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燃放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和清场
(一)燃放现场作业安全管理
燃放现场作业安全管理,包括对燃放作业人员的要求、各类焰火产品的组装和连接、现场产品的运输和储存。焰火组装后防火、防水防护措施、点火系统的检测都要有严密的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安全操作,以确保燃放现场作业安全。
(二)燃放清场的安全要求
燃放清场,看来是小事,但因疏忽也曾发生过安全事故,应认真做好燃放后的情场工作。
1、燃放结束后,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燃放现场。
2、燃放结束后,点火系统操作人员及时关闭点火器,切断电源,30分钟后,方可进入现场清场。
3、检查礼花弹发射筒时,头部不得靠近发射筒口。
4、燃放发生有残余未爆炸的礼花弹或其它部件时,应立即安排专人寻找和处理。
5、发生哑炮或者其它未引燃的焰火时,不得进行第二次点火,必须由燃放技术负责人处理。
六、安全评估
(一)焰火燃放的技术设计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应当进行安全评估,未经过安全评估,任何单位不得批准和实施燃放。
(二)评估由专家组成,安全评估组长应当由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专家担任。
(三)安全评估内容
1、作业单位承担资格。
2、焰火燃放的技术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3、焰火燃放现场周围环境和气象条件的安全性。
4、所燃放的焰火产品及燃放器材的安全、可靠性。
5、发射装置布置与点火方式及网络的安全性、可靠性。
6、安全距离与安全警戒范围确定的科学性、可靠性。
7、安全警戒、交通管制、消防救援与事故应急处理等安全保卫措施的周密性、可靠性。
(四)评估结束后,专家组写出评估结论和意见。
(五)根据安全评估报告,需要对技术设计方案和组织实施方案进行调整、修改的,燃放作业单位与主办单位应进行调整、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