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事故措施等有关规定,并要符合现场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
(4)为使作业危险因素控制措施能认真贯彻执行,防止走过场,班长、工作负责人、工作班成员和措施审批人员、措施执行人、监护人必须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做到责任到位,以确保作业全过程的安全。
(5)参加作业的人员应持有安全资格证,实习人员和临时用工必须经
和《安规》学习考试合格,对实习人员、临时工的现场作业要加强监护和指导。
(6)参加作业的人员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安规》、专业规程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危险因素控制措施的各项要求,规范作业行为,做到标准化作业,确保人身、设备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