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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库电气管理要求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06日

一、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二、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三、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四、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库房使用的电脑应和储存区分隔,且有2米以上的防火间距。
        五、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六、仓库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七、防雷装置,应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八、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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