③监护人对工作人员操作正确与否及人身安全负有直接责任。
④监护人员有权停止违犯安全规程或非该项工作的人员参加工作和进入现场。
(4)工作间断、工作终结和恢复送电制度:
①当雷雨来临或其他任何情况威胁工作人员在线路工作安全时,其负责人应立即命令停止工作,工作人员应从杆塔上撤下。
②在工作中需间断(吃饭、休息等)全部人员应从杆塔上撤下,所有的标示牌、遮拦、接地线仍保持不动。工作开始前负责人必须亲自检查接地线等安全措施,证明确实可靠后,方可开始工作。
③每日收工应清扫工作地点,次日开始工作前,必须由工作负责人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措施,无误后方可开始工作。
④架空线路工作全部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亲自检查工作地段状况,并查明工作人员已经全部撤离,然后才能命令拆除接地线,并点清接地组数和拆除数是否相符。接地线拆除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立即认为线路带电,不准任何人再凳杆进行任何工作。
(5)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办理工作票结束手续。在时间不允许的情况下,工作负责人也可口头或电话通知配电值班员或调度员,回班后补办手续。
4.高压设备不停电的工作,高压设备停电而无接地线的工作和临近其他高压线带电的工作:
(1)已停电未设地线的应视为带电,应填工作票,此种工作应在刀闸上加绝缘挡板,并将已停电的隔离部分对地放电。若没有条件进行上述工作,则应派一名对设备较熟悉的人员不断加强监视,以免有人误会和触及刀闸。若变压器一次侧停电进行工作时,跌落保险丝管应取下(若在此变压器台上工作可不取下)。
(2)工作时间不长,工作量不大,可在接近高压设备或在高压设备外壳上进行工作,范围是:
①在设备外壳上的工作,清扫外壳及检查外壳附属零件和基础小修。
②变压器取油样。
③抄录带电设备铭牌。
④用钳型电流表测量电流,用仪表和绝缘棒定相,此项工作应戴绝缘手套。
⑤排除架空线上悬挂异物的工作。
(3)第4条(1)(2)规定的工作允许在地面或牢固的架台上进行。导电部分只在工作人员前面或一侧,如果导电部分在后面或两侧不得进行工作。工作人员应使身体始终与6KV以下导电部分保持0.7米以上距离,并设专人监护。
工作需要梯子,梯子应按设在不至于使工作人员倒下触电或解禁6KV以下带电部分0.7米的安全距离以内。
禁止用手摸带电设备的绝缘物和绝缘部分。
(4)在带电线路上的工作:
①不登杆工作,包括线路巡视工作,在杆塔基础上的工作和不登杆也不拆卸零件的杆塔工作,如:检查杆根部,修缮绑线,紧螺栓螺丝,紧拉线等,按口头命令或电话命令进行。
②登杆工作:35KV的线路不得接近最下导线2米以内,6KV及其以下线路不得接近最下导线0.7米以内,此项工作应与配电值班员和调度员联系,超过上述水平的登杆工作除了使用绝缘棒的工作外,一律禁止。
③变压器台上的工作:变压器停电但高压线路仍带电时,允许变压器一次开关下不带电的一切检修工作。
在更换变压器时,在吊起和放下变压器前,必须预先检查变压器的吊钩等是否牢固。工作时应使用专用工具,以及实验合格的滑车、绳索和链条。
(5)双回线路,回路带电,在另一回路应停电进行工作。
①在线路上工作者,遇6级风时禁止工作,因为由于风力可能吹起绳索或妨碍杆上工作。
②工作负责人在检查前向操作人员指明那个回路已经带电,并警告他们另一回路带电,要特别小心。
③工作负责人应时常监视工作人员的情况,避免有人错登杆塔,工作人员在登杆前后巡视一次,确定应登杆准确后再行攀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