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是欧洲职业安全卫生立法的先导者,早在1833年就制定了《工厂法》。1974年《劳动卫生安全法》获得通过,它是一部专门的安全卫生法规,适用于一切领域的劳动安全卫生。
该法的宗旨是:保护劳动者安全、健康和福利,防止与劳动者有联系的其他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方面遇到危险,并且对危险物质的保管和使用进行控制,预防人们非法获取、占有和使用危险物质,并控制放射性物质排入大气层。
该法规定了雇主的责任,安全卫生委员会及安全卫生执行局的权力和义务,执法监察的范围及违法的处罚,安全卫生条例及惯例的制定和批准,雇员的医疗,建筑行业的专项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