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 安全管理>> 行业安全>> 其它行业>>正文

食品安全与企业社会责任问题研究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19日

概念起源于美国,早在 18 世纪中后期英国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后,现代意义上的企业就有了充分的发展,但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还未出现,实践中的企业社会责任局限于业主个人的道德行为之内。到了 18 世纪末期,西方企业的社会责任观开始发生了微妙的变化,表现为小企业的业主们经常捐助学校、教堂和穷人。进入 19 世纪以后,两次工业革命的成果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飞跃,企业在数量和规模上有了较大程度的发展。19 世纪中后期企业制度逐渐完善,劳动阶层维护自身权益的要求不断高涨,继而美国政府接连出台《反托拉斯法》和《消费者保护法》。1953 年霍华德R鲍思出版了《企业家的社会责任》一书,使企业社会责任正式走进人们的视野。1979 年美国佐治亚大学教授提出了社会责任分类思想,他认为,企业社会责任乃社会寄希望于企业履行之义务,社会不仅要求企业实现其经济上的使命,而且期望其能够尊法度、重伦理、行公益,因此完整的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伦理责任和慈善责任之和。 关于企业的社会责任学界有多种定义。彼得德鲁克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以及社会本身所具有的问题。斯蒂芬罗宾斯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指超过法律和经济要求而谋求对社会有利的长远目标所承担的责任。哈罗德孔茨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认真地考虑公司的一举一动对社会的影响。总的说来,企业社会责任是指企业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应考虑其决策和企业行为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所具有的责任,它包括:企业对消费者、员工、股东、社区、政府和环境等所应承担的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利益相关者责任和道德责任。(二)企业社会责任在我国的发展 在中国,社会责任还是一个新名词,对于什么是企业社会责任Corporate Socia1responsibility,简称 CSR,目前国内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尽管普遍认为企业社会责任起源于西方,早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就有企业社会责任的历史。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强制企业社会责任,政府要求企业提供就业机会,社会福利,公众服务,设立幼儿园,学校,公共食堂,医院,电影院,甚至殓葬。计划经济年代之后,中国政府改变了其政策导向,将重心转移到对利润的追求。在这个转型期及该政策实施期间,相关的法律不明晰。结果违反劳工权益的事情时有发生,并且企业对社会福利的关注也在现实意义上消失了。自中国快速发展的 90 年代至今,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又重新回归中国并被逐渐接受。企业社会责任在 2000 年到 2004年这段“观望期”逐步走向成熟。在这个期间企业社会责任引发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中国的学术科研机构、非政府组织以及国际组织积极推动企业社会责任并且提请政府制定企业社会责任的基本原则。因此,劳动部、商务部、中国企业联盟都成立了企业社会责任委员会以研究企业社会责任在中国的发展。2004 年,中国政府对企业社会责任的态度发生了巨大的转变,由被动地观望转变为采取如立法等的积极举措,倡导贯彻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构建一个富裕的和谐社会。中国政府意识到发展企业社会责任会提高中国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力,是实现这个目标的一个行之有效的手段。 目前,对于很多国内人而言,企业社会责任仍是一个公共关系工具。我国大部学者都肯定企业社会责任,认为社会责任有利于企业的发展。如林毅夫(2006)认为:“企业追求利润是天经地义的,但由于外部性和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企业的行为常常自觉或不自觉的超出应有的边界,因此要使企业社会责任内部化。”卢代富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指企业在谋求股东利益最大化之外所负有的维护和增进社会利益的义务”。与此同时,周祖城(2005)认为,企业的社会责任是企业应承担的,以利益相关为对象,包含经济责任,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在内的一种综合责任。尽管学术界对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理解和表述不尽相同,却普遍认同广义的企业社会责任理念:企业社会责任就是企业“要对各种类型的利益相关者负责,并且企业的生存依赖于企业与这些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相互作用。”其中的利益相关者是指那些影响企业经营或受企业经营活动影响的个人或团体,包括:企业的雇员、消费者、供应商、政府、社区等。 