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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对空气呼吸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评论: 更新日期:2008年05月06日

要谈空气呼吸器,首先要谈呼吸防护。对于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的有毒有害的气体、蒸气、雾、粉尘、烟、气溶胶等,环境空气中的浓度大于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职业接触限值,对人体能造成健康损害或丧失生命的作业环境,必须进行呼吸防护。

在个体呼吸防护、事故抢险、有限空间作业、不明气体环境作业、环境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大于IDLH值的环境作业、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作业环境、危化品泄漏处理、消防灭火等作业环境必须使用自给正压式空气呼吸器(以下简称空气呼吸器)。在呼吸防护的各种产品中,因为空气呼吸器的指定防护系数(AFP)是目前呼吸类防护器具中最高的,大于1000。空气呼吸器是目前最好的呼吸类保护器具。

空气呼吸器的使用环境都是相当危险的作业环境,必须加强对空气呼吸器的管理,保证员工能正确地使用、维护、保存。

伴随入世,HSE 的推行,职业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颁布实施,对于防治急性职业中毒、慢性尘肺病的发生,政府和企业将职业卫生工作作为安全中的重要工作来完成。个体防护、防护器材已成为工作现场常见的器具。

目前,我国产的空气呼吸器有上海依格尔(与美国合资)、抚顺安易救生设备有限公司两家。市场被大量的国外的产品占有。美国的狮牌、梅思安,英国的消宝,法国的巴固、奥得姆,德国的德尔,菲律宾的梅尔赛夫等。在市场准入管理中,代理和经销商只持有公安部的准入许可,而没有卫生部的准入许可。

空气呼吸器是呼吸类防护器具,没有卫生部的市场准入许可,如何能确保它的呼吸防护方面(亚洲与欧洲人的呼气、吸气阻力大小、肺活量、单位时间的需气量是有差别的)适合于国人,保障其呼吸保护的作用?卫生部门必须制定相应准入许可。

目前,空气呼吸器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中,只有公安部的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此标准已修订,标准号为GA124-2004)涉及到的相关标准:

GB191-90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1186-92压缩空气用橡胶软管(2.5Mpa以下)

GB1189-81胶管外观质量

GB1226-76一般压力表

GB2891.1-82过滤式防毒面罩呼气阀气密性的实验方法

GB2891.4-82过滤式防毒面具视野的实验方法

GB2891.5-82过滤式防护面具面罩实际有害空间的实验方法

GB2891.6-82过滤式防毒面具面罩佩戴漏气系数的实验方法(油雾法)

GB12137-89气瓶气密性试验方法

GA11-82消防产品型号编制方法

2000年修订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

公安部已于2003年底,对空气呼吸器(机制、拉伸)的钢制气瓶予以报废。

对于目前使用碳纤维缠绕式复合气瓶的空气呼吸器,没有明确界定在上述的国际中,在实工作中如何执行?

空气呼吸器最早用在消防武警部队的火灾扑救中,唯一的标准,为公安部的GA124-1996《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作为目前做好的呼吸类防护器具来讲,不知是否应归口于卫生部门进行管理,并制定相应的国标。

目前对于空气呼吸器的定期检验,我国无明确的规定。只能参照2000修订的《气瓶安全察规程》,参考工作压力、容器的体积(6~9L)、介质等,可按照3年进行1次空气呼吸器气瓶的检验;此外,参照国外标准(美国标准)执行,碳酸纤维缠绕式复合气瓶的检验周期为3年1检,空气呼吸器除气瓶外的主机部分为1年1检。

实际执行中有一定难度。

对于携气类的呼吸防护器,对气瓶中的压缩空气的质量标准,我国目前没有相关的规定。

目前的空气呼吸器的气瓶充装泵,有抚顺安易救生设备有限公司的充填泵、德国博亚压缩机。不论进口、国产,其出口的气体质量应有要求。因为它是危险环境作业人员的氧气来源,气源不洁或存在有害气体,后果都将不堪设想。

