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使公司清仓有一系统规范,避免由于清仓作业失控而导致产线混用。
2. 适用范围:
适用工厂试产及量产之所有原物料、半成品、成品之清仓作业。
3. 定义:
无
4. 职责:
4.1品保部:
4.1.1 清仓单之发出。
4.1.2 清仓效果之确认。
4.2责任部门
4.2.1 清仓单之发出。
4.2.2 清仓动作之执行。
5.流程图
责任单位 流程 说明
Responsibility Flow chart Explication
3. 说明:
6.1 清仓需求之提出
6.1.1当材料经检验判定合格入库后,在生产过程中出现品质异常时,经分析确认为材料异常或存在潜在品质隐患时,此部分由SQE单位发出清仓确认单,将异常材料从良品仓、线边仓、生产线或维修区退入不良品仓或隔离以等候处理。
6.1.2在量产后如材料属ECN版本变更之问题(立即导入),由MC单位将异常材料从良品仓、维修区汇集后再退入不良品仓;再由业务向客户端进行索赔作业。
6.1.3 当于试产阶段出现的材料因设计变更而造成旧有材料无法使用时,此部分由PE部门发出清仓确认单,由MC单位执行将异常材料从产线领出并进行后续处置决定。
6.1.4当成品(含客户抱怨部分)出现异常或存在潜在品质隐患时,由QA部门发出清仓确认单;将异常材料,半成品或成品从良品仓、线边仓、生产线或维修区退入不良品仓或隔离,标示。
6.1.5各责任部门在发出清仓确认单需详细说明清仓原因、范围及对策,以利问题之处置。
6.2 清仓流程说明
6.2.1 责任部门开出清仓确认单后,经责任部门主管核准后,需会签采购、生物管、品保及制造部门,方可执行清仓动作。
6.2.2 各清仓范围所属主管在接获清仓确认单后,需配合责任部门执行清仓作业,并将清仓结果记录于清仓确认单以利追踪。
6.2.3 品保部门需对清仓完成之效果进行确认,以确保其清仓之有效性。
6.2.4 所有清仓之物品必须在提出清仓后第一时间内贴上“HOLD”标签,以利区分。
6.2.5 PE/SQE/CQE需对清仓后之物品进行对策拟定及执行。
6.2.6 针对所有清仓之物品QA必须追踪并主导此问题之最终结果及处置方式。
6.2.7 所有清仓动作必须在8小时内完成,避免造成误用之可能;
6.3清仓确认单之编号原则:
6.3.1 填写<<清仓申请单>>均需经SQE或CQE编号。
6.3.2 均以年(如,05)、月(如,08)、与三码流水号(如,001)之方式编写。
6.4结案后CQE归档备查。
7. 参考文件:
无
8. 使用表单:
8.1 清仓确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