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山东省、东营市及管理局关于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的有关规定。
二、 加强自主管理,放射防护安全管理工作由院领导负总责。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由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坚持“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签订安全责任书。
三、 关于放射工作人员的管理
放射工作人员应是身体健康,具备专业知识和防护知识的学校正式职工。
经东营市疾控中心培训获“放射防护知识培训证”和“放射工作人员证”。
佩戴剂量笔,定时监测数据。
俺是体检,体检合格。
四、 关于放射性同位素的管理
购进、使用、转让、报废放射源必须提前报社区安全环保办公室。
购进放射源时与售出放射性同位素的单位签订收贮合同。
放射源管理实行“登记制度”、“双人双锁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
放射性同位素应当单独存放,置于保险柜中。不得与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等一起存放。放射场所设置警示标志。
贮存场所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安装防盗门窗、报警装置或监视器,确保放射源万无一失。若发生丢失、被盗或误照事故,立即报告放射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放射性同位素台账,记录放射性同位素的核素名称、出厂时间和活度、标号、编码、来源和去向。使用时每次都要进行登记、检查,做到账物相符,如有不符,及时报告。
五、 射线装置管理
在射线装置使用场所设置射线警示标志。
建立射线装置的台账,记录射线装置的名称、型号、射线种类、类别、用途、来源和去向等事项。
定期进行安全防护检查和环境检测。
六、 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在获得相同诊断效果的前提下,避免采用放射性诊断技术,合理使用X射线检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
七、 从事X射线诊断工作的单位,必须建立和健全X射线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及病人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照射。
八、 对婴、幼、儿童、青少年的体检,不应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常规检查项目,从业人员就业前或定期体检,X射线胸部检查的间隔时间一般不少于两年。
九、 临床医师和放射科医师尽量以X射线摄影代替透视进行诊断。未经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允许,不得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
十、 对育龄妇女的腹部以及婴幼儿的X射线检查,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10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射线检查。
十一、 放射科医技师必须注意采取适当的措施,减少受检者的受照剂量: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
十二、 候诊者和陪检者(病人不需被扶持才能进行检查的除外),不得在无屏蔽防护的情况下在X射线机房内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