如何认定充气环境的气源质量,依照的指标有哪些?如何进行充入气瓶内气体质量在线检测,目前都需要相关规定或标准。

呼吸防护器具在日常工作中如何检查,检查的项目有哪些,如何确保检查的结果准确,目前只有供应商提供的简单的日常检查维护项目。本人在实际工作中有些体会,建议日常检查内容如下:

(1) 空气呼吸器的报警压力限值设定在5Mpa;

(2) 空气呼吸器的气笛、响铃报警器在气瓶压力为5 Mpa时报警;

(3) 空气呼吸器的面罩密闭性检查;

(4) 空气呼吸器的面罩清洁;

(5) 空气呼吸器的气瓶压力达到规定备用值;

(6) 空气呼吸器呼吸阀(需求阀)开关自如;

(7) 空气呼吸器的放置地点方便操作人员取用;

(8) 空气呼吸器放置的气防柜是否在紧急情况下能方便取出;

(9) 空气呼吸器的气瓶是否在水压检验3年有效期内;

(10) 空气呼吸器主机是否进行年检等。

空气呼吸器是比较复杂的防护器具;使用者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使用。要避免因使用不当造成的人员伤害。

培训的内容包括:

空气呼吸器的组成、各部件功能;使用呼吸保护器的必要性;正确的佩载操作顺序;呼吸保护器故障处理;适用的环境条件;呼吸保护器的使用限制; 防护能力;使用中注意事项;对监护人的要求;面部密合检验的方法;呼吸器维护、保存的方法;损坏停用、报废的管理。

对于空气呼吸器完好性认定或确认,目前还没相关的标准。检测单位执行的是目前的国标,并不针对目前使用的碳纤维缠绕式复合气瓶的空气呼吸器。

拥有国家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检测资质证机构,全国有:抚顺安易救生设备有限公司、北京德尔格公司、陕西宝鸡气体防护中心等。

捐坏停用、报废无国标、只能参照气瓶水压(45 Mpa)试验,碳纤维断裂数(不确定),主机压力表,呼吸阀呼气、吸气阻力值,报警压力值设定,中压导气管等如有问题,及时修复。否则,不能配备现场使用。

厂家提供碳纤维缠绕式复合气瓶的使用寿命是15年。使用期内的气瓶检验为5次,主机部分为14次。

现在,气瓶使用到期或检测不过无法修复,停用或报废。

在炼油化工等生产场所使用空气呼吸器,由于环境条件所限,使用后护具会有不同程度的污染,同时,不同人员佩戴也可能造成交叉感染,因此,空气呼吸器用完后有必要进行消毒。

清洁液、消毒液的选择目前没有依据。是否可选用中性类清洁液、季胺类消毒液?使用不当的清洁液、消毒液会对呼吸器面罩的硅胶材料造成损害,缩短面罩的使用寿命。

我国目前无配备空气呼吸器的定性标准即什么样的作业环境一定要配备,什么样的作业环境不必配备,配备的数量是多少,目前无标准、规定遵循。

备用气瓶的配置,在化学事故处置中物资储备中显得尤为重要。涉及到有毒有害物质泄漏的事故现场的处理,对于空气呼吸器的需求量很大;同时,对于气瓶的需求量也很大。如何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最少量投资,获得最大的物资保障,这也需要有备用气瓶的配置标准,如一套空气呼吸器配置1个气瓶还是多个?


一方面,多类型不同制式的气瓶如何与充填泵相配套。如存在接口不配套问题,必须由具备资质的厂家提供接口配件;

第二方面,气瓶的充填压力是30 Mpa,为避免充填时气瓶发生意外威胁气防员的人身安全,建议购置防爆桶,将气瓶放置在防爆破桶中,如有意外,不可控能量有安全泄放处。

总之,目前在空气呼吸器的管理中很难找到国家标准或规定,实际工作中,有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张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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