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电力安全>>正文

营业线施工人身安全“十不准”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12月10日

1、不准扒车代步或上下班走道心、枕木头;
2、不准在钢轨、枕木头上或车下坐卧、乘凉、休息、避雨和钻车;
3、不准与通过列车抢道,坚持“一站二看三通过”;
4、不准雷雨时在大树下、电杆旁和涵洞内躲藏;
5、邻线来车时,本线不准作业;
6、不准无防护进行线路作业;
7、不准在两线间避车;
8、不准作业人员跳车、钻车、扒车和由车底下、车钩上传递工具材料;
9、不准在停留的车辆5米范围内绕行;
10、不准作业人员所带工具材料侵入供电带电设备2米禁区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