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其它行业>>正文

作业人员劳动安全关键控制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1年05月18日

  15、在桥梁上、隧道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设置防护,列车接近时必须按规定下道,迅速撤离桥隧或进入避车台(洞)。 

  16、在高处、陡坡及立体交叉作业时,必须戴上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挂牢安全网。

  17、在高柱信号机上作业离开梯子或在梯子架外侧作业时,必须使用安全带,禁止上下同时作业。列车通过时,禁止在该股道两侧信号机上作业或停留。

  18、高空作业人员要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要使用专门用具传递工具、零部件和材料等,不得抛掷传递。

  19、施工及生活用电必须按照“施工用电规定”执行。施工使用的电动设备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

  20、各种机械运行时,禁止人员上下,禁止从事检修作业,在每个起动动作前要鸣喇叭(铃)示意,小型机械进出车门、库门、转弯应减速鸣喇叭。

  21、起吊作业应符合下列规定: 

  ⑴指挥信号不明或乱指挥时不得起吊;

  ⑵重量不明或超负荷时不得起吊;

  ⑶吊件紧固不牢不得起吊;

  ⑷吊件上或吊运线路下有人不得起吊;

  ⑸起吊机具检查不严、索绳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时或安全装置不灵活不得起吊;

  ⑹工件埋在地下不得起吊;

  ⑺当风力达到6级及以上或遇大雪、大雾、雷雨等恶劣天气及夜间照明不足的情况不得起吊;

  ⑻斜拉吊件时不得起吊;

  ⑼棱角锐利物体未采取衬垫措施不得起吊;

  ⑽汽车吊最大仰角不得大于45°;

  ⑾吊车作业,不得同时进行两种以上操作;

  ⑿不得在斜坡地带起吊着重物回转臂杆;

  ⒀爆炸品、危险品不得采用起吊作业。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