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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安全用药管理标准与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10月15日

五、相似药品管理制度
为了防止相似药品混淆错发、错用,保证临床用药安全,结合医院管理实际情况,制订本项制度。本制度适用于药库、各药房及病区药品存放、使用过程中相似药品的管理。
1、相似药品分类、品名相似药品、包装相似药品、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剂型不同的相同药品。
2、各部门要根据日常工作容易错发的药品,归纳制定出相似药品目录,通过在药品放置位置留置不同类型的醒目标志提醒药师、护士特别注意,保证药品调配、使用准确无误。
3、对于相似药品,定期安排药师进行清点并建立记录,保证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并纠正。
4、对于品名相似的药品,如药效相同、品名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如药效不同,品名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作为提醒。
5、对于包装相似药品,药房要双人复核调配,病区护士双人核对使用。如药效相同,包装相似的药品,在药品柜中分开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如药效不同,包装相似的药品,要分柜放置并留置醒目标志特别注意,标志要醒目。
6、对于规格不同的相同药品,在其放置的地方留置醒目标志,并在标志上标明规格以便区分。
7、胰岛素类药品种类繁多,为了区分不同类型的胰岛素,要求把不同种类的胰岛素在冰箱分区放置,分别贴上常规胰岛素、混合胰岛素、中效胰岛素、长效胰岛素和短效胰岛素等标签。
8、本制度的制订可大大减少配药人员错拿药品的几率,从而形成药品质量安全的保证体系,诠释“以病人为中心”的医院管理服务理念,各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
六、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高危药品管理,减少不良反应,保证用药安全,结合医院实际,制订高危药品管理制度。
1、高危险药品是指药理作用显著且迅速、易危害人体的药品。主要包括高浓度电解质制剂、肌肉松弛剂、细胞毒化药品、胰岛素制剂及地戈辛等具体品种。
2、高危险药品应设置专门的存放药架,不得与其它药品混合存放。
3、高危险药品存放药架应标识醒目,设置警示牌,提示药学人员注意,避免错误调配。病区药品在治疗室药柜内应固定摆放位置,有明显的提示标记,注明药品名称、浓度、含量等,提醒护士注意,避免错拿、错用。
4、高危险药品使用前要进行充分安全性论证,有确切适应症时才能使用。
5.高危险药品调配、发放、使用要实行双人复核,确保调配、发放、使用准确无误。
6、加强高危险药品的效期管理,保持先进先出、安全有效。
7、加强医、药、护人员的沟通,加强高危药品的不良反应监测,临床医护人员要及时观察、上报高危药品的可疑不良反应事件,药剂科要定期总结汇总,并将不良反应监测结果及时反馈给临床。
8、新引进高危险药品要经过充分论证,引进后要及时将药品信息告知临床,促进临床合理应用。
七、药品存放、使用、限额、定期核查制度
1、病区所有基数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他人不得私自取用。
2、病区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各类药物,包括外用药、内服药、抗菌素、毒剧麻及抢救药,对备用药品要定期检查,定量供应,根据病区用药情况及时有计划地补充。
3、各病区应每周清点各类药物并记录,防止积压、变质,如发现有沉淀、变色、过期、标签模糊时,立即停止使用并报药房处理。
4、各类药物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外用药用红标签,内服药用蓝标签,字迹端正,如有涂改或字迹不清者不得使用。药柜保持整洁,口服药要求、无霉变、裂变及粉末沉淀,针剂要求无变质、变色、混浊、沉淀。
5、抢救药品定量放抢救车内,每天至少清点检查一次,封存除外,必须帐物相符,标签清晰、在有效期内,保证抢救时急用,使用后应及时补充。
6、特殊和贵重药品,必须专人负责领取,并登记日期、数量、当日用药量及留存数,要求帐物相符,上锁保管,班班清点。医嘱停用、病人出院或死亡,应及时办理退药手续。
7、需冷藏的药品如白蛋白、胰岛素等要放在冰箱内,以免影响药效。
8、危险药品、95%酒精、浓碘伏、浓过氧乙酸等,由护士长定期清领,定时清点,专柜、加锁保管,并有标识。
9、消毒剂须严格分类,如:外用消毒剂、碘伏、碘酒、75%酒精、红汞等和粘膜消毒剂、双氧水等,需分别放置。
10、护士长必须对各类新药的使用方法、使用剂量及使用注意点等加强指导。
八、毒、剧、麻醉药管理制度
1、病房毒、麻药品只能供应住院患者按医嘱使用,其他人员不得私自取用、借用。
2、设专柜存放,专人管理,严格加锁,钥匙随身携带,按需保证一定的基数,每班交接班时,必须交接点清,双方用正楷签全名。
3、医师开具医嘱及专用处方后,方可给患者使用,使用后必须保留空安瓿。
4、建立毒、麻药使用登记本,毒、麻药处方登记本,注明患者姓名、床号、使用药名、剂量、使用日期、时间,护士二人核对后正楷签全名。
5、剩余剂量应两人核对后签名弃之。
九、重点药物观察制度
1、重点药物包括:抗感染药物、心血管系统药物、细胞毒化药物、麻醉药及麻醉辅助用药、抗精神病药、抗焦虑药等治疗神经系统疾病药物、中药注射剂和胰岛素制剂等。
2、医师在开具处方前,要询问病人以前是否用过该种药物,有过何种不良反应,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
3、病人和家属向医师反应用药后不适和不良反应时,医师应高度重视,认真检查,采取有效处置措施,注意与病人和家属沟通的方式与技巧,避免误解,提高病患依从性。
4、护士用药前也应询问病人的用药情况,并告知病人和家属将要使用的药品名称,用法用量,可能存在的不良反应,注意事项。用药后每日查房时向病人和家属询问用药后有无不适感,是否出现不良反应。静脉给药后,护士必须按药品说明书的规定调节好滴速,并留守20分种方可离开。一组输注后更换下一组输液后同样应观察20分种,方可离开。其他方式注射给药,在注射完成后,护士也应观察20分钟,在确认病人无异常反应后方可离开。口服用药时,应由护士在场指导病人服用,并交待注意事项后方可离开。当班护士30分种巡视病房一次,询问病人用药后情况。
5、护士交班时,交班护士应向接班护士介绍病房内使用重点药物患者的情况,以利于接班护士继续执行用药后观察。
6、发现不良反应/事件后,必须及时报告当班医师,并安抚病人、家属,使其配合治疗。
7、当班医师接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后,应及时对病人进行检查,妥善处理,并填写药品不良反应/事件报告表上报药剂科。
8、各临床科室依据本科情况,制定本科重点药物清单,根据用药后观察制度,执行用药后重点药物观察程序。

 

宜良县第一人民医院
2013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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