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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工检修安全知识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8月12日

一、概述
        本单元节选自安全规程,具体安规考试应以安全规程为内容。需要指出的是,此处所指安全工作规程全称为《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简称《热机安规》)。
        二、《热机安规》总则
        鉴于安规总则的普遍适用性,它将成为我们学习内容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包含如下部分:
        坚决贯彻电力生产“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要发挥安全监察机构和群众性的安全组织的作用,严格监督本规程的贯彻执行。
        担任发电(包括农电)工作的热工生产工人、技术人员均应熟悉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电力工业的工程设计应符合本规程的要求。
        凡独立担任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考试合格;新参加工作的人员或调动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人员,在开始工作前必须学习本规程的有关部分,并经过考试合格。
        工作人员接到违反本规程的命令,应拒绝执行。任何工作人员除自己严格执行本规程外,还应督促周围的人员遵守本规程。如发现有违反本规程,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
        每年五月一日前进行本规程的考试,由单位安监部门负责组织,考试成绩记录在安全考试合格证上。
    三、热工检修人员的条件和服装
        (1)新录用的工作人员须经过体格检查合格。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凡患有不适于担任热力和机械生产工作病症的人员,经医生鉴定和有关部门批准,应调换做其他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学会触电、窒息急救法、心肺复苏法,并熟悉有关烧伤、烫伤、外伤、气体中毒等急救常识。
        (3)使用可燃物品(如乙炔、氢气、油类、瓦斯等)的人员必须熟悉这些材料的特性和防火防爆规则。
        (4)工作人员的工作服不应有可能被转动的机器绞住的部分;工作时必须穿着工作服,衣服和袖口必须扣好;禁止戴围巾和穿长衣服;工作服禁止使用尼龙、化纤或棉、化纤混纺的衣料制作,以防工作服遇火燃烧加重烧伤程度;工作人员进人生产现场禁止穿拖鞋、凉鞋女工作人员禁止穿裙子和高跟鞋;女工作人员的辫子、长发必须盘在工作帽内;做接触高温物体的工作时,应戴手套并穿专用的防护工作服。
        (5)任何人进人生产现场(办公室、控制室、值班室和检修班组室除外),必须戴安全帽。
        四、检修工作中应注意的事项
        (一)设备的维护
        (1)机器的转动部分必须装有防护罩和其他防护设备(如栅栏),露出的轴端必须设有护盖,以防绞卷衣服。禁止在机器转动时,从联轴器和齿轮上取下防护罩或其他防护设备。
        (2)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准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
    (3)在机器完全停止以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修理中的机器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切断电源(电动机的开关、刀闸或熔丝应拉开,开关操作电源的熔丝也应取下);切断风源、水源、汽源;所有有关的闸板、阀门等应关闭;上述地点都挂上警告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工作负责人在工作前,必须对上述安全措施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方可开始作。
    (4)禁止在运行中清扫、擦拭和润滑机器的旋转和移动部分以及把手伸入栅栏内。
    (5) 禁止在栏杆上、管道上、靠背轮上、安全罩是或运行中的轴承上行走或坐立。
    (6)发现有人触电,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脱离电源,并进行急救。如在高空工作,抢救时必须注意高空坠落。
        (7)遇有电气设备着火时,应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然后进行救火。对可能带电的电气设备以及发电机、电动机等,应使用干式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灭火;对油断路器、变压器(已隔绝电源)可使用干式灭火器、1211等灭火器灭火,不能扑灭时再用泡沫式灭火器灭火,不得已时可用干砂灭火;地面上的绝缘油着火应用干砂灭火。
        扑救可能产生有毒气体的火灾(如电缆着火等)时,扑救人员应使用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五、电力生产安全保护
        高处作业对于从事电厂热工检修工作的人员来说是时常会遇到的,学习安规中有关这方面的内容便于我们系统地熟悉和掌握高空作业的安全知识,进而为实际工作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供有力的保证。
        (一)高处作业
        1.一般注意事项
        (1)凡在离地面2m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处作业,应按本章的规定执行。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工作,尽量减少高处作业。
        (2)从事高处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处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处作业。凡发现工作人员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高处作业均须搭建脚手架或采取防止坠落措施,方可进行。
        (4)如果在坝顶、陡坡、屋顶、悬崖、杆塔、吊桥以及其他危险的边缘进行工作,临空一面应装设安全网或防护栏杆,否则,工作人员须使用安全带。
        (5)峭壁、陡坡的场地或人行道上的冰雪、碎石、泥土须经常清理,靠外面一侧须设1m高的栏杆。在栏杆内侧设18cm高的侧板或土埂,以防坠物伤人。
        (6)在没有脚手架或者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1.5m时,必须使用安全带,或采取其他可靠的安全措施。
        (7)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六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荷重为225kg,试验时间为5min,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对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8)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
        (9)高处作业应一律使用工具袋。较大的工具应用绳拴在牢固的构件上,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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