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完善硬件设备。设置危险品中转仓,其建筑结构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日常管理应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仓库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是整体防爆,同时,还要按危险场所的等级选型,正确铺设安装。比如电机、电器、照明、线路、开关、接头等必须符合整体防爆的安全要求。金属外壳、金属构架、金属配线管及其配件、电缆保护管等非带电的裸露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此外,库内应有隔热、降温、通风、消防等设备,如易燃易爆危化品储存、使用场所应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器,并与事故排风装置联动,降低可燃气体浓度。
(2)机械防护
机械设备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首先,尽量选用本质安全型机器,如采用计算机缝纫机代替传统皮带缝纫机;其次,机器设备要安装必要的安全装置,如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挡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裁断机安装双手操纵装置,双按钮保护开关同步操作,且操作间隔时间应小于0.5秒。最后,其它机械设备应装设符合要求的安全防护装置,按“有轮必有罩,有轴必有套”的原则完善其运动部件、传动装置的防护装置,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
(3)用电安全
厂内低压配电系统应采用TN系统或TT系统,不得采用TN-C系统,仍采用TN-C系统的工厂必须改造成TN-C-S、TN-S系统。电气线路或电气设备必须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机器末端应优先选用额定剩余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瞬动型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分级保护的各级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的动作电流值与动作时间应协调配合,电源端的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为满足防接地故障引起电气火灾的要求;各接地装置的电阻检测合格,电气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装置外导电部分等进行等电位联结;定期对电气线路进行绝缘检测。电气设备、开关、插座不得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电线下不得堆放可燃物质。使用移动的用电产品,应采用完整的铜芯橡皮套软电缆作电源线,同时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
(4)健康防护
生产布局要合理,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要分开,尽量采用无毒或低毒的化学品替代高毒或有毒的化学品。化学品使用场所须保持良好通风,加强场所内空气对流完善机械排风设施,在粘合刷胶擦拭工位上部设置局部抽排风设施,降低有害气体浓度。作业场所要定期进行职业健康安全检测,每年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使用化学品时,要配戴好劳保用品;使用化学品后,需净洁身体。此外,还要设置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相适应的有效防护设施,如配置现场急救用品、洗眼器等。
为了全面防范安全事故,在完善安全防范技术措施的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安全管理。首先,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鞋业生产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组织机构和人员,确定从厂部、车间、仓库到班组的安全责任人,明确安全职责,重视安全检查和落实隐患整改。其次,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用火、用电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仓库防火安全管理等各项制度并严格执行。再次,按制度、规程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电气维修人员、叉车操作人员必须操证上岗。最后,编制应急预案,完善应急设施、物资并定期进行紧急救护的演习和训练,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理能力。组织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是息息相关的,只有把两者统一起来,才能消除事故隐患,实现安全生产。
在制鞋生产车间,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安全操作章程,谨防事故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