然而随着社会经济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品质和自身健康的苛求越来越高,而近几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学者们的视线转向了食品企业,更加关注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研究。二、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一)食品安全问题的表现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是我们日常生活的必需品,食品企业的产品生产既是批量工程,也是一个良心工程。然而近些年来食品安全事故频发,严重地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食品安全”一词进入寻常百姓的视野,也引起社会各界的高度重视,谈“食”色变成了茶余饭后的话题,下表是近年国内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详见表 1。 近年来国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一览表(表 1) 问题食品 爆发时间 问题物质 危害结果染色馒头事件 2011 年 4 月 防腐剂山梨酸钾、 对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特别是 甜味剂甜蜜素和色 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 素柠檬黄 小孩危害更大 双汇火腿肠 2011 年 3 月 瘦肉精 长期食用则有可能导致染色体畸变, 会诱发恶性肿瘤 会对人的神经系统等造成损害,轻者 硫磺姜 2010 年 9 月 硫磺 会出现头昏、眼花、精神分散等不良 症状 烤鸭油 2010 年 7 月 废弃油脂 生成大量的致癌脂肪酸,是胃癌发病 的重要诱因“咯咯哒”鸡 2009 年 12 月 三聚氰胺 可能导致肾结石、肾衰竭等泌尿系统蛋 疾病 严重者可致死银鱼、 螃蟹 2008 年 10 月 甲醛 水溶液,俗 大量食用可导致急性中毒甚至死亡 “ 称 福尔马林 ” 长期食用可致癌三鹿婴幼儿奶 2008 年 9 月 三聚氰胺 可能导致肾结石严重者可致死 粉龙凤、思念水 2007 年 4 月 病菌 有害身体健康 饺 吊白块粉丝 2006 年 12 月 甲醛次硫酸氢钠 引起胃痛、呕吐和呼吸困难并对肝 脏、肾脏、中枢神经造成损害严重的 还会导致癌变和畸形病变 多宝鱼 2006 年 11 月 孔雀石绿 长期大量摄食产生耐药性也存在致 癌可能 红心鸭蛋 2006 年 11 月 苏丹红 可能致癌 大闸蟹 2006 年 10 月 硝基呋喃代谢物 致癌美赞臣婴幼儿 2006 年 2 月 金属颗粒 容易导致婴儿体内呼吸系统和咽喉受 奶粉 损 雀巢奶粉 2005 年 5 月 碘超标 影响甲状腺功能肯德基奥尔良 2005 年 3 月 苏丹红 经常摄入含较高剂量苏丹红的食品会 烤翅 增加其致癌的危险阜阳劣质奶粉 2004 年 4 月 劣质假冒 婴幼儿食用后成为“大头娃娃”营养 不良导致免疫力低下严重者可致死 金华火腿 2003 年 11 月 敌敌畏 对肠食道胃黏膜有严重影响可能致 死资料来源:网络公布数据整理 国外食品企业安全事故也不绝于耳。如日本再爆食品安全丑闻,欧盟将对“禁糖令”再度协商,纽约金枪鱼寿司汞含量严重超标等。而与此同时,各国纷纷采取相关治理措施,如英国发布关于散装食品过敏问题的新指南 ,韩国制定动物及其产品进口风险分析程序的拟定草案,意大利出台橄榄油标签新规定,德国制定转基因食品新法规,规定蛋奶肉制品必须标明。我们在关注食品健康安全问题的同时,也对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进行拷问,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被推上了社会舆论的风尖浪口。(二)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1.食品安全的概念 食品安全在我国有两方面的含义,分别来自两个英语术语:一是联合国粮食与农业组织FAO关注的一个国家或社会的食物保障,即是否有足够的粮食供应;另外一个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定义的食品安全,即指食物中有毒、有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我们现在所讨论的是后一种情况。具体来说所谓的食品安全可以表述为“食品的从养殖、加工、包装、运输、贮藏、销售等活动符合国家的强制标准和要求。不存在可能危害或者威胁人体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质,导致消费者病亡或危及其本人后代的隐患。”为了适应新的形势的要求,2009 年 2月,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从制度上更好保证食品安全,解决现实中食品安全问题。2.食品企业社会责任定义 依照企业的社会责任定义,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就是企业在创造社会利益的同时,要承担维护好、实现好和发展好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其中,最重要的是保证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它的概念内涵主要应体现在两个层面上: 一是食品企业自己为构建各个利益主体之间的和谐氛围所要求承担的责任; 二是食品企业在外部要主动承担起与社会各利益相关者尤其是消费者之间的和谐义务。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责任的最低控制线,是密切消费者关系的先决条件,是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首要特征。在某种程度上说,食品安全就是食品企业产品质量问题。据中华传媒网站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91.5的人认为,食品企业应该严格把关质量,生产安全放心食品。在所设的调查的选项中,食品安全居首位。3.食品安全与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的关联 食品安全关乎国计民生,食品安全是一个企业的法律责任,也是道德责任,更是食品生产企业的法律义务。