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电力安全>>正文

不停电作业 安全措施要保证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0月03日

变电所低压带电作业,一要求开工作票,完成保证安全的组织措施;二要求穿戴好防护用品,使用绝彖工具,站在绝彖垫上工作;三必须有专职护人(具有安全操作证,并经验丰富的熟练的电工);
四作业人员必须精力充泳,作业时思想高度集中。四者缺一不可,否则将会留下发生事故的隐患。

1999年10月,厦门某公司发生一起严重违反低压带电作业安全规程,造成2名作业电工(1男1女)被严重烧伤的事故,引起部分停电,给该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近百万元。
该企业一号变电所原采用8套BFJ-3Z-73型抽屉式电容开关柜(装机容量1000KVAR)分别对4台S7-1250KVA变压器进行无功补偿,开关柜原配电力电容器为旧型的YY04-12.3-3,其内部元件发热引起电力电容器体积膨胀与漏油,有的甚至损坏无法投入使用。因此企业决定将其全部更换为BSMJ0.4-12-3型电力电容器。由于企业生产连续性要求,不允许采用全部停电作业,而BFJ-3Z-73电容开关柜后部有3条垂直敷设的三相母排,直接与主母排联接,因此,无法停电,改造作业只能带电进行。改造工程委托厦门某安装公司,4名本企业电工给予配合。10月11日14时许,一声巨大爆炸声从变电所传出惊动全厂,并造成局部停电,附近管理人员与值班电工迅速救灾,扑灭大火,并将2名严重烧伤的安装工人送到医院急救。
事故原因分析:
(1)BFJ-3Z-73电容开关柜后部母排带电,母排与电容器最小距离为0.3m,电容器的更换作业必须要2名工人在配电柜前后配合进行,而盘后作业人员在作业时人体与母排的距离小于0.35米,存在直接接触的危险,盘柜后通道只有0.8米,空间过于窄小,照明严重不足(设计考虑不周所至),不利于工作人员活动,易疲劳。
(2)连续2天赶工作业,身体过于疲劳,作业时思想难于集中,在拆除旧电容的固定扁铁时,由于用力过猛,扁铁与盘柜后部母排触碰,引起短路,短路电弧又引起三相弧光短路与电容器爆炸燃烧。盘柜前后2我被弧光与电容器喷出的油严重烧伤。
(3)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作为老电工自认为经验丰富,思想麻痹大意,在无法全部停电作业,安全距离小于0.35米,作业过程可能触碰到带电体的情况下,没有对带电体采取绝缘隔离,防止可导电物及人员误触带电体的安全有效措施。
(4)安全监护制度没有落实,该企业派去配合的电工,本应对现场作业人员进行不间断监护,却直接参与安装作业,严重违反安全规程。
(5)工作票制度无落实,变电所低压带电作业应开第二种工作票,虽然在作业前已开了第二种工作票,但值班人员(许可人)在安全措施没有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如安全距离小于0.35米应进行绝缘隔离)而许可作业,工作负责人违反监护制度直接参与作业,工作票形同虚设,管理不到位,也是引起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事故教训及防范措施:
(1)电工作业应重视作业环境,在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尽量采用全部停电的工作方法,若无法全部停电作业时,安全措施必须落实到位,按带电作业安全要求进行,如人体与带电体的距离小于0.35米或大于0.35米而小于0.7米,且无绝缘隔离,工作时可能触及带电体则必须采用绝缘隔离措施。
(2)电工带电作业必须配备2人,其中1人作业,1人负责安全监护,带电工作人员必须是经过训练考试合格的电工担任,监护人必须由有经验的电工担任,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不间断监护,随时纠正其不安全动作。
(3)电工作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树立自我保护意识,严禁抢时间而忽视安全工作制度,严禁为赶工而疲劳作业,严禁不熟悉现场设备而盲目作业。避免一时的疏忽给自己、他人与国家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4)加强安全管理,确实落实好安全规程中的各项组织措施与技术措施,加强职工安全思想教育,提高职工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的意识与工作责任心。电气及安全管理人员对违反安全规程的行为举止应及时制止、教育和处理,以确保电工作业的安全。
 

下一篇: 电力运行五防
上一篇: 电磁炉安全性分析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