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装
盛装烟火药原料的包装容器,必须使用不与内装物起化学作用的材料制作的防潮加盖容器。粉碎后的氯酸钾应用小纸袋盛装,每袋重量不得超过一次配合量,放置在有盖的木质容器内。成品包装工序的最大停滞量,应按产品总量中所含药量计算。不得超过各种装、筑、压药工序所规定药量的2倍,包装车间操作人员密度,人均面积不得少于2m2,主要通道宽度不得少于1.2m。内包装容器的间隙可用纸和不产生静电的材料填充,使内装物在运输中不致摇晃和相互碰击。
2.运输
搬运烟火药的运输车辆应使用汽车、板车、手推车,不允许三轮车和畜力车,禁止使用翻斗车和各种挂车。运输时,遮盖要严密。手推车、板车的轮盘必须是橡胶制品,应以低速行驶,机动车的速度不得超过lOkm/h。进入仓库区的机动车辆,必须有防火花装置。
装卸作业中,只许单件搬运,不得碰撞、拖拉、摩擦、翻滚和剧烈振动,不许使用铁撬等铁质工具。运输中不得强行抢道,车距应不少于20m,烟火药装车堆码应不得超过车厢高度。厂区不在一处,厂区之间原材料、半成品的运输应遵守厂外危险品运输规定。
3、贮存
(1)烟花爆竹企业,可按表1设置仓库。
表1 仓库设置要求
序号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名称 | 化工原料 | 黑火药 | 烟火药 | 纸张 | 附加材料 | 半成品 | 成品 | 成箱 | 其他 |
(2)入库的原材料、半成品应贴有明显的标签,包括名称、产地、出厂日期、危险等级和重量等。库墙与堆垛之间、堆垛与堆垛之间应留有适当的间距作为通道和通风巷,主要通道宽度应不少于2m。烟火药、半成品、成品堆垛高度按照表2规定。
表2 仓库堆码要求
单位:m
名称 | 成品与非成品 | 烟火药 | 成箱成品 | 货架离地面 |
高度 | ≤1.5 | ≤1 | ≤2.5 | >0.3 |
(3)库房内木地板、垛架和木箱上使用的铁钉,钉头要低于木板外表面3mm以上,钉孔要用油灰填实。无地板的仓库,地面要设置30era高的垛架,铺以防潮材料。木质包装,严禁在库房内进行拆箱、钉箱和其他可能引起爆炸的作业。库房内应有测湿、测湿计,每天进行检查登记,作好防潮、降温、通风处理。库房区内分别设置相应的消防栓、水池、灭火器等消防工具。烟火药化工原材料应按表3分类贮存。
表3 化工原料贮存分类
作用 | 序号 | 原 料 名 称 |
氧化剂 | 1 | 氯酸钾 |
可燃物 | 2 | 高氯酸钾、硝酸钾、硝酸钡、硝酸锶、氧化铅 |
3 | 木炭 | |
4 | 硫、硫化锑、漆片、酚醛树脂 | |
5 | 铝粉、铁粉、钛粉、镁铝合金粉 | |
着色剂 | 6 | 碱式碳酸铜、碳酸锶、草酸钠、氧化铜、氟硅酸钠 |
特殊效应物质 | 7 | 苯甲酸钾(钠)、苯二甲酸氢钾、成烟物 |
含氯有机物 | 8 | 六氯乙烷、聚氯乙烯 |
溶剂 | 9 | 汽油、香蕉水、酒精 |
(4)烟火药的原材料和产品的贮存条件应符合表4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