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经批准的作业指导书或安全措施有错误或缺陷,审批者负主要责任,编写者负直接责任;
16、工作负责人、审批者不按安全工作规程要求填写和签发工作票、操作票;
17、工作负责人擅自更改经批准的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工作票、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和作业指导书;
18、安排工作方法、程序不当,以致工作中危害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如领导安排在金属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火焊或气割工作;
19、安排或默许六级以上恶劣天气时进行高空露天作业,或在霜冻、雷雨天气条件下进行高空作业,无防滑、防跌措施;
20、安排或默许工作地点风力达到五级时进行受风面积大的起吊作业,或风力达到六级以上时,或遇有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或照明不足指挥人员看不清工作地点、操作人员看不见指挥信号时进行起吊作业;
21、安排或默许不具备相关安全知识、不会使用消防器材的人员在易燃、易爆区工作;
22、在易燃物品及主要设备上方进行焊接,下方无监护人,未采取防火等安全措施;
23、各工作单位领导没有及时组织对划分的文明工作区域进行清理。擅自决定变动、拆除、挪用或停用安全装置(设施);
24、默许机械设备未按计划检修、带病运行;
25、决定让设备带病运行或超出力运行;
26、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后不及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并主持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不进行全员受教育工作;
27、进行违章处罚时,碍于情面或指使有关人员降低处罚标准或免于处罚;
28、不充分支持安监部门履行职责;
29、对作业性违章、装置性违章、指挥性违章和制度性违章未发现、不制止、不纠正或不进行处罚和教育。
四、“两票三制”类隐患
1、设备检修前,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检修现场检查安全措施是否已正确完善执行;
2、工作票、操作票上无危险点分析与预控措施,或工作成员未在危险点预控措施上签字认可就开工或操作;
3、办理工作票代签名或无票作业;
4、在填写操作票时涂改,电气设备不按规定使用双重名称;
5、现场工作时,工作票不随身携带;
6、在生产设备上进行填盘根、换表计等简易工作时,不办理工作票;
7、工作中更换工作负责人不办理变更手续;
8、转动设备检修结束后,工作票未收回就送电试转;
9、检修工作期限超限,不及时办理延期手续;工作结束后不及时进行工作票终结;
10、电气几个操作项目合填在一张操作票上,不分别填写;
11、擅自扩大工作票上的工作内容;
12、进场工作前,工作负责人未向工作班成员交待安全措施及注意事项就开工;
13、工作人员工作前不了解、不检查安全措施就工作;
14、操作前不认真看清操作票是否已发令及所属人员都已签名;
15、操作中不按操作票逐项操作打“√”;
16、同时持两份操作票,交叉操作;
17、工作班成员与工作票成员不符合,工作成员不了解工作内容;
18、检修工作中工作负责人离开工作现场,不指定临时代理人;
19、未查明工作票是否收回及是否具备送电条件即送电,停送电不使用停送电联系单;
20、在带电设备外壳上工作,未填用第二种工作票;
21、操作时不唱票、复诵、复诵不严肃,声音微弱,双方听不清;
22、检修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不同时到检修现场检查;
23、操作监护人不到位,操作人擅自操作。监护人不监护,与操作人员一起操作,或离岗从事其他活动;
24、操作前不核对操作位置、编号,不核对模拟图;
25、操作前准备工作未做好,不带钥匙、工具等,不检查验电笔、摇表是否完好;
26、操作前不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
27、运行班长对夜间许可进行的抢修工作事项,不进行详细记录;