食品安全是食品企业生产的基础,决定着一个企业是否能做起来能否被消费者接受的关键,只有保障食品安全,才会具有食品生产的权力,消费者才会放心消费,企业才会被社会认同,才会有生存的余地,才会有发展的空间否则面临的只会是市场的淘汰。三消费者眼中的食品企业社会责任 企业以社会责任为基础,消费者的信任是企业生存的前提,一旦丧失消费者信任,即使是百年老店,也只有破产一条路。企业在经营时,只有不忘社会责任,获得消费者的信任,才能最终得以做大做强。我们知道,企业盈利目标的终端往往是消费者对产品或服务的认可程度,再好的产品或服务如果不被消费者认可,企业所创造的财富就不能进入社会领域,从而进入生产目的,很多企业往往忽视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障,这样的企业必将因无市场而倒闭。企业与消费者的关系亦如船与水,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清华大学媒介调查实验室曾通过网络调查的方式,在全国展开了食品企业社会责任认知调查活动,共回收有效样本 3649 个,共涉 28 个省份、上百个城市。调查显示,90以上的人知道食品企业的社会责任并表示关注;85的人认为,产品质量是影响企业社会责任认知度的主要因素;90的人认为,企业应该严把产品质量关;多数人认为改善食品安全问题,政府和企业的责任并重。三、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的原因 近年来,国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层出不穷,据中华传媒网一项调查显示,每年被媒体披露出来的食品安全事件至少上千起。频频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折射出我国食品企业在食品安全方面的社会责任严重缺失,究其原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食品企业经营理念落后,食品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能力薄弱 一方面,传统的经营理念认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唯一使命和动力是获取利润,企业唯一的社会责任就是对股东负责。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企业经营者进一步强化了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动机,过分重视自身的经济利益。一些食品企业为了获取暂时的高额利润,不顾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在原料使用中以次充好,或在食物中使用有害添加剂,从而引发了企业的食品安全危机,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另一方面,很多企业经营者认为,社会责任只是政府或国有企业的事。民营企业绝大多数还属于中小企业,因为规模小,他们中绝大多数采用小作坊式经营,中小企业主大多采取事无巨细、事必躬亲的粗放管理,他们普遍对新生事物缺乏及时的了解。这些小企业、小作坊加工设备落后,从业人员素质低,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维持生存已属不易,承担社会责任显得力不从心。2010 年 6 月 12 日,中国卫生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局长苏志在出席“后危机时代的国际食品安全合作”论坛时指出,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小农经济,分散的种植和养殖是影响我们食品安全统一监管的制约因素;另外,中国目前有 40 多万家食品加工企业,90是中小企业,还有很多是个体作坊,这对政府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巨大挑战。食品安全问题不仅是中国消费者的最大不安,也是中国政府的一块心病。(二)市场经济中的非诚信和不正当竞争 随着市场经济时代的发展,企业间的竞争越来越激烈,优胜劣汰的生存法则,迫使很多企业采取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丧失了“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为了谋取利益,欺骗消费者,生产假冒伪劣产品;淡漠法律的存在,采取偷税漏税;违背社会道德水准,不讲信用,采取“一锤子”买卖,严重的丢失了企业的基本社会责任。为了追求眼前利益不择手段而损害消费者的权益,这种短期的利益是不长久的,必将被市场所淘汰。企业经营者应本着公平、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这样的企业才能立于不败之地。(三)制度建设不完善,制度执行不到位 食品企业制度建设不完善是导致社会责任缺失的关键因素,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企业内部缺乏系统、科学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机制。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会增加企业负担和经营成本,但绝不能因为增加成本,企业就不去履行社会责任。即使在一些大型的民营企业,如果没有外在的压力,他们大多数都不会主动设计社会责任管理部门。因为没有统一规划,不能成为企业发展战略的一部分,有些企业即使偶尔做一些慈善捐赠,也往往不能使有限的投入成功转化为企业的绩效和竞争力。由于对企业社会责任的认识不足,导致企业一般没有社会责任战略,更没有社会责任履行机制。大多数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时,是被动的、随意的、随机的、盲目的、无序的。 第二,食品企业社会责任缺乏系统的法律约束和保障.

网友评论 more
创想安科网站简介会员服务广告服务业务合作提交需求会员中心在线投稿版权声明友情链接联系我们
Baidu
map