电必须戴绝缘手套,并有专人监护,如在室内高压设备上检电,还需穿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8.变、配电设备的检电工作,应在所断开的线端进行。对断路器或隔离开关应在进出线上进行。
        9.电力线路的检电应逐相进行。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应先验低压,后验高压,先验下层,后验上层。对架空线路局部作业,应在工作区段两端装接地线处进行。对低压设备的检电,除使用检电笔外,还可使用携带式电压表进行。用电压表检电时,应在各相之间及每相对地之间进行检验。
        10.低压线路的停电作业,在工作地点验明无电后,将各相短路接地。
        11.电缆的移设、撤换及接头盒移动时,一般应停电及放电后进行。如带电移动时,应先调查该电缆的历史记录,由敷设电缆有经验的人员,在专人统一指挥下平行移动,防止损伤绝缘和短路。尽量避免在寒冷季节移设电缆。
        12.锯高压电缆时,必须与电缆图纸核对无误,并验明电缆无电压后,用接地的带木柄的铁钎钉入电缆芯后方可工作。扶木柄的人应戴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垫上。
        13.测量低压线路和变压器低压侧的电压和电流时,应注意安全距离,并防止相间短路。
        14.当完成施工作业收工时,由工作执行人(工作领导人)负责组织清点人数和清点清理工具、材料,确认全部作业人员和工具、材料由作业设备上撤离后,方可按“工作结束和送电制度”的要求,恢复送电,严防误送电造成人身伤亡。
        15.变配电所全部停电作业时,必须从外部全部断开电源,在进口处检电、装设接地封线后,将所内隔离开关加锁。
        16.高压试验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1人操作,1人监护),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站在绝缘台上进行。
        17.变、配电所试验时,试验人员在邻近高压带电设备上作业,必须严格遵守铁道部《安规》中在高压电力设备上作业的有关规定和施工安全例会、停电作业工作票、安全工作命令、调度命令等相关制度。
        18.变、配电所高压开关柜必须全部装设可靠实用的联锁装置和隔离开关锁闭装置。自闭、贯通等高压开关柜内开关在分位,柜内仍有高压电时,柜门必须另加锁。高压开关柜联锁装置和隔离开关锁闭装置,必须保证其有效性和可靠性。高压电容器室、调压器室,车间变电所、落地式变台等,设于地面的6千伏及以上高压设备应防护严密,可靠上锁,钥匙设专人保管,交接班时做好交接记录。
        19.架空线路停电作业时,经验明无电后,应立即将已接地的接地线对已停电的设备进行三相短路封线。接地封线的安装位置如下:
        ①施工区段两端临近断路器、隔离开关的电杆;
        ②有可能返送电到作业线路的分歧线和有关开关;
        ③施工场所距断路器、隔离开关以及接地封线处较远,且联系不便时,应加挂临时接地封线;
        ④有感应电压反映的停电线路应加挂接地封线;
        ⑤停电线路与带电线路交叉跨越,应加挂接地线;
        ⑥停电线路及设备与电气化接触网或载流量较大的电线路平行走向时,应根据感应电压的强弱增加接地线组数;
        ⑦因停电线路撤换电杆或松动导线而停电的其他线路也应挂接地线。
        20.接地封线与作业设备之间不应连接开关或熔断器。在分段母线上作业时,应将分段母线分别检电和接地封线。
        21.接地线应用多股软铜线和专用夹固定在导线上。导线截面积应符合短路电流要求,但不得小于25mm2。使用前应经过详细检查,损坏的接地线应及时修理或更换。严禁使用其他导线代替。禁止使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封线。
        22.装设接地线应接地良好,必须先接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接地电阻符合有关规定。同杆架设的多层电力线路同时挂接地线时,应先挂低压后挂高压,先挂下层后挂上层。拆除接地线的顺序与此相反。在导线上装拆接地线时,应使用绝缘棒并戴绝缘手套。
        23.在带电线路杆塔上邻近带电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在带电杆塔上刷油、除去鸟巢、紧杆塔螺栓,查看金具、瓷瓶,更换外灯保险和灯泡等作业人员活动范围及其所携带工具、材料等,与带电导线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铁道部《安规》的规定;
        ②在电力线路上作业时,不得触及同杆架设的带电低压线路。必要时应采取保护措施或停电作业;
        ③工作人员使用安全腰带,风力应不大于五级,并有专人监护。
        24.停电检修线路与其他带电线路交叉跨越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与另一回带电线路间的最小安全距离不得小于铁道部《安规》的规定,否则另一回线亦应停电并接地。
        ②停电检修线路与另一回带电线路的距离虽大于安全距离,如果作业过程中仍有可能接近带电导线(在安全距离以内)时,作业导线、绞车或牵引工具必须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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