28、交接班不认真、交接不清楚;
29、岗位交接班制度不严,不坚持开交接班会,不在岗位上进行交接;
30、未按照交接班程序,交班者先签名或未到正点以及接班人未签名就交班;
31、不按规定进行设备系统、运行工况检查就交班;
32、值班记录本记录马虎、不全,字迹不清,乱勾乱划;
33、巡回检查不准时,检查不到位,不按规定的路线巡检,不随身携带检查工具等;
34、设备不按规定的时间进行设备定期轮换;
35、制粉系统不进行定期抽粉和执行粉仓降粉工作;
36、值班监盘不认真,表计变化发现不及时,抄表弄虚作假;
37、值班人员不请示就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8、热力系统重大操作不使用操作票,监护不到位或降低监护等级;
39、擅自移动安全设施或变更工作票中的安全措施进行工作。
五、触电及机械伤害类隐患
1、转接地线前不验电或验电时间不充分;
2、工作结束后,漏拆自行加装的接地线等,安全措施未恢复至开工前状况;
3、装拆接地线顺序颠倒;
4、电机试转外壳未接地;电动工具无接地线;
5、漏挂、错挂、未挂警告牌及标示牌;
6、高压试验时,带电设备周围及通道未设围栏标志;
7、接电源线时,将电源线直接挂在闸刀的熔丝上;用铜丝代替熔丝;
8、乱拉、乱接低压线路,使用不合格的电线、电缆。
9、使用外壳破损(或无盖)的电源闸刀,不使用电源插头,直接将导线插入插座;
10、非电气人员擅自接电源线;
11、使用电钻、磨光机等电动工具不带绝缘手套;
12、使用电动工具遇临时停电后不及时切断电源;
13、检修工作结束后,电动工具或行灯电源不切断电源就收电源线;
14、使用超周期或绝缘不合格的电气工具进行工作;
15、在仪表保护电源回路上接电炉等负荷;
16、电气操作时不使用绝缘工具;
17、不经许可任意解除闭锁装置;
18、单人留在开关室、升压站等处进行工作;
19、巡检人员动手摸开关执行机构或移动遮拦跨越安全距离;
20、低压带电作业不设专人监护;
21、使用钳型电流表测电流时未带绝缘手套;
22、用毛刷清扫电气端子和开关时不用绝缘胶带包裹毛刷金属部分;
23、在汽包等金属容器内工作未按规定使用行灯;
24、认为设备负载不大,直接拉合刀闸,不用开关操作;
25、盲目在自以为停运已久的设备上工作;
26、在油区未停电的设备上工作;
27、在控制回路上工作,不带图纸,不核对现场接线端子编号,凭经验工作;
28、用湿手触摸电灯开关及其他电气设备,用湿布擦拭带电低压设备及电灯炮;
29、拿长毛竹、梯子等长物进入高压室、升压站无人监护;
30、在带电设备周围用钢卷尺、皮尺进行测量工作;
31、没有查清电缆是否带有电压就盲目割锯;
32、开沟、挖土前不清楚地下有无电缆、管道,擅自开挖;
33、开启电焊机时,一手搭在电焊机上,另一手推合开关;
34、进行电焊工作时,焊机外壳不接地,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
35、电焊线敷设在卷扬机钢丝绳上面或下面;
36、在照明回路上接电焊机或其他电源;
37、专用盘内用钢丝钳取熔丝;
38、雷雨天气巡视室外高压设备不穿绝缘靴;
39、运行中将转动设备的防护罩或遮拦打开,或将手伸入遮拦内;
40、对裸露的齿轮、链条、皮带、轴头等转动部分进行清扫或其他工作;
41、从事机械加工时戴手套工作;
42、使用无防护罩的砂轮,用砂轮研磨时不戴护目眼镜,或在砂轮的侧面研磨工件;
43、戴手套或把抹布缠在手上清拭运转机器的固定部分;
44、使用钻床时。用手直接抓住工件打孔;
45、切削工件时对面有人;
46、钳工台前面未设置防护铁丝网;
47、女工作人员进入生产现场工作,未将长发盘在工作帽内;
48、为图省事,抄近路,跨越机械设备的转动部分;
49、转动设备的靠背轮等处未加装防护罩或防护罩未固定牢固就启动;
50、启动运输皮带前没有联系,也为启动警告铃就启动;
51、在输煤皮带上站立行走或跨越皮带;
52、在转动的输煤皮带架上清理积煤;
53、安装管道法兰进行对接时,直接用手去测试螺栓孔的位置;
54、人在磨煤机内更换大瓦时盘动大罐;
55、进入磨煤机进口清理堵煤时不压回粉管,不断开电源,不设监护人;
56、铲车超负荷运载,铲车铲工件时人站在叉架上;
57、不是专业起重人员擅其起吊重物操作;
58、在设备管道上,挂吊具起吊重物;
59、未经生产技术部门审核许可就在楼板或构架上打孔;
60、戴手套轮大锤,不注意周围是否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