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焊与气割用胶管包括氧气胶管和乙炔胶管。
发生爆炸事故的原因
(1)胶管里已形成了乙炔与氧气混合气或乙炔与空气的混合气。
(2)由于回火而引起。
(3)由于磨损、挤压硬伤、腐蚀或保管维护不善,致使胶管老化、强度降低或漏气。
(4)制造质量不符合安全要求。
(5)氧气胶管沾有油脂或因高速气流产生静电火花等。
胶管使用安全要求
用于输送氧气与乙炔的胶管由内、外胶层和中间棉织纤维层组成,整个胶管需经过特别的化学加工处理,以防止其高度燃烧性。胶管的制造、保存、运输和使用应注意下列安全要求:
(1)应分别按照GB 2550-1992氧气胶管国家标准和GB 2551-1992乙炔胶管国家标准的规定保证制造质量。胶管应具有足够的抗压强度和阻燃特性。
(2)在保存、运输和使用胶管时必须注意维护,保持胶管的清洁和不受损坏。例如避免阳光照射,雨雪浸淋、防止与酸、碱、油类及其他有机溶剂等影响胶管质量的物质接触。存放温度为-15~40℃,距离热源应不小于1m。如果由于保存和使用时维护不善,或胶管使用日久老化脆硬,这些胶管内的硫磺质被分解出来,常常会因此引起回火爆炸事故。
(3)新胶管在使用前,必须先把胶管内壁滑石粉吹除干净,防止焊割炬的通道被堵塞。在使用中应避免受外界挤压和机械损伤,也不得与上述影响胶管质量的物质接触,不得将管身折叠。
(4)氧气与乙炔胶管不得互相混用和代用,不得用氧气吹除乙炔胶管的堵塞物。同时,应随时检查和消除焊割炬的漏气堵塞等缺陷,防止在胶管内形成氧气与乙炔混合气。根据现行胶管制造的国家标准,规定氧气胶管为蓝色,乙炔胶管为红色。胶管允许工作压力分别为1.5MPa和0.3MPa。应当指出上述国家标准规定的胶管颜色与国际标准(ISO)及我国《焊接与切割安全》国家标准(GB 9448-88)氧气胶管为黑色、乙炔胶管为红色的规定不同;而且1992年以前国产氧气胶管为红色,乙炔胶管为黑色,容易造成胶管的混用和代用而发生事故,应按照国家标准的规定统一认识和使用。在使用进口设备胶管时应注意加以区别。
(5)如果发生回火倒燃进入氧气胶管的现象,则不可继续使用,必须换新。因为回火常常将胶管内胶层烧坏,此外压缩纯氧又是强烈氧化剂,若再继续使用必将失去原来正常的安全性。
(6)气割操作需要较大的氧气输出量,因此与氧气表高压端连接的气瓶(或氧气管道)阀门应全打开,以便保证提供足够的流量和稳定的压力,防止低压表虽已表示工作压力,但使用时压力突然下降,此时容易发生回火,并可能倒燃进入氧气胶管而引起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