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外勤人员外出工作期间的人身安全,根据公司有关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本防范措施。
一、本措施所指的危险场所是指公司业务可能涉及的工作场所,主要包括公共油库、港口码头堆场、各类仓库、船厂、船舱等。出入上述场所的主要工作任务是对相关货物进行查验和清点。
二、外勤人员应强化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意识,外出期间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
三、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就对外勤人员要经常进行安全知识培训,组织外勤人员参加各类应急预案,掌握各类安全隐患防护和处置方法。
四、公司派遣外勤人员出入危险场所前必须进行安全自我检查,填写检查表,落实安全用具和物品配置,外勤人员要按照要求穿戴好安全衣帽和鞋子,携带安全用具。若当天身体不适的人员不得被外遣从事外勤工作。
五、公司派遣外勤人员出入危险场所原则上每次要2人以上,以便相互照应和监督。
六、外勤人员应严格遵守各出入危险场所的单位或部门的规章制度,服从相关人员的指挥与安排,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擅自进入有关禁止区域。
七、一旦出现异常情况,外勤人员应第一时间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汇报,
八、外勤人员对危险场所中的不安全地方,或在没有安全措施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有权拒绝进入。在进行查验或清点货物时,如出现安全隐患,应马上终止工作,迅速离开。
九、外勤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后,要马上离开危害场所,不得在这些场所内长时间逗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