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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监管面临的实际困难及对策分析

  
评论: 更新日期:2015年02月02日

    (3)“经济人”的逐利行为。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引用别人的话说:“资本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300%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首的危险。”初级阶段的市场经济对资源的配置能力有限,客观上为投机行为提供了活动平台。食品是需求最大、市场最广泛的一种商品,投机行为自然不会放过。通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把制售假冒伪劣食品作为获取暴利的手段。这样的“经济人”在市场经济的初期还是大量存在的。
    (三)现有的公共管理水平及缺陷的制约
    (1)公共管理的整体水平较低。现有的公共管理体制的建构远远落后于经济增长的步伐,公共管理的能力也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在“严、细、深、全”上跟发达国家相比有着不小的差距。比如,美国的食品安全管理体制,公众舆论、社会自律、政府、立法机构之间良性互动,虽然新问题不断出现,但美国人比较完善的信息采集和快速反应的公共 都起到了较好的控制作用,值得我们借鉴学习。
    (2)食品安全公共管理的缺陷。我国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暴露出公共管理上存在着严重缺陷,人情社会法律约束的弱化,职能部门协调监管的不力,食品科学研发与应用的不衔接,经营者与消费者道德自律意识培养的缺位,食品市场的安全信息不对称等问题的存在,使食品安全问题在现有体制下难以有效遏制。与发达国家相对完善的食品安全公共 相比,我国在食品安全公共 的理论框架研究;食品安全公共 应具备的监测、预警、导向、产业发展和安全保障功能研究;食品安全信息共享体系建设;集食品数量安全、质量安全和可持续性安全于一体的食品安全预警指标体系建设等方面只是处在初步探索阶段,还远未成熟。
    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食品安全的对策分析
    (一)大力宣传,强化信用监管,促进行业自律。《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八项制度”赋予工商部门介入的手段有:一是把好市场准入,加强食品流通许可监管,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二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测,建立食品安全追溯、退市召回和惩罚机制,受理咨询、投诉、举报;三是增加日常巡查频率,从严查处食品案件,把日常监管中所获食品安全风险信息、食品安全事故向卫生部门通报并配合处理,公布日常监管管理信息;四是完善行政指导,促进经营者及行业协会自律。作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实际监管工作实践中,应充分利用市场巡查之机,向食品经营户大力开展宣传教育,促使其认识到销售不合格食品的严重危害性,督促其认真落实相关法律政策的规定,切实落实台帐制度,积极引导其诚信经营,建立食品安全的可追溯机制。同时,建立健全信用监管制度,以监管促自律,以自律促安全。
    (二)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科技含量。让消费者知晓食品基本信息,保证其知情权,是市场经济条件件,消费者的基本权利,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的有效途径,也是工商部门加强自身建设,维护流通环节食品质量安全的必由之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及食品产业的极大繁荣,各类新品种、新产品层出不穷,靠以前的“一摸、二看、三问”的方式来鉴别食品,已经远远不能适应监管的需要,只有与时俱进充分利用现代化监管手段,应用信息化、高科技监管手段,才能实现及时发现问题,工商职能履行到位,防患未然。以南昌市工商局为例,其推行的以食品流通环节备案查询系统为代表的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已经实现“远距离巡查,零距离监管。”以信息技术和监测技术为支撑的电子索证索票、进销货台账和食品检测信息化系统,完成对食品经营主体和食品质量信息化监管和远程监管平台的搭建,构建从批发到零售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溯源机制,实现了流通环节食品经营流向可控、源头可溯。系统由工商内网、公众外网、商场超市电子触摸屏、工商监管人员移动执法终端组成。为食品安全监管注入科技含量。现在消费者只要在任何一家超市通过触摸屏就可方便快捷的查询食品安全信息,解决了长期困扰消费者食品安全信息不对称的难题;执法终端手机的使用,工商巡查人员可以打破时间、空间界限,第一时间发现情况、防范问题。目前,南昌市经营面积3000平方米以上的19家大型商场、超市都开通了电子触摸屏,一线监管人员配备了400多台执法终端和2辆食品安全监测流动车。备案了40000多种食品信息,近600家食品生产厂商信息和近8000家食品经销商信息。2008年11月,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来南昌市局考察调研,称“南昌市食品安全联网信息化建设在全国都是做得最好的。”
    (三)建立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密切沟通协调,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食品安全法》确立了我国食品安全监管实行分段监管制度,卫生、质监、工商、药监、农业等部门分别负责综合协调、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农产品等环节或类别的监管,着眼于建立部门协调、无缝对接的尽管机制。但有些食品安全问题,在生产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中都有可能出现,每个部门都要进行管理。有些食品安全问题,并不明显属于哪个环节,每个部门都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范围而不去监管。有费可收、有利可图的事情多家“打篮球”争抢监管,有责无利或责大于利则“打排球”互相推诿,造成食品安全难以形成有效监管。消除监管空白,扫除监管盲区,实现既分段分类监管又无缝对接,切实保障食品从生产到流通到餐桌的安全,就需要各个部门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以保障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为己任,真正担负起监管责任来。通过建立部门间联谊会议制度,互通信息,解决部门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通过日常监管过程的沟通协调,密切联系,解决可能出现的对接不连贯的问题;通过部门联动,联合执法,解决执法力度和效能问题,构建起既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的长效工作机制,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食品消